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征地补偿制度修改新规

2013征地补偿制度修改新规

ID:25683422

大小:15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22

2013征地补偿制度修改新规_第1页
2013征地补偿制度修改新规_第2页
2013征地补偿制度修改新规_第3页
2013征地补偿制度修改新规_第4页
2013征地补偿制度修改新规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3征地补偿制度修改新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一、2013征地补偿制度修改新规  1、补偿标准上不封顶引发不同意见  国务院提请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土地补偿”规定作了重大修改,删除了现行法律第47条中按土地原有用途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规定,确定了公平补偿原则,但对如何计算补偿数额未明确规定。草案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牵动着下一步城镇化发展的进程。此前业内普遍认为,大幅提高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款将有助于帮助农民实现市民化。但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担心,无上限的补偿,会在城市周围出现一个因为征地暴富的“暴富圈”,

2、提高土地流转成本,造成新的不公。  2、征地补偿计算方法将明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对南都记者表示,按照立法工作安排,目前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是初审阶段,何时进行二审要看具体的安排,二审主要细化和明确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工作并未被搁置,通常一个法律草案从一审到二审,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间隔一次或两次会议。阚珂指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到明年3月份终止,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所以2月份还有一次会议,也不排除会多召开一次会。下一次常委会会议是否会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还很难预料

3、。  3、专家建议设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  改革征地制度的目的是要讲土地收益向农民倾斜,但也不能误读这个初衷。比如此前有媒体解读为征地补偿有可能翻十倍,就不现实。土地的区域差异很大,应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划分。  城市郊区的农村土地已经存在过度补偿的问题,造成一夜暴富现象,而没有机会被商业开发项目征地的边远地区农民的利益也应该保障。也有专家建议,应建立一种土地升值收益的分享机制,高补偿的征地可以征收一定的土地税。  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释义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

4、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

5、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释义】本条是关于征用土地补偿的规定。  (一)关于确定

6、征用土地补偿的原则,在修改《土地管理法》过程中,都普遍反映,原《土地管理法》在征地补偿的规定上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征地补偿的标准过低,二是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因此,曾经建议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规定、经过反复研究认为:一是征地是一种国家行为,也是农民对国家应尽的一种义务,不是农民向国家卖地;国家征用土地再出让时,决定不同地价的级差地租是国家投资形成的,原则上这项收益应当属于国家。二是征地补偿以使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根据以上两条,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调

7、整,而对补偿的原则和方法未作修改。  (二)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不因征用土地之后的用途的改变而改变。而是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数额。原来是耕地的按耕地的标准补偿,原来是林地的按林地补偿,原来是未利用的荒山、荒地没有收益的,原则上不予补偿。对地上物补偿和拆迁也是一样,征用土地之前的地上物予以补偿,征用之后新增的地上物原则上不予补偿。对人员安置也是如此,对征用土地之前土地的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的人员予以安置,而对征用之后新增的人口或劳动力将不予以考虑。这是征用土地补

8、偿的基本原则。  (三)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投人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比原《土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