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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四、危险危害因素辨识1一、重要概念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即:R=f(F,C)式中R——危险度;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使人造成死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一旦有某个触发条件触发,就可发生事故。二、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16-1992)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类。l.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49 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四、危险危害因素辨识1一、重要概念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即:R=f(F,C)式中R——危险度;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使人造成死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一旦有某个触发条件触发,就可发生事故。二、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16-1992)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类。l.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49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4)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5)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6)电磁辐射危害(电离辐射:x射线、丫射线、a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7)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上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物危害)。(8)明火危害。(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危害(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他高温物质)。(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危害(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他低温物质)。(11)粉尘与气溶胶危害(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12)作业环境不良危害(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他作业环境不良)。(13)信号缺陷危害(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他信号缺陷)。(14)标志缺陷危害(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他标志缺陷)。(15)其他物理性危险和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1)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2)自燃性物质。(3)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有毒物质)。(4)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他腐蚀性物质)。(5)其他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1)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2)传染病媒介物。(3)致害动物。(4)致害植物。(5)其他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索。4.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1)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负荷超限)。(2)健康状况异常。(3)从事禁忌作业。(4)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5)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辨识功能缺陷)。(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1)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2)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3)监护失误。(4)其他错误。(5)其他行为性危险和危害因素。6.其他危险和危害因素。2. 参照事故类别分类49 1.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3.按职业健康分类参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其他危害因素7类。三、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顺序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时,要全面、有序地进行,防止出现漏项,宜从厂址、总平面布置、道路运输、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物流、主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管理等几方面进行。识别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系统安全分析的过程。(一)厂址从厂址的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条件、周围环境、交通运输条件、自然灾害、消防支持等方面分析、识别。(二)总平面布置 从功能分区、防火间距和安全间距、风向、建筑物朝向、危险有害物质设施、动力设施(氧气站、乙炔气站、压缩空气站、锅炉房、液化石油气站等)、道路、贮运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识别。(三)道路及运输 从运输、装卸、消防、疏散、人流、物流、平面交叉运输和竖向交叉运输等几方面进行分析、识别。(四)建构筑物从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结构、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方面进行分析识别。从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结构、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防火间距等方面进行分析识别。(五)工艺过程1.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阶段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2.对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可针对行业和专业的特点及行业和专业制定的安全标准、规程进行分析、识别针对行业和专业的特点,可利用各行业和专业制定的安全标准、规程进行分析、识别。例如,原劳动部曾会同有关部委制定了冶金、电子、化学、机械、石油化工、轻工、塑料、纺织、建筑、水泥、制浆造纸、平板玻璃、电力、石棉、核电站等一系列安全规程、规定,评价人员应根据这些规程、规定、要求对被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和识别。3.根据典型的单元过程(单元操作)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典型的单元过程是各行业中具有典型特点的基本过程或基本单元。这些单元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已经归纳总结在许多手册、规范、规程和规定中,通过查阅均能得到。这类方法可以使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比较系统,避免遗漏。49 (六)生产设备、装置对于工艺设备可从高温、低温、高压、腐蚀、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等方面进行识别。 对机械设备可从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等方面进行识别。对电气设备可从触电、断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等方面进行识别。 另外,还应注意识别高处作业设备、特殊单体设备(如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等的危险、有害因素。(七)作业环境 注意识别存在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粉尘及其他有害因素的作业部位。(八)安全管理措施 可以从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识别。四、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分析方法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是事故预防、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建立应急预案体系以及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许多系统安全评价方法,都可用来进行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应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特点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选用。常用的辨识方法大致可分为两大类。1.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适用于有可供参考先例、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的危险、危害因素过程;不能应用在没有可供参考先例的新系统中。1)对照、经验法 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对照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对照事先编制的检查表辨识危险、危害因素,可弥补知识、经验不足的缺陷,具有方便、实用、不易遗漏的优点,但必须有事先编制的、适用的检查表。检查表是在大量实践经验基础上编制的,我国一些行业的安全检查表、事故隐患检查表也可作为参考。2)类比方法 利用相同或相似系统、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危害因素。2.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该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分析(ETA)、事故树分析(FTA)、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等分析方法。五、危险、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识采取有效的危险、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可以很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一、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和原则(一)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采取事故预防对策时,应能够:(1)预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49 (2)排除工作场所的危险和危害因素。(3)处置危险和危害物并减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4)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条件的要求。(二)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1.事故预防技术措施设计过程中,当事故预防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宜优先考虑事故预防对策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选择技术措施:①直接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备本身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不出现事故和危害。②间接安全技术措施。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③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时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④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在实际工作中上述措施常常是综合使用的。2.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按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的要求,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①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危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②预防:当消除危险、危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风装置等;③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④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危险、危害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危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毒服、各类防护面具)等;⑤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⑥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三)事故预防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1)针对性是指针对行业的特点和辨识评价出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条件,提出对策。由于危险、危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条件具有隐蔽性、随机性、交叉影响性,对策不仅是针对某项危险、危害因素孤立地采取措施,而且应以系统全面地达到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指标为目的,采取优化组合的综合措施。(2)提出的对策应在经济、技术、时间上是可行的,能够落实、实施的。(3)经济合理性是指不应超越项目的经济、技术水平提出事故预防对策。二、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对策措施 消除、预防和减弱危险、危害因素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是事故预防对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实质上是保障整个生产过程安全的对策措施。 根据预防伤亡事故的原则,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基本对策如下:(一)实行机械化、自动化49 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不仅是发展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安全技术措施的根本途径。