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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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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流标准化将更贴近企业谢烟客长久以来,我国物流行业标准基本上由政府主导制定,或强制、或推荐企业执行,管理痕迹严重。在深化市场化改革之下标准工作必须转型,如何增强企业的参与感,是今后标准化工作的重点。物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的支柱产业。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各界对于标准化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物流标准化的作用不言而喻,它可以统一国内的物流概念、规范物流企业、提高物流效率,使国内物流与国际接轨,是物流业发展的基础。但是国内目前对于标准化认识上的误区依然存在,对于物流标准化的呼声仍然是沿着原来的框架提出的。如果不对原来的标准化工作做一个反思,原有的痼疾——即
2、标准重复交叉、使用率低,特别是那些推荐性标准——依然会存在。3月27日,在《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送审稿)审查会上,中国物流学会常务副会长、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戴定一介绍了《规划》的编制原则: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的改革精神,以“用”为核心来规划今后的标准化工作,解决问题,达到效果。这也是今后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思路。近日,在接受《物流》杂志采访时,戴定一详细介绍了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这些思路。现状不容乐观据戴定一介绍,1988年颁布的《标准化法》只规定了我国的四种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前三种都是
3、由政府管理的,尽管其中有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之分,但实质上都是属于管理性质的,表现为政府制定标准,要求企业来执行的模式。计划经济的特征比较明显。戴定一表示:“应该说标准化工作在全国各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中是比较落后的,长久以来,政府把标准作为管理工具,自上而下地制定、贯彻,以实现政府希望实现的目标。这样的体制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显得越来越不适应,主要体现在涉及到政府该管的领域,标准不明确、不清晰、落实不彻底。实际上很多标准应该由市场来决定,由市场博弈过程中形成的均衡实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工作部李红梅主任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在标准化领域,原有的体制存在一
4、定问题,政府制定的标准是站在管理的角度,难以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这导致大量推荐型标准往往难以落实。”就物流标准化的推广和实施而言,“拥有合适的标准”和“合理地实施标准”是实现物流标准化的两个基本条件,遗憾的是,这两个条件在我国现有环境下的状况,都不尽如人意,从而导致物流标准化的推广与实施艰难异常。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14版物流标准手册》中,统计在册的各类物流标准数量多达794项,可谓成果累累。但事实上,很多标准交叉重叠现象严重,大部分使用率过低,适合企业与“合适的”标准不多。其次,推广与实施物流标准的过程异常艰难。其最基本的原因在于企业缺乏动力:很多
5、情况下,实施相应标准后,相关企业在短期内不但难以见到成效,反而会额外增加成本。以托盘标准化为例,目前大部分使用托盘的企业都是自行购置,托盘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如果要更换成统一的标准,一些企业甚至整个行业就必须重新购置或租赁新的托盘。除此之外,由于配套的仓库、货架、叉车甚至流水线等可能都与托盘相互关联,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更新所有相关配套设施,成本巨大,大多数企业不愿意这样做,也难以承受。戴定一表示:“事实上,标准应该具有两种基本功能:管理和协同。过去我们认为标准都是用来管理的,实际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更多的标准应该起协同作用。而现在绝大多数人的理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
6、,希望标准自上而下制定和推行,并全国统一强制推行。其实这些在发达国家很少看到。”标准工作必须转型以往我国物流行业标准基本上由政府主导制定,或强制、或推荐企业执行,管理痕迹很重。甚至标准也有了行政“级别”,追求标准的级别成为标准工作的重要目标,导致许多标准项目的申报实际上是以能够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作为目标的,“高级别”的参与热情远高于“低级别”的标准。现在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政府管理职能要转型,标准工作也必须转型了。戴定一表示:“标准不应该成为目标,而应该作为一种工具,我们应当学会利用标准的思想方法来解决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已经有了新的
7、思路,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主体应当明确自己的定位,共同推动标准化工作。”政府应当转变的是过去那种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应该着力在基础性领域以及监管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例如在物流领域,政府的标准工作应聚焦在市场规则的公平、公共利益(安全、节能、环保、诚信等)的保护以及行政监管的规范化等方面。戴定一认为,这些领域的现状正是民众极其不满的,却又是市场无法解决的,政府的标准应回归这些领域。当然这些标准原则上应该是强制性标准,或者与强制性标准(或法律法规)直接关联的技术标准。政府应尽量少制定推荐性标准,以往的实践表明,政府制定推荐性标准多半是浪费公众资源,或不当地干预市场
8、。李红梅表示:“以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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