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监视居住的适用与完善(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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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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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专业:论文题目论我国监视居住的适用与完善学生姓名准考证号指导教师开题报告时间一、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及意义众所周知,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无固定住所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但在实际执行当中,有些办案机关不论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固定住所,一律在“指定的居所”搞监视居住,有的把指定居所的地点设在办案单位内部的办案点或者羁押场所,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成了变相羁押,这些做法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73条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专门规定,增加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

2、方式,并明确检察机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实践中,对于如何适用和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加强检察监督,笔者作几点粗浅的探讨。二、文献综述国内刑法学学者刘峰军认为,监视居住虽然在制度的设定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如果能够认真分析并找到症结所在是可以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的。为此,笔者尝试根据如今的司法和立法现状,并同时结合相关学者的优秀理论来对监视居住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够对各位同仁带来一些具有参考性的意见。虽然目前有很多学者对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持有反对意见,但是却不能够令我们完全将其正面的现实意义忽略掉。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泽明在个人学术著作《刑事处罚中的

3、人权理念》中提到,立法是需要从多方面来综合考虑的,如果某个单项的法律和制度不能够很好的实现其价值,那么就应该想尽一切办法来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改善,从而来将其本身应该发挥的功效体现出来。在《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监视居住的相关条例虽然制定的比较详细,但是如果仔细斟酌的话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去完善的地方。为此,本篇文章的研究意义就在于通过对监视居住适用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以此来帮助监事居住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能够真正的发挥其作用,更好的发扬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维护国家稳定、人民正常生活的作用及效果。三、毕业论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内容一、监视居住制度及

4、其在我国的异化(一)监视居住制度的内涵(二)监视居住制度的特征(三)监视居住制度在我国的异化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监视居住制度的修订(一)对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的规定(二)对“居所”及“住处”的规定(三)通知家属义务(四)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三、国外类似刑事诉讼制度研究参考(一)英美保释制度(二)意大利住地逮捕制度(三)与我国监视居住制度对比之结论四、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二)我国监视居住制度司法实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五、适用和完善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建议(一)从立法角度看(二)从司法实践看(三)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四)《刑事诉讼法》修

5、订政策结论拟解决的主要问题1在决定环节滥用该措施的问题其中的关键是对“无固定住处”的理解问题,即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笔者认为,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固定住处,首先要坚持地域管辖原则。对于以户口所在地为常住地并且有房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然属于“有固定住处”,但对于那些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人员也并不能轻易地排除在“有固定住处”之外,否则就容易造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对象的扩大化。2执行环节执行不力的问题  以往监视居住措施在办案实践中运用不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和取保候审在适用条件、实际效果上都差不多,但它的执行难度大,作用时间短,还经常出现“

6、监视不住”的尴尬情形。如果由于执行机关人力不足、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等原因,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方式仍然执行不力,势必违背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此项强制措施的初衷。因此,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依法执行,确保措施的效果是检察监督的另一个重点。  3执行场所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监视居住的规定来看,对于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的限制是相当严格的,甚至有异化为变相羁押的可能。为了防止这种倾向,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出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权的考虑,这方面的检察监督也必须跟上。三、毕业论

7、文研究方法、步骤及措施论文研究方法1、问卷调查法:通过问卷的形式,来进行具体情况的反馈调查。调查对象为国内与法律工作有关的学者、律师、公检法司法公职人员等,调查内容主要设计为监视居住认可度、实际执行情况、被执行者的自身情况等方面。并针对此开展对其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是我撰写论文的重要依据基础。2、文献研究法:通过期刊,著书,教材,网络以及一些视听媒介(录像,光盘),查阅国内《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查阅了知名学者专家对职业指导的研究成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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