机械化可以减轻劳动强度;自动化可以消除人身伤害的危险。(二)设置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及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三)机械强度试验 机械设备、装置及其主要部件必须具有必要的机械强度和安全系数。 (四)保证电气安全可靠 电气安全对策通常包括防触电、防电气火灾爆炸和防静电等,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条件包括: (1)安全认证。 (2)备用电源。 (3)防触电。 (4)电气防火防爆。 (5)防静电措施。(五)按规定维护保养和检修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是生产的主要工具,在运转过程中它的有些零部件逐渐磨损或过早损坏,以至引起设备上的事故,其结果不但使生产停顿,还可能使操作工人受到伤害。因此,要使机器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以延长使用期限、充分发挥效用、预防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必须对它进行经常的维护保养和检修。 (六)保持工作场所合理布局工作地点就是工人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其他辅助设备对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的地点。完善地组织与合理地布置,不仅能够促进生产,而且是保证安全的必要条件。在配置主要机器设备时,要按照人机工程学要求使机器适应人或使人适应机器。人机匹配合理,才能安全、高效。 工作场所的整洁也很重要。工作地点散落的金属废屑、润滑油、乳化液、毛坯、半成品的杂乱堆放,地面不平整等情况都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采取各类措施后,还不能完全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时,必须根据须防护的危险、危害因素和危险、危害作业类别配备具有相应防护功能的个人防护用品,作为补充对策。 对毒性较大的工作环境中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采取统一洗涤、消毒、保管和销毁的措施并配设必要的设施。选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头、呼吸器官、眼、面、听觉器官、手、足防护类和防护服装、防坠落类)时,必须选用取得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产品应具有安全鉴定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49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Identificationofmajorhazardinstallation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掘业;d)危险物质的运输。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3.2单元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3.4重大事故majoraccident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3.5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6生产场所worksite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3.7贮存区storearea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4、重大危险源辨识4.1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49 4.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4.2.1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1.爆炸性物质2.易燃物质3.活性化学物质4.有毒物质4.2.2贮存区重大危险源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具体数值见表1~表4。4.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4.3.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4.3.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q1/Q1+……+qn/Qn≥1重大危险源辨识2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标准,规范运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其附件一为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类型如下:①储罐区(储罐);②库区(库);③生产场所;④压力管道;⑤锅炉;⑥压力容器;⑦煤矿(井工开采);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⑨尾矿库。具体的申报登记范围是:储罐区(储罐)、库区(库)、生产场所临界量见下表。类别物质特性储罐区(储罐)临界量库区(库)临界量生产场所临界量典型物质举例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 1t0.1t雷管、导爆管等工业炸药 50t5t铵锑炸药、乳化炸药等爆炸危险原材料 250t25t硝酸铵等烟火剂、烟花爆竹 5t0.5t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易燃液体闪点<28℃20t20t2t汽油、丙烯、石脑油等28℃≤闪点<60℃100t100t10t煤油、松节油、丁醚等49 可燃气体爆炸下限<10%10t10t1t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爆炸下限≥10%20t20t2t氨气等毒性物质剧毒品1kg1kg100g氰化钾、乙撑亚胺、碳酰氯等有毒品100kg100kg10kg三氟化砷、丙烯醛等有害品20t20t2t苯酚、苯肼等【例题】2007年考试第三题某火力发电厂有6台额定压力为13.72Mpa.额定蒸发量670t/h的电站锅炉。为保证锅炉启动和稳定燃烧,建有2个500m3 的轻柴油储罐。为发电机冷却,建有制氢站。制氢站装有1套制氢设备和4个氢罐,氢罐的工作压力为3.2Mpa.体积13.9m3。锅炉燃用煤粉由磨煤机加工后,经输粉管道直接进入炉膛。因为生产需要,该厂决定对磨煤输粉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工程包括:拆除部分距离地面6m高的破损输粉管道,更换新管道。在施工中,部分拆除和安装工作在脚手架上进行,使用额定起重量为5t的电动葫芦。拆除旧管道时,使用乙炔进行气割。新管道焊接前,使用角磨机进行抛光。拆除的旧管道和其他旧设备使用叉车运走。施工现场周围有正在使用的动力电缆和高温管道,还有部分未消除的煤粉。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1.该施工现场有哪些特种设备?哪些作业属于特种作业?2.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指出该企业应申报的重大危险源。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说明该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引发的因素。4.简述该施工现场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总 理温家宝二○○七年四月九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49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事故报告49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第三章 事故调查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49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章 事故处理49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法律责任49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附 则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2007年考试第二题2007年7月15日,某亚麻厂正在生产的梳麻车间、前纺车间和准备车间的联合厂房突然发生亚麻粉尘爆炸起火。一瞬间,停电停水,当477名职工大部分被围困在火海之中。经及时抢救,多数职工脱离了危险区。该厂的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金属管道输送亚麻粉尘。事故导致整个除尘系统遭受严重破坏,部分厂房倒塌,地沟盖板和原麻地下库被炸开,车间内的大部分机器和电器设备损坏,企业停产,事故造成死亡35人,重伤5人,轻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8题,每题2分,其中1~4题为单选题,5~8为多选题):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起事故属于()。A.特别重大事故B.重大事故C.较大事故D.一般事故E.轻微事故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该起事故类别属于()。A.瓦斯爆炸B.火药爆炸C.其他爆炸D.容器爆炸E.锅炉爆炸3.该起事故中爆炸起火的粉尘属于()。A.无机粉尘B.有机粉尘C.金属粉尘D.混合粉尘E.复合粉尘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因该起事故对企业的罚款额度为()。A.49 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B.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C.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D.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E.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5.该起爆炸事故的起始原因可能有()。A.粉尘浓度超标B.布袋除尘器产生静电C.厂房内作业人员和设备太多D.金属管道输送粉尘过程中产生火花E.车间连体面积过大6.预防粉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有()。A.降低粉尘浓度B.穿防静电工作服C.生产装置接地D.严格执行规章制度E.采用防爆厂房7.下列关于亚麻粉尘的爆炸危害和后果的说法有()。A.粉尘浓度越大,爆炸威力越大B.粉尘分散度越小,爆炸威力越大C.爆炸能量与粉尘活性有关D.爆炸能量与粉尘粒度无关E.爆炸产生的后果与厂房结构有关8.该起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B.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C.恢复生产的要求D.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E.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事故的分类为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必须对事故进行归纳分类,至于如何分类,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角度不同,分类的方法也就不同。主要有以下分类方法:1.依照造成事故的责任不同,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大类责任事故,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规律、违反法令、法规、条例、规程等不良行为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2.依照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称为伤亡事故。只造成生产中断、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称为非伤亡事故。3.依事故监督管理的行业不同,分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民航飞行事故、农业机械事故、渔业船舶事故、煤矿事故、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建筑施工事故、冶金机械事故、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爆炸事故等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是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每个行业对事故都有详细的分类。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分类49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的分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1)按事故类别分。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2)按伤害程度分。1)轻伤。2)重伤。3)死亡。5.按事故所属行业分类二、事故的调查取证49 事故发生后,在进行事故调查的过程中,事故调查取证是完成事故调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现场处理1.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3.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二)物证搜集1.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等。2.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3.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4.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三)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4)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5)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1)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2)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3)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4)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5)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6)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7)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四)证人材料搜集事故发生后,要尽快找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五)现场摄影及绘图1.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2.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3.事故现场全貌。4.利用摄影或录像,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5.必要时,绘出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事故原因分析三、事故的直接原因49 对一起事故的原因分析,通常有两个层次,即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通常是一种或多种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或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间接原因可追踪于管理措施及决策的缺陷,或者环境的因素。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人手,逐步深人到问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在事故原因分析时通常要明确以下内容:1.在事故发生之前存在什么样的征兆。