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官司:接管使用后诉称装修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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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蹊跷官司:接管使用后诉称装修质量不合格文/文溪音原、被告双方因为一桩室内装修工程涉嫌交付使用及质量问题打起了官司。一审判决被告(装修承包人)支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90多万元给原告(发包方)。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7月2日,二审开庭后尚未当庭作出判决。一审审理原告山东滕州香江信雅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饭店,又称“鲁班大饭店”)诉称:2009年6月28日,原、被告签订装修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被告根本不尽合同义务,施工严重超期,且工程质量低劣,严重不合格,根本无法交付和使用。现原告合

2、同目的不能实现,给原告造成极大损失。诉请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1387652.65元。  蹊跷官司:接管使用后诉称装修质量不合格文/文溪音原、被告双方因为一桩室内装修工程涉嫌交付使用及质量问题打起了官司。一审判决被告(装修承包人)支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90多万元给原告(发包方)。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7月2日,二审开庭后尚未当庭作出判决。一审审理原告山东滕州香江信雅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饭店,又称“鲁班大饭店”)诉称:2009年6月28日,原、被告签订装修合同一份。合同签订

3、后,被告根本不尽合同义务,施工严重超期,且工程质量低劣,严重不合格,根本无法交付和使用。现原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给原告造成极大损失。诉请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1387652.65元。被告北京百合建业建筑丁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公司)辩称:原告所诉缺乏事实依据,属于恶意诉讼。被告施工的工程已于2010年1月24日竣工并交付使用至今。被告施工过程中由于原告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合同外增加工程量以及原告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工期顺延,被告不构成违约,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改造工程

4、为香江饭店9层、10层客房,合同约定内容为:拆除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消防、中央空调、电器安装工程,工期80天。合同签订后,双方就工程中的有关问题又进行了协商:2009年9月29日,原告向被告出具建议书,建议被告参照广州××酒店的装修风格进行装饰装修,为此恳请被告派项目经理到广州进行考察参观以学习此家酒店的装修风格。11月27日,被告对合同外增加项目保证:香江饭店10层客房装修于2009年12月20日完成,11层客房装修于12月29日完成。12月13日,被告对于地毯至今没有进场的问题,建议原告换一种地毯款式。20

5、10年1月21日,山东鲁班餐饮公司(系香江饭店同一管理人,且被告与山东鲁班餐饮公司也有装修工程)向本案被告下达通知,要求本案被告“接到通知后于2010年1月26日对香江饭店10层、11层的装修施工工程交付给我公司使用,如不按期交工,该公司将进行使用,不视为完工验收工程,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被告承担。”2010年1月24日,被告即向山东鲁班餐饮公司领导出具对香江饭店竣工验收申请单。随后,香江饭店10层、11层由原告进驻使用。使用两个月后,10层、11层装饰装修发现存在一些问题,被告即按维修条款派员进行了维修。2010

6、年8月7日,原、被告就10层、11层装修工程进行结算,双方签订了结算协议。诉讼中,原告于2011年5月26、30日分别提出对被告的装修工程质量及损失进行司法鉴定评估。2011年12月1日法院委托潍坊XX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进行了鉴定,该鉴定所鉴定意见为:综合现场勘察及分析,百合公司为香江饭店装饰装修工程现状质量达不到合格验收标准。后法院又委托山东中××资产评估事务所对10层、11层的装饰装修173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该所2012年12月26日作出评估结论为:不合格工程产生的损失的评估价值为907198.51元。滕州市

7、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采纳了两家鉴定、评估单位的鉴定意见和评估结论。对于被告辩称的涉案工程已于2010年1月24日竣工并交付原告使用,法院认为原告基于被告的交付而接管上述工程,不存在擅自使用的情形,不符合“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的调整范围,故对被告辩解意见不予采信。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施工超期违约金,法院结合原、被告提交证据综合审查后认为,原告存在变更设计,且有双方结算协议予以印证,故工期应予顺延。对于延长时间,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进行了约定,故原告据此主张

8、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对原告主张的营业损失,因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也不予支持。2013年12月20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907198.51元。上诉焦点上诉人百合公司总经理张洪彬称:“这个判决显失公正。我们所施工的装饰装修工程已在被上诉人通知2010年1月26日交付使用截止日期前的2010年1月24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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