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593127
大小:59.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1-21
《利益:影响损害结构的决定因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利益:影响损害结构的决定因素? [摘要]利益与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法所反映、调整和保护的,都是一定的利益。人类有对自由的追求与满足的愿望,这说明自由本身也是一种利益。自由与利益的冲突与协调,是侵权行为法的一个基本问题。侵权行为法的主要任务即在于合理界限个人得发展其自由、追求其利益的范围,整个侵权行为法的历史就在于如何平衡行动自由和权益保护。利益是影响损害结构的因素:它决定了法律保护的范围、损害成立与否,也决定了损害的性质与形式。 [关键词]损害;权利;利益;自由 一、利益是权利的内核 马克思主义认为,利益是一
2、个非常重要和实用的社会概念。“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表现为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作用于主体而产生的不同需要和满足这种需要的措施,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的关系,它使人与世界的关系具有了目的性,构成人们行为的内在动力。利益总是同一定的需要和目的联系在一起的。需要是生存的必然要求,正是人们的需要才使人们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所以说是利益的基础和始因。一个社会中人们的各种活动,都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一定的
3、利益。法的现象的本体价值就在于它是对社会主体的自由和权利的确认,这种确认实际上是以一定的利益为基础的,法和法律所确认的社会主体的权利,不过是社会主体一定利益的法律表现。人类在追求或实现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摩擦和对立,这种摩擦和对立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法在承认和保护个人利益的同时,还要权衡和调节各种利益冲突,以便把对立和摩擦减少到最低限度。法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实际上就是对各种利益进行衡称、选择、取舍并通过权利和义务对这些不同利益进行权限性、规范性调整的过程。利益作为客观范畴,对法起着决定作用。利益与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
4、系,从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法所反映、调整和保护的,都是一定的利益。 “法即权利”,大陆法系国家深受这一古典自然法学思想的影响。除罗马法使用同一个词“Jus”表示法与权利外,至今仍有一些国家如罗马法一样使用同一个词表示法与权利,如德国法上权利“Recht”这个词,其客观上的意义与法律制度相同。权利是私法的核心概念,同时也是对生活多样性的最后抽象。为了适应权利的这一核心意义,人们花费了很多精力去探索一个恰当的权利定义。19世纪形成两个流派:以萨维尼为代表者强调意思力或意思支配,认为权利人可以依据权利自由地发展其意思;而耶林则强
5、调这种权利授予的目的,认为权利授予是为了满足特定的利益,所以权利即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耶林通过使人们注意到权利背后的利益,从而改变了整个权利观念。利益说认为,权利的基础是利益,权利乃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利益。不管权利的具体客体是什么,上升到抽象概念,对权利主体来说,它总是一种利益或必须包含某种利益,而义务则是不利或负担。后来有人试图将两种视角加以调和,称意思支配力是为了满足利益的需要。现在通常认为,权利是为了满足某人的需要而赋予他的一种“意思的力”或“法律的力”。正如上段所言,需要产生利益,利益表现的是据以实现需要的关系。法律所
6、满足的需要就是一种利益,需要与利益是权利产生的基础,利益是权利的内核。 英美法学的发展深受庞德的社会利益法学的影响。社会利益法学的中心思想是,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其目的在于达成公平正义,而所谓公平正义,则在于适当地调整人类的各种实际需要,使其达成最大的利益,则为众人所分享。按照人类的各种实际需要,成为法律保护内容者,即为所谓之利益。因此,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法律之目的可以说在于保护个人的利益,使各个人主观拥有之权利,得以获得最大之发展。英国学者奥古斯丁也指出,“权利之特质在于给所有者以利益”,“授权性规范的特质在于以各种限制条
7、件对实际利益进行划分”。基于此,《牛津法律大词典》将利益定义为,个人或个人的集团寻求得到满足和保护的权利请求、要求、愿望或需求,规定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秩序