2.不正常的状态是在哪儿发生的。3.在什么时候首先注意到不正常的状态。4.不正常状态是如何发生的。5.事故为什么会发生。6.事件发生的可能顺序以及可能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7.分析可选择的事件发生顺序。一、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给出了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一)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二)按以下7项内容进行分析1.受伤部位;2.受伤性质;3.起因物;4.致害物;5.伤害方式;6.不安全状态;7.不安全行为。(三)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四)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五)确定事故责任者二、直接原因分析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其他。(2)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其他。(2)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他。(4)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1)照明光线不良。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2)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爆破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爆破作业;瓦斯超限;其他。(3)作业场所狭窄。(4)作业场地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其他。(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7)地面滑。包括: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8)贮存方法不安全。(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2.人的不安全行为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①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②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③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④忘记关闭设备;⑤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49 ⑥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⑦奔跑作业;⑧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⑨机械超速运转;⑩违章驾驶机动车;11酒后作业;12客货混载;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14工件紧固不牢;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16其他。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①拆除了安全装置;②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③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④其他。3)使用不安全设备。①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②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③其他。4)手代替工具操作。①用手代替手动工具;②用手清除切屑;③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①冒险进入涵洞;②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③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④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⑤未“敲帮问顶”便开始作业;⑥冒进信号;⑦调车场超速上下车;⑧易燃易爆场所明火;⑨私自搭乘矿车;⑩在绞车道行走;11未及时撩望;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①未戴护目镜或面罩;②未戴防护手套;49 ③未穿安全鞋;④未戴安全帽;⑤未佩戴呼吸护具;⑥未佩戴安全带;⑦未戴工作帽;⑧其他。12)不安全装束。①在有旋转军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②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③其他。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四、间接原因分析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他。五、事故责任分析事故责任分析是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进行责任分析的目的是使责任者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事故责任分为: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下列情况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下列情况负领导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造成事故的;(2)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上岗造成事故的;(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4)作业环境不安全,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的。七、责任追究49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指因安全生产责任者未履行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定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及后果的严重性,追究其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的一种制度。(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职务过错责任和行政过错责任。前者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滥用职权或违法失职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者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的种类(1)行政处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8种。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7种,并可给予一定的罚款。(2)行政处罚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⑥49 行政拘留。2.安全生产责任的行政处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的行政处分主要是对职务性过错的制裁,它包括不作为失职处分和作为失职处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对各种不作为失职行为和作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都作了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章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有:(1)防范性工作失职处分;(2)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的失职处分;(3)安全审批失职处分;(4)监督管理失职处分;(5)事故调查处理失职处分。3.安全生产责任的行政处罚规定在《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违反安全规定或因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都有具体规定。(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犯罪行为而应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由于刑事违法的违法性质最为严重,故刑事责任也最为严厉。在我国,认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即各级人民法院;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刑事违法者本人。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类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犯罪,是《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中除危害国家安全罪外,客观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罪名包括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在《安全生产法》中,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规定为:1.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5.49 第八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及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第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7.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犯罪和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8.第九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以及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9.第七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0.第七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二—,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II.第九十二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所构成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是一种救济责任,用于救济当事人的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多数可通过当事人协商解决。民事责任大体可分为违约民事责任和侵权民事责任两大类。安全生产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民事责任,包括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和人身伤害民事责任。在《安全生产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1.第七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4.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九、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监督为保证事故调查处理的公正性,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监督共有3种形式: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组织监督。在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明确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接到报告和举报必须进行调查处理的责任。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已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大量报道,增加了社会的透明度,安全生产工作舆论监督也越来越发挥出重要作用。规定第二十二条还明确,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又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的监督保障制度,为防止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循私舞弊、以权谋私起到了组织约束的监督保障作用。六、整改措施49 整改措施,也称安全对策措施,即针对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类别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整改措施主要分为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3个方面。一、安全技术整改措施针对不同的事故及其原因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一)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因素很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做好预防工作,消除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因素。从理论上讲,使可燃物质不处于危险状态或者消除一切着火源,这两项措施,只要控制其一,就可以防止火灾和化学爆炸事故的发生。但在实践中,由于生产条件的限制或某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仅采取一种措施是不够的,往往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以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程度。另外,还应考虑其他辅助措施,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减少危害的程度,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些都是在防火防爆工作中必须全面考虑的问题。为防止可燃物与空气或其他氧化剂作用形成危险状态,在生产过程中,首先应加强对可燃物的管理和控制,利用不燃或难燃物料取代可燃物料,不使可燃物料泄漏和聚集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次是防止空气和其他氧化性物质进入设备内或防止泄漏的可燃物料与空气混合。为预防火灾及爆炸灾害,对点火源进行控制是避免燃烧三要素同时存在的一个重要措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能源主要有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撞击、绝热压缩、化学反应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和光热射线等。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对这些着火源应引起充分的注意,并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二)电气安全技术措施为防止人体直接、间接和跨步电压触电(电击、电伤)。应采取以下措施:1.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电源系统中性点是否接地,分别采用保护接零系统或保护接地系统。在建设项目中,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电网应优先采用TN—S,TN—C—S保护系统。2.漏电保护按《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的要求,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TT保护系统中,在规定的设备、场所范围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部分标准称为漏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实现漏电保护器的分级保护。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会造成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装置和场所,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3.绝缘根据环境条件(潮湿、高温、有导电性粉尘、腐蚀性气体、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工作环境,如:机加工、铆工、电炉电极加工、锻工、铸工、酸洗、电镀、漂染车间和水泵房、空压站、锅炉房等场所)选用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Ⅱ类)的电动工具、设备和导线;采用绝缘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等)、选用不导电环境(地面、墙面均用不导电材料制成);上述设备和环境均不得有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装置。4.电气隔离采用原、副边电压相等的隔离变压器实现工作回路与其他回路电气上的隔离。在隔离变压器的副边构成一个不接地隔离回路(工作回路),可阻断在副边工作的人员单相触电时电击电流的通路。隔离变压器的原、副边间应有加强绝缘,副边回路不得与其他电气回路、大地、保护接零(地)线有任何连接;应保证隔离回路(副边)电压U≤500v、线路长度L≤200m,且副边电压与线路长度的乘积U•L≤100000Vm;副边回路较长时,还应装设绝缘监测装置;隔离回路带有多台用电设备时,各设备金属外壳间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所用的插座应带有供等电位连接的专用插孔。5.安全电压(或称安全特低电压)直流电源采用低于120v的电源。交流电源用专门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同等隔离能力的发电机、独立绕组的变流器、电子装置等)提供安全电压电源(42V,36V,24V,12v,6v),并使用Ⅲ类设备、电动工具和灯具。应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选择工频安全电压额定值,即在潮湿、狭窄的金属容器、隧道、矿井等工作的环境,宜采用12v安全电压。用于安全电压电路的插销、插座应使用专用的插销、插座,不得带有接零或接地插头和插孔;安全电压电源的原、副边均应装设熔断器作短路保护。当电气设备采用2449 v以上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6.屏护和安全距离(1)屏护包括屏蔽和障碍,是指能防止人体有意、无意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遮栏、护罩、护盖、箱匣等装置,是将带电部位与外界隔离,防止人体误入带电间隔的简单、有效的安全装置。例如:开关盒、母线护网、高压设备的围栏、变配电设备的遮栏等。金属屏护装置必须接零或接地。屏护的高度、最小安全距离、网眼直径和栅栏间距应满足(防护屏安全要求)(GB/8197—87)中的规定。屏护上应根据屏护对象特征挂有警示标志,必要时还应设置声、光报警信号和连锁保护装置,当人体越过屏护装置接近带电体时,声、光报警且被屏护的带电体自动断电。(2)安全距离是指有关规程明确规定的、必须保持的带电部位与地面、建筑物、人体、其他设备、其他带电体、管道之间的最小电气安全空间距离。安全距离的大小取决于电压的高低、设备的类型和安装方式等因素,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距离规定;当无法达到安全距离时,还应采取其他安全技术措施。7.连锁保护设置防止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等造成触电事故的安全连锁保护装置。例如:变电所的程序操作控制锁、双电源的自动切换连锁保护装置、打开高压危险设备屏护时的报警和带电装置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电焊机空载断电或降低空载电压装置等。(三)机械安全技术措施1.采用本质安全技术(1)避免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在不影响预定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应尽量避免设计成会引起损伤的锐边、尖角以及粗糙的、凸凹不平的表面和较突出的部分。金属薄片的棱边应倒钝、折边或修圆,可能引起刮伤的开口端应包覆。(2)安全距离的原则。利用安全距离防止人体触及危险部位或进入危险区,是减小或消除机械风险的一种方法。在规定安全距离时。必须考虑使用机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状态、有关人体的测量数据、技术和应用等因素。(3)限制有关因素的物理量。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根据各类机械的不同特点,限制某些可能引起危险的物理量值来减小危险。例如,将操纵力限制到最低值,使操作件不会因破坏而产生机械危险;限制运动件的质量或速度,以减小运动件的动能;限制噪声和振动等。(4)使用本质安全工艺过程和动力源。对预定在爆炸环境中使用的机器,应采用全气动或全液压控制系统和操纵机构,或“本质安全”电气装置,也可采用电压低于“功能特低电压”的电源,以及在机器的液压装置中使用阻燃和无毒液体。2.限制机械应力机械选用材料的性能数据、设计规程、计算方法和试验规则,都应该符合机械设计与制造的专业标准或规范的要求,使零件的机械应力不超过许用值。保证安全系数,以防止由于零件应力过大而被破坏或失效,避免故障或事故的发生;同时,通过控制连接、受力和运动状态来限制应力。3.材科和物质的安全性用以制造机器的材料、燃料和加工材料在使用期间不得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或健康。4.遵循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在机械设计中,通过合理分配人机功能、适应人体特性、人机界面设计、作业空间的布置等方面履行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提高机器的操作性能和可靠性,使操作者的体力消耗和心理压力尽量降到最低,从而减小操作差错。5,设计控制系统的安全原则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典型的危险工况有意外启动、速度变化失控、运动不能停止、运动机器零件或工件飞出、安全装置的功能受阻等。控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各种作业的操作模式或采用故障显示装置,使操作者可以安全进行干预的措施。并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1)机构启动及变速的实现方式。机构的启动或加速运动应通过施加或增大电压或流体压力去实现,若采用二进制逻辑元件,应通过由“0”状态到“1”状态去实现;相反,停机或降速应通过去除或降低电压或流体压力去实现,若采用二进制逻辑元件,应通过“1”状态到“0”49 状态去实现。(2)重新启动的原则。动力中断后重新接通时,如果机器自发启动会产生危险。应采取措施,使动力重新接通时机器不会自行启动,只有再次操作启动装置机器才能运转。(3)零部件的可靠性。这应作为安全功能完备性的基础,使用的零部件应能承受在预定使用条件下的各种干扰和应力,不会因失效而使机器产生危险的误动作。(4)定向失效模式。这是指部件或系统主要失效模式是预先已知的,而且只要失效总是这些部件或系统,就可以事先针对其失效模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5)关键件的加倍(或冗余)。控制系统的关键零部件可以通过备份的方法。即当一个零部件万一失效,用备份件接替以实现预定功能。当与自动监控相结合时,自动监控应采用不同的设计工艺,以避免共因失效。(6)自动监控。自动监控的功能是保证当部件或元件执行其功能的能力减弱或加工条件变化而产生危险时,以下安全措施开始起作用:停止危险过程,防止故障停机后自行再启动,触发报警器。(7)可重编程序控制系统中安全功能的保护。在关键的安全控制系统中,应注意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储存程序被有意或无意改变。可能的话,应采用故障检验系统来检查由于改变程序而引起的差错。6.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是通过采用安全装置、防护装置或其他手段,对一些机械危险进行预防的安全技术措施,其目的是防止机器在运行时产生各种对人员的接触伤害。防护装置和安全装置有时也统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的重点是机械的传动部分、操作区、高处作业区、机械的其他运动部分、移动机械的移动区域,以及某些机器由于特殊危险形式需要采取的特殊防护等。采用何种手段防护,应根据对具体机器进行风险评价的结果未决定。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满足与其保护功能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基本安全要求如下:(1)结构的形式和布局设计合理,具有切实的保护功能,以确保人体不受到伤害。(2)结构要坚固耐用,不易损坏;安装可靠,不易拆卸。(3)装置表面应光滑、无尖棱刺角,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险,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4)装置不容易被绕过或避开,不应出现漏保护区。(5)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体各部位(特别是手或脚)无法接触危险。(6)不影响正常操作,不得与机械的任何可动零部件接触;对人的视线障碍最小。(7)便于检查和修理。(四)厂内运输安全对策措施着重就铁路、道路线路与建筑物、设备、大门边缘、电力线、管道等的安全距离和安全标志、信号、人行通道(含跨线地道、天桥)、防护栏杆,以及车辆、道口、装卸方式等方面的安全设施提出对策措施。根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94)、《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6386—86),《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89)和各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提出其他对策措施。化学危险品贮运安全对策措施。①危险货物包装应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设置标志;②危险货物包装运输应按《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执行;③应按《化学危险品标签编写导则》(GB/T15258—94)编写危险化学品标签;④应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95)对上述物质进行妥善贮存,加强管理;⑤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的内容和编写要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16部分的内容。具体是:化学品及企业标识、成分/组成信息、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资料、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和其他信息。⑥49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例如,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氰化物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二、安全管理整改措施49 与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处于同一层面上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如果将安全技术对策措施比做计算机系统内的硬件设施,那么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则是保证硬件正常发挥作用的软件。安全管理对策措施通过一系列管理手段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整合、完善、优化,将人、机、物、环境等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正常开展,使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发挥最大的作用。(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企业依据的自身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巡视制度》、《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安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厂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职业病报告处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责任制度》、《危险设备管理制度》等。(二)建立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明确各级第一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文《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内容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上述两条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确定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模式。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后,还需建立各级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包括单位负责人及其副手、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工段长、班组长、车间(或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作业工人的安全职责。(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从资金和设施装备等物质方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也是安全管理对策措施的一项内容。《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三、安全培训和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全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侧重面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种技术标准、规范,具备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取得安全管理岗位的资格证书。(2)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在于了解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加强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专业培训和考核,新职工必须经过严格的3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转岗、复工人员应参照新职工的办法进行培训和考试。一、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标准》(GB/6721—1986)中规定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评价指标。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其他损失的价值。(一)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①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②丧葬及抚恤费用。③补助及救助费用。④歇工费用。(2)善后处理费用①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②现场抢救费用。③清理现场费用。④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3)财产损失价值①固定资产损失价值。②流动资产损失价值。(二)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2)工作损失价值。(3)资源损失价值。(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见标准的附录部分)。(6)其他损失费用。(三)伤亡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1)伤亡事故经济损失计算公式:E=Ed+Ei式中 E——经济损失,万元; Ed——直接经济损失,万元;Ei——间接经济损失,万元。49 (2)工作损失价值计算公式:Vw=DLM/(SD)式中 Vw——工作损失价值,万元; DL——一起事故的总损失工作日数,死亡一名职工按6000个工作日计算,受伤职工视伤害情况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附表确定,日;M——企业上年税利(税金加利润),万元; S——企业上年平均职工人数,人;D——企业上年法定工作日数,日。(3)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①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②损坏的固定资产,以修复费用计算。(4)流动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①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账面值减去残值计算;②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5)事故已处理结案而未能结算的医疗费、歇工工资等,采用测算方法计算(见标准的附录部分)。(6)对分期支付的抚恤、补助等费用,按审定支出的费用,从开始支付日期累计到停发日期(见标准的附录部分)。(7)停产、减产损失,按事故发生之日起到恢复正常生产水平时止,计算其损失的价值。(四)经济损失的评价指标(1)经济损失评价指标 ①千人经济损失率,计算公式:Rs=E/S×1000 式中Rs——千人经济损失率,‰; E——全年内经济损失,万元; S——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人。 ②百万元产值经济损失率计算公式:Rv=E/V×100式中 Rv——百万元产值经济损失率,‰; E——全年内经济损失,万元; V——企业总产值,万元。大纲要求:1.掌握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方法;2.了解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3.熟悉应急预案的评审和改进。一、重大、特大事故灾害的特点1、突发性、偶然性2005年12月7日15时30分左右,唐山市开平区刘官屯煤矿井下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经初步核实,约有123名矿工被困井下。到19时许,有21名矿工安全升井,3人死亡,99人下落不明。49 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唐山市迅速组织了救援,开滦煤矿两个救护队已进行了抢救。目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已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河北省副省长付双建、省煤监局、省安监局主要领导均已或正在赶赴现场。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唐山刘官屯煤矿矿难死亡人数70多人2、灾害扩大2003年12月23日23点左右,位于重庆开县的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重庆钻探公司川西北气矿发生井喷事故,事故发生时富含硫化氢和二氧化碳的天然气喷至30米高,非常猛烈。硫化氢为有毒气体,吸入会导致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开县相关领导立刻率公安、医疗等部门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事故现场,组织伤员营救和群众疏散。重庆市副市长吴家农率10多个市级有关部门和救灾物资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工作。随后,有关部门在事故现场成立了指挥部,并分成医疗、物质保障等数个小组,进行现场施救及善后工作。截至1月4号晚上10时,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死亡人数已经升至243人。这些病人大多因为中毒过重,导致器官最终衰竭而亡。目前,事故受伤人员中尚有396人正在住院接受治疗,其中危重病人还有27人。3、容易发生次生事故。2003年1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州大厦失火。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16辆消防车、150余名消防官兵到场施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疏散了大厦内被困的94户412名群众。但在扑灭余火的过程中,大厦突然坍塌,部分消防官兵被废墟埋压,张晓成等20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4、容易引发环境污染,形成公众危机事件。2005年11月13日13时40分,吉林省吉林市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化工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60多人受伤,数万人疏散,由于爆炸现场就在松花江边,爆炸引起的泄漏造成松花江水污染,直接危及下游哈尔滨的供水。吉林、黑龙江两省人民政府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而事故原因仅仅因为一个阀门未被及时关闭。二、救援行动的必要性1、减少人员伤亡2、减少财产损失3、减轻环境危害4、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三、应急救援的法律规定1、《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均由相关规定。5、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预案中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公共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后,国务院又相继发布了《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共9个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其中,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适用于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及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等。四、事故应急管理的全过程第一阶段 事故预防第二阶段 事故准备第三阶段 事故响应第四阶段 事故恢复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一)一个完整的应急体系应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系统4部分构成。1.组织体制 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体制建设中的管理机构是指维持应急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功能部门包括与应急活动有关的各类组织机构,如消防、医疗机构等;应急指挥是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应急救援活动场外与场内指挥系统;而救援队伍则由专业和志愿人员组成。2.运作机制 应急救援活动一般划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反应、扩大应急和应急恢复4个阶段,应急机制与这四阶段的应急活动密切相关。应急运作机制主要由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和公众动员这4个基本机制组成。 统一指挥是应急活动的最基本原则。应急指挥一般可分为集中指挥与现场指挥,或场外指挥与场内指挥等。无论采用哪一种指挥系统,都必须实行统一指挥的模式,无论应急救援活动涉及单位的行政级别高低和隶属关系不同,但都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统一号令,步调一致。 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的分级响应的机制。扩大或提高应急级别的主要依据是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是“升级”的最基本条件。扩大应急救援主要是提高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等。 属地为主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49 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整个应急体系的基础。3.法制基础 法制建设是应急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应急活动的依据,与应急有关的法规可分为4个层次:由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如紧急状态法、公民知情权法和紧急动员法等;由政府颁布的规章,如应急救援管理条例等;包括预案在内的以政府令形式颁布的政府法令、规定等;与应急救援活动直接有关的标准或管理办法等。4.保障系统 列于应急保障系统第一位的是信息与通讯系统,构筑集中管理的信息通讯平台是应急体系最重要的基础建设。应急信息通讯系统要保证所有预警、报警、警报、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以及信息资源共享;物资与装备不但要保证有足够的资源,而且还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人力资源保障包括专业队伍的加强、志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应急财务保障应建立专项应急科目,如应急基金等,以保障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反应中各项活动的开支。(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3.救援行动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中心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4.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事故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三)现场指挥系统的组织结构现场应急指挥系统的结构应当在紧急事件发生前就已建立,预先对指挥结构达成一致意见,将有助于保证应急各方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更好地履行职责。现场指挥系统模块化的结构由指挥、行动、策划、后勤以及资金/行政5个核心应急响应职能组成。1.事故指挥官事故指挥官负责现场应急响应所有方面的工作,包括确定事故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批准实施书面或口头的事故行动计划,高效地调配现场资源,落实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管理现场所有的应急行动。事故指挥官可将应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信息收集与发布以及与应急各方的通讯联络分别指定相应的负责人,如信息负责人、联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负责人直接向事故指挥官汇报。49 信息负责人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原因、大小、当前的形势、使用的资源和其他综合事务,并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指挥部及其他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联络负责人负责与有关支持和协作机构联络,包括到达现场的上级领导、地方政府领导等;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可能遭受的危险或不安全情况提供及时、完善、详细、准确的危险预测和评估,制定并向事故指挥官建议确保人员安全和健康的措施,从安全方面审查事故行动计划,制定现场安全计划等。2.行动部 行动部负责所有主要的应急行动,包括消防与抢险、人员搜救、医疗救治、疏散与安置等。所有的战术行动都依据事故行动计划来完成。3.策划部策划部负责收集、评价、分析及发布事故相关的战术信息,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并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归档。4.后勤部后勤部负责为事故的应急响应提供设备、设施、物资、人员、运输、服务等。5.资金/行政部资金/行政部负责跟踪事故的所有费用并进行评估,承担其他职能未涉及的管理职责。 事故现场指挥系统的模块化结构的一个最大优点是允许根据现场的行动规模,灵活启用指挥系统相应的部分结构,因为很多的事故可能并不需要启动策划、后勤或资金/行政模块。需要注意的是,对没有启用的模块,其相应的职能由现场指挥官承担,除非明确指定给某一负责人。当事故规模进一步扩大,响应行动涉及到跨部门、跨地区或上级救援机构加入时则可能需要开展联合指挥,即由各有关主要部门代表成立联合指挥部,该模块化的现场系统则可以很方便地扩展为联合指挥系统。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事故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做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一、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1)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是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培训和演习工作的开展。(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3)事故应急预案成为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基本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足够灵活,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4)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上级应急部门的协调。(5)有利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二、策划应急预案时应考虑的因素49 策划应急预案时应进行合理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主要的重大事故风险,并避免预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策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1)重大危险普查的结果,包括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2)本地区的地质、气象、水文等不利的自然条件(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及其影响。(3)本地区以及国家和上级机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情况。(4)本地区以往灾难事故的发生情况。(5)功能区布置及相互影响情况。(6)周边重大危险可能带来的影响。(7)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层次基于可能面临多种类型的突发重大事故或灾害,为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整体协调性和层次,并实现共性与个性、通用性与特殊性的结合,对应急预案合理地划分分层次,是将各种类型应急预案有机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应急预案可分为3个层次。(一)综合预案(二)专项预案(三)现场预案四、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不同的应急预案由于各自所处的层次和适用的范围不同,因而在内容的详略程度和侧重点上会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结构。“1+4”预案编制结构,是由一个基本预案加上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构成的。(一)基本预案基本预案是应急预案的总体描述,主要阐述应急预案所要解决的紧急情况、应急的组织体系、方针、应急资源、应急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各应急组织在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管理等规定。(二)应急功能设置应急功能是指针对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通常采取的一系列的基本应急行动和任务,如指挥和控制、警报、通讯、人群疏散与安置、医疗、现场管制等。因此,设置应急功能时,应针对潜在重大事故的特点综合分析并将其分配给相关部门。对每一项应急功能都应明确其针对的形势、目标、负责机构和支持机构、任务要求、应急准备和操作程序等。应急预案中包含的应急功能的数量和类型,主要取决于所针对的潜在重大事故危险的类型,以及应急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等具体情况。(三)特殊风险管理特殊风险指根据某类事故灾难、灾害的典型特征,需要对其应急功能做出针对性安排的风险。应说明处置此类风险应该设置的专有应急功能或有关应急功能所需的特殊要求,明确这些应急功能的责任部门、支持部门、有限介入部门以及它们的职责和任务,为制定该类风险的专项预案提出特殊要求和指导。(四)标准操作程序由于基本预案、应急功能设置并不说明各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细节,因此各应急功能的主要责任部门必须组织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为应急组织或个人提供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职责和任务的详细指导。标准操作程序应保证与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性,其中重要的标准操作程序可作为应急预案附件或以适当方式引用。(五)支持附件支持附件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的有关支持保障系统的描述及有关的附图表,如危险分析附件,通讯联络附件,法律法规附件,机构和应急资源附件,教育、培训、训练和演习附件,技术支持附件,协议附件,其他支持附件等。从广义上来说,应急预案是一个由各级文件构成的文件体系,它不仅是应急预案本身,也包括针对某个特定的应急任务或功能所制定的工作程序等。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可包括预案、程序、指导书、记录等,是一个4级文件体系。五、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49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包括下面6个过程:(1)成立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2)资料收集。(3)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4)应急能力评估。(5)编制应急预案。(6)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六、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如下:(1)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2)规定应急救援各方组织的详细职责。(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5)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6)现场恢复。(7)其他,如应急培训和演练,法律法规的要求等。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相应的过程可分为6个一级关键要素,包括:①方针与原则;②应急策划;③应急准备;④应急响应;⑤现场恢复;⑥49 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6个一级要素相互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从应急的方针、策划、准备、响应、恢复到预案的管理与评审改进,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系并持续改进的体系结构。根据一级要素中所包括的任务和功能,其中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3个一级关键要素可进一步划分成若干个二级小要素。所有这些要素即构成了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所应当涉及的基本方面,在实际编制时,可根据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分配等具体情况,将要素进行合并或增加,以便于组织编写。(一)方针与原则应急救援体系首先应有一个明确的方针和原则来作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纲领。方针与原则反映了应急救援工作的优先方向、政策、范围和总体目标,如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此外,方针与原则还应体现事故损失控制、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以及持续改进的思想。(二)应急策划应急预案是有针对性的,具有明确的对象,其对象可能是某一类或多类可能的重大事故类型。应急预案的制定必须基于对所针对的潜在事故类型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和评价,识别出重要的潜在事故类型、性质、区域、分布及事故后果,同时,根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分析应急救援的应急力量和可用资源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进行应急策划时,应当列出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作为预案的制定、应急工作的依据和授权。应急策划包括危险分析、资源分析以及法律法规要求3个二级要素。1.危险分析危险分析的最终目的是要明确应急的对象(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事故的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等,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减灾措施提供决策和指导依据。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危险分析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危险分析的结果应能提供:(1)地理、人文(包括人口分布)、地质、气象等信息。(2)功能布局(包括重要保护目标)及交通情况。(3)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及主要危险物质种类、数量及理化、消防等特性。(4)可能的重大事故种类及对周边的后果分析。(5)特定的时段(如人群高峰时间、度假季节、大型活动等)。(6)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2.资源分析针对危险分析所确定的主要危险,明确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列出可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包括:①各类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情况;②各种重要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③上级救援机构或周边可用的应急资源。通过资源分析,可为应急资源的规划与配备、与相邻地区签订互助协议和预案编制提供指导。3.法律法规要求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应急策划时,应列出国家、省、地方涉及应急各部门职责要求以及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文件,以作为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的依据和授权。(三)应急准备应急预案能否在应急救援中成功地发挥作用,不仅仅取决于应急预案自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与否。应急准备应当依据应急策划的结果开展,包括各应急组织及其职责权限的明确、应急资源的准备、公众教育、应急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和互助协议的签署等。1.机构与职责2.应急资源3.教育、训练与演习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培训与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及其他训练等。基础培训与训练的目的是保证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体能、战斗意志和作风,明确各自的职责,熟悉城市潜在重大危险的性质、救援的基本程序和要领,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和通讯装备的使用等;专业训练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训练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及现场急救等技术;战术训练是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变能力;其他训练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开展如防化、气象、侦检技术、综合训练等项目的训练,以进一步提高救援队伍的救援水平。预案演习是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应急演习包括桌面演习和实战模拟演习。组织由应急各方参加的预案训练和演习,使应急人员进入“实战”状态,熟悉各类应急处理和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明确自身的职责,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同时,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4.互助协议当有关的应急力量与资源相对薄弱时,应事先寻求与邻近区域签订正式的互助协议,并做好相应的安排,以便在应急救援中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此外,也应与社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物资供应企业等签署相应的互助协议。(四)应急响应49 应急响应的核心功能和任务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和紧急公告,通讯,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与安置,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消防和抢险,泄漏物控制。1.接警与通知准确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是决定启动应急救援的关键。接警作为应急响应的第一步,必须对接警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员接受报警后,应按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2.指挥与控制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往往涉及多个救援机构,因此,对应急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是应急救援有效开展的关键。因此应建立分级响应、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程序,以便对事故进行初始评估,确认紧急状态,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3.警报和紧急公告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决定实施疏散时,应通过紧急公告确保公众了解疏散的有关信息,如疏散时间、路线、随身携带物、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该部分应明确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如何向受影响的公众发出警报,包括什么时候,谁有权决定启动警报系统,各种警报信号的不同含义,警报系统的协调使用、可使用的警报装置的类型和位置,以及警报装置覆盖的地理区域。如果可能,应指定备用措施。4.通讯通讯是应急指挥、协调和与外界联系的重要保障,在现场指挥部、应急中心、各应急救援组织、新闻媒体、医院、上级政府和外部救援机构等之间,必须建立畅通的应急通讯网络。该部分应说明主要通讯系统的来源、使用、维护以及应急组织通讯需要的详细情况等,并充分考虑紧急状态下的通讯能力和保障,并建立备用的通讯系统。5.事态监测与评估事态监测与评估在应急救援和应急恢复决策中具有关键的支持作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建立对事故现场及场外进行监测和评估的程序。其中包括:由谁来负责监测与评估活动,监测仪器设备及监测方法,实验室化验及检验支持,监测点的设置,监测点的现场工作及报告程序等。可能的监测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6.警戒与治安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是十分必要的。其目的是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此外,警戒与治安还应该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执行指挥机构的通告、协助事故调查等。对危险物质事故,必须列出警戒人员有关个体防护的准备。7.人群疏散与安置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当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应充分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和可利用的时间、风向等环境变化,以及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8.医疗与卫生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以及合理地转送医院进行治疗,是减少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的关键。在该部分应明确针对城市可能的重大事故,为现场急救、伤员运送、治疗及健康监测等所做的准备和安排,包括:可用的急救资源列表,如急救中心、救护车和现场急救人员的数量;医院、职业中毒治疗医院及烧伤等专科医院的列表,如数量、分布、可用病床、治疗能力等;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品等的城市内、外来源和供给;医疗人员必须了解城市内主要危险对人群造成伤害的类型,并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对危险化学品受伤害人员进行正确消毒和治疗的方法。9.公共关系重大事故发生后,不可避免地会引起新闻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因此,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该部分应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指定新闻发言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为公众咨询、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做出安排。10.应急人员安全城市重大事故尤其是涉及危险物质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极大,必需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等级、现场安全监测等,明确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11.消防和抢险消防和抢险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的是为尽快地控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从而最终控制住事故,并积极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尤其是涉及危险物质的泄漏、火灾事故,其消防和抢险工作的难度和危险性巨大。该部分应对消防和抢险工作的组织、相关消防抢险设施、器材和物资、人员的培训、行动方案以及现场指挥等做好周密的安排和准备。12.泄漏物控制危险物质的泄漏以及灭火用的水由于溶解了有毒蒸气都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同时也会给现场救援工作带来更大的危险,因此必须对危险物质的泄漏物进行控制。该部分应明确可用的收容装备(泵、容器、吸附材料等)、洗消设备(包括喷雾洒水车辆)及洗消物资,并建立洗消物资供应企业的供应情况和通讯名录,保证对泄漏物的及时围堵、收容、清消和妥善处置。(五)现场恢复现场恢复也可称为紧急恢复,是指事故被控制住后所进行的短期恢复,从应急过程来说意味着应急救援工作的结束,进入到另一个工作阶段,即将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大量的经验教训表明,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余烬复燃、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可能的危险。该部分主要内容应包括: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等。(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具有法规权威性,所以应当对预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发布做出明确的管理规定,并保证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一、应急预案的教育49 应急预案的教育指的是对重大危险源周边群众的应急知识教育。应急预案批准发布以后,应进行宣传,使群众增加安全意识,熟悉危险因素,熟悉避灾自救方法。二、应急预案的培训应急培训与演习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应急培训的范围应包括:(1)政府主管部门的培训。(2)社区居民的培训。(3)企业全员的培训。(4)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二)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基本应急培训是指对参与应急行动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的最低程度的应急培训,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情况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尤其要加强火灾应急培训以及危险物质事故应急的培训。因为火灾和危险品事故是常见的事故类型,因此,培训中要加强与灭火操作有关的训练,强调危险物质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报警。(2)疏散。(3)基本技能培训。(4)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在具体培训中,通常将应急者分为5种水平,即初级意识水平应急者;初级操作水平应急者;危险物质专业水平应急者;危险物质专家水平应急者;事故指挥者水平应急者。每一种水平都有相应的培训要求。三、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按演练的规模分类 可采用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方法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如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1.桌面演练 桌面演练是指由应急组织的代表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的,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工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演练活动。桌面演练的特点是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是在会议室内举行。其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桌面演练一般仅限于有限的应急响应和内部协调活动,应急人员主要来自本地应急组织,事后一般采取口头评论形式收集参演人员的建议,并提交一份简短的书面报告,总结演练活动和提出有关改进应急响应工作的建议。桌面演练方法成本较低,主要为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做准备。2.功能演练 功能演练是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行动举行的演练活动,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例如,指挥和控制功能的演练,其目的是检测、评价多个政府部门在紧急状态下实现集权式的运行和响应能力,演练地点主要集中在若干个应急指挥中心或现场指挥部,并开展有限的现场活动,调用有限的外部资源。 49 功能演练比桌面演练规模要大,需动员更多的应急人员和机构,因而协调工作的难度也随着更多组织的参与而加大。演练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论形式外,还应向地方提交有关演练活动的书面汇报,提出改进建议。3.全面演练 全面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全面演练一般要求持续几个小时,采取交互式方式进行,演练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更多的应急人员和资源,并开展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的实战性演练,以检验相互协调的应急响应能力。与功能演练类似,演练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论、书面汇报外,还应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应急演练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确定采取哪种类型的演练方法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制定工作的进展情况。(2)本辖区面临风险的性质和大小。(3)本辖区现有应急响应能力。(4)应急演练成本及资金筹措状况。(5)有关政府部门对应急演练工作的态度。(6)应急组织投入的资源状况。(7)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应急演练的规定。无论选择何种演练方法,应急演练方案必须与辖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的需求和资源条件相适应。(二)按演习的基本内容不同分类 根据演习的基本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基础训练主要包括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使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健,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专业训练可使救援队伍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是提高救援队伍实战能力的必要措施。战术训练可分为班(组)战术训练和分队战术训练。通过训练,可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4)自选科目训练。自选科目训练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开展如防化、气象、侦检技术、综合演练等项目的训练,进一步提高救援队伍的救援水平。在确定训练科目时,专职救援队伍应以社会性救援需要为目标确定训练科目;兼职救援队应以本单位救援需要,兼顾社会救援的需要确定训练科目。(三)演练的参与人员49 应急演练的参与人员包括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5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都应佩戴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1.参演人员参演人员所承担的具体任务主要包括:(1)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2)保护财产或公众健康。(3)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4)与其他应急人员协同处理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2.控制人员控制人员主要任务包括:(1)确保规定的演练项目得到充分的演练,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2)确保演练活动的任务量和挑战性。(3)确保演练的进度。(4)解答参演人员的疑问,解决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保障演练过程的安全。3.模拟人员模拟人员主要任务包括:(1)扮演、替代正常情况或响应实际紧急事件时应与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所相互作用的机构或服务部门。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机构或服务部门并不参与此次演练。(2)模拟事故的发生过程,如释放烟雾、模拟气象条件、模拟泄漏等。(3)模拟受害或受影响人员。4.评价人员评价人员主要任务包括:(1)观察参演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观察结果。(2)在不干扰参演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5.观摩人员观摩人员是指来自有关部门、外部机构以及旁观演练过程的观众。(四)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由于应急演练是由许多机构和组织共同参与的一系列行为和活动,因此,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任务,建立应急演练策划小组(或领导小组)是成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的关键。策划小组应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包括来自消防、公安、医疗急救、应急管理、市政、学校、气象部门的人员,以及新闻媒体、企业、交通运输单位的代表等;必要时,军队、核事故应急组织或机构也可派出人员参加策划小组。为确保演练的成功,参演人员不得参加策划小组,更不能参与演练方案的设计。综合性应急演练的过程可划分为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3个阶段。四、演练结果的评价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效果做出评价,并提交演练报告,详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对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将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1.不足项不足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可能导致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组织或应急救援体系有能力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保护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不足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为不足项时,策划小组负责人应对该不足项进行详细说明,并给出应采取的纠正措施和完成时限。最有可能导致不足项的应急预案编制要素包括:职责分配,应急资源,警报、通报方法与程序,通讯,事态评估,公众教育与公共信息,保护措施,应急人员安全和紧急医疗服务等。2.整改项整改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整改项应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整改项可列为不足项:一是某个应急组织中存在2个以上整改项,共同作用可影响保护公众安全与健康能力的;二是某个应急组织在多次演练过程中,反复出现前次演练发现的整改项问题的。3.改进项改进项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改进项不同于不足项和整改项,它不会对人员安全与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视情况予以改进,不必一定要求予以纠正。49 第一题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北区、中区和南区等三个生产厂区,北区有库房等,在南区通过氧化反应生产脂溶性剧毒危险化学品A,中区为办公区。为扩大生产,计划在北区新建工程项目。2007年7月2日,北区库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作业人员9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损失包括:医药费12万元,丧葬费5万元,抚恤赔偿金180万元,罚款45万元,补充新员工培训费3万元,现场抢险费200万元,停工损失800万元。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7题,每题2分,其中1~3题为单选题,4~7为多选题)1.该企业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进行的安全评价为( )。A.安全预评价B.安全验收评价C.安全现状评价D.安全技术评价E.安全管理评价2.按照上述事故损失明细,此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 )。A.197万元B.397万元C.442万元D.1197万元E.1200万元3.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 )的责任。A.该单位主要负责人B.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C.该单位安全技术人员D.政府安全监管部门E.该单位主管部门4.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的规定,该企业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B.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C.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D.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E.企业技术负责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5.根据产品A的性质,下列关于产品A的危害和监管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产品A可以经皮肤吸收引起接触人员中毒B.因产品A为脂溶性的,所以进入人体消化道不能被吸收C.生产产品A的反应过程失控,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D.产品A必须存储在经安监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危险化学品仓库中E.运输产品A时,应指派专人押送,押运员不得少于2人6.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再次发生,该企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安装安全监控系统B.进行危险源辨识C.开展风险评价D.准备充足的医疗救护设备E.疏散企业周围的居民49 7.此次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应包括的内容有(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B.事故发生时间C.事故所有责任人D.估计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E.估计的事故间接经济损失第一题【参考答案】:1.C【解析】《安全生产许可条例》规定,该企业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这里指的是安全现状评价。2.C【解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是:(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助费用和歇工费用。(2)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3)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3.A【解析】《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ABD49 【解析】《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AE【解析】产品A是脂溶性剧毒危险化学品,可以通过人的皮肤吸收,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产品A同样可以通过人体消化道吸收,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题干中只是说北区库房发生爆炸事故,并没有说生产剧毒危险化学品A的南区有爆炸可能,所以C选项不正确。产品A是脂溶性剧毒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必须存储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危险化学品仓库中,而不是“安监部门批准”,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指派专人押送,押运员不得少于2人,故E选项是正确的。6.ABC【解析】防止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再次发生,可以采取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以及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等措施,D和E选项不能防止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发生,只是在爆炸事故发生后,可以减少伤亡。7.ABD【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二题2007年7月15日,某亚麻厂正在生产的梳麻车间、前纺车间和准备车间的联合厂房突然发生亚麻粉尘爆炸起火。一瞬间,停电停水,当477名职工大部分被围困在火海之中。经及时抢救,多数职工脱离了危险区。该厂的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金属管道输送亚麻粉尘。事故导致整个除尘系统遭受严重破坏,部分厂房倒塌,地沟盖板和原麻地下库被炸开,车间内的大部分机器和电器设备损坏,企业停产,事故造成死亡35人,重伤5人,轻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8题,每题2分,其中1~4题为单选题,5~8为多选题):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起事故属于()。A.特别重大事故B.重大事故C.较大事故D.一般事故E.轻微事故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该起事故类别属于()。A.瓦斯爆炸B.火药爆炸C.其他爆炸D.容器爆炸E.锅炉爆炸3.该起事故中爆炸起火的粉尘属于()。A.无机粉尘B.49 有机粉尘C.金属粉尘D.混合粉尘E.复合粉尘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因该起事故对企业的罚款额度为()。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B.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C.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D.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E.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5.该起爆炸事故的起始原因可能有()。A.粉尘浓度超标B.布袋除尘器产生静电C.厂房内作业人员和设备太多D.金属管道输送粉尘过程中产生火花E.车间连体面积过大6.预防粉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有()。A.降低粉尘浓度B.穿防静电工作服C.生产装置接地D.严格执行规章制度E.采用防爆厂房7.下列关于亚麻粉尘的爆炸危害和后果的说法有()。A.粉尘浓度越大,爆炸威力越大B.粉尘分散度越小,爆炸威力越大C.爆炸能量与粉尘活性有关D.爆炸能量与粉尘粒度无关E.爆炸产生的后果与厂房结构有关8.该起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B.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C.恢复生产的要求D.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E.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第二题【参考答案】:1.49 A【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起事故造成35人死亡,构成特别重大事故。2.C【解析】《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将事故分为20类,分别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3.B【解析】亚麻粉尘属于有机粉尘。4.D【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5.ABD【解析】粉尘爆炸的原因有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存在点火源等,点火源可以是明火、摩擦或撞击、电气火花、高温表面、绝热压缩等。6.ABCE【解析】预防粉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降低粉尘浓度,使其达不到爆炸极限;防止静电产生的火花(如穿防静电工作服、生产装置接地等);采用防爆厂房是被动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安全管理措施。7.AE【解析】粉尘粒度越细,分散度越高,可燃气体和氧的含量越大,火源强度、初始温度越高,湿度越低,惰性粉尘及灰分越少,爆炸极限范围越大,粉尘爆炸危险性也就越大。粉尘爆炸压力及压力上升速率(dP/dt)主要受粉尘粒度、初始压力、粉尘爆炸容器、湍流度等因素的影响。8.ABD【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第三题某火力发电厂有6台额定压力为13.72Mpa.额定蒸发量670t/h的电站锅炉。为保证锅炉启动和稳定燃烧,建有2个500m3的轻柴油储罐。为发电机冷却,建有制氢站。制氢站装有1套制氢设备和4个氢罐,氢罐的工作压力为3.2Mpa.体积13.9m3。锅炉燃用煤粉由磨煤机加工后,经输粉管道直接进入炉膛。因为生产需要,该厂决定对磨煤输粉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工程包括:拆除部分距离地面6m49 高的破损输粉管道,更换新管道。在施工中,部分拆除和安装工作在脚手架上进行,使用额定起重量为5t的电动葫芦。拆除旧管道时,使用乙炔进行气割。新管道焊接前,使用角磨机进行抛光。拆除的旧管道和其他旧设备使用叉车运走。施工现场周围有正在使用的动力电缆和高温管道,还有部分未消除的煤粉。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1.该施工现场有哪些特种设备?哪些作业属于特种作业?2.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指出该企业应申报的重大危险源。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说明该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引发的因素。4.简述该施工现场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第三题【参考答案】:1.该施工现场特种设备有电站锅炉、氢罐(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特种作业有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起重机械作业、电工作业、压力容器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员、登高架设工作。2.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该企业应申报的重大危险源是:(1)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的锅炉即为重大危险源,所以6台电站锅炉均构成重大危险源。(2)制氢站4个氢罐的工作压力为3.2Mpa,体积13.9m3,氢气是易燃介质,且PV=3.2×13.9×4=177.92Mpa·m3≥100Mpa·m3,所以该49 4个氢罐构成重大危险源。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该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引发的因素是:(1)锅炉爆炸。电站锅炉可能因为强度降低、超压使用、维修、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锅炉爆炸事故。(2)压力容器爆炸。制氢站的制氢设备和4个氢罐属于高压设备或容器,有发生压力容器爆炸的可能。(3)起重伤害。电动葫芦属于起重设备,在操作时有可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4)机械伤害。磨煤机等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件有发生机械伤害的可能。(5)车辆伤害。该火力发电厂有叉车等厂内运输车辆,做也是可能发生车辆伤害。(6)中毒。(7)高处坠落。改造工程的部分拆除和安装工作在脚手架上进行,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8)触电伤害。4.该施工现场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是:(1)预防锅炉、压力容器爆炸、起重伤害的安全措施定期做安全检定、保证安全附件可靠运行、专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工培训考核。(2)预防机械伤害措施机械运动部件必须有防护,机械强度验证,使用本质安全机械,职业培训。(3)预防车辆伤害措施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程。(4)预防中毒的安全措施是:加强监测报警、加强安全教育、配备防毒面具。(5)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是:高处作业要用防坠落栏杆,有安全带,避免上、下同时作业。(6)预防触电的安全措施是: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使用安全电压,保证绝缘防护用品的穿戴。第四题 某化工厂位于B市北郊,西距厂生活区约500m,厂区东面为山坡地,北邻一村,西邻排洪沟,南面为农田。其主要产品为羧基丁苯胶乳。生产工艺流程为:从原料灌区来的丁二烯,苯乙烯、丙烯腈分别通过管道进入聚合釜,生产原料及添加剂在皂液槽内配置好后加入聚合釜;投料结束后,将胶乳从聚合釜转移到后反应釜;反应结束后,胶乳进入气提塔,然后再进入改性槽,经调和后用泵打入成品储罐。生产过程中存在多种有毒、易燃易爆物质。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该厂决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厂长将该任务指派给安全科,安全科成立了以科长为组长,科员甲、乙、丙、丁为成员的五人厂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编制小组找来了一个相同类型企业C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人员将企业C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企业名称、企业介绍、科室名称、人员名称及有关联系方式全部按本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换,按期向厂长提交了应急救援预案初稿。此后,编制小组根据厂长的审阅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应急救援预案的最终版本,经厂长批准签字后下发至全厂有关部门。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1.指出该厂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中存在的不足。2.该厂可采用哪些方法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3.该厂应针对哪些重大事故风险编制应急救援预案?4.简要说明该厂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时,危险分析应提供的结果。第四题【参考答案】:1.该厂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中存在的不足是:(1)厂长将任务指派给安全科,仅由安全科成员组成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是不正确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应由生产、技术、质检、安全保卫等部门组成。(2)编制小组只是简单将相同类型企业C的应急救援预案更换了企业名称、企业介绍、科室名称、人员名称及有关联系方式等是不正确的,应是参考,而不是照搬。(3)仅由厂长审阅是不正确的,应由各个部门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2.该厂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可采用的方法是: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3.该厂应针对火灾爆炸事故、中毒事故风险编制应急救援预案。4.该厂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时,危险分析应提供的结果是: (1)地理、人文(包括人口分布)、地质、气象等信息。 (2)功能布局(包括重要保护目标)及交通情况。 (3)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及主要危险物质种类、数量及理化、消防等特性。 (4)可能的重大事故种类及对周边的后果分析。 (5)特定的时段(如人群高峰时间、度假季节、大型活动等)。 (6)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第五题某啤酒厂灌装车间,有传送带﹑洗瓶机﹑烘干机﹑灌装机﹑装箱机等设备。为减轻职业危害的影响,企业为职工配备了防水胶鞋﹑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2007年7月8日,维修工甲对洗瓶机进行维修时,将洗瓶机长轴上的一颗内六角螺栓弄丢失,为了图省事,甲用8号铅丝插入孔中,缠绕固定。7月22日49 ,新到岗的洗瓶机操作女工乙在没有接受岗前安全培训的情况下就开始操作。乙没有扣好工作服纽扣,致使工作服内的棉衣角翘出,被随长轴旋转的8号铅丝卷绕在长轴上,情急之下乙用手推长轴,致使乙整个人都随着旋转的长轴而倒立。由于乙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所以倒立时头发自然下垂,被旋转的长轴紧紧缠绕,导致乙头部严重受伤而当场死亡。事故处理完毕后,企业领导决定建立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引入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以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1.指出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2.列出该起事故调查组的人员组成。3.该企业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4.结合本起事故,分析在此类人机系统作业场所中,常见的机械伤害有哪些形式。第五题【参考答案】:1.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1)维修工甲为了图省事,用8号铅丝代替内六角螺栓固定洗瓶机长轴,造成洗瓶机不安全状态。(2)新到岗的洗瓶机操作女工乙未按规定扣好工作服纽扣,未佩戴工作帽,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是:(1)安全培训不够,安全管理有缺陷;(2)新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没做好。2.该起事故调查组的人员组成是: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是一般事故,应由事故发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自己组织调查。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3.该企业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内容是: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4.人机系统作业场所中,常见的机械伤害有:卷入和挤压、碰撞和撞击、接触伤害。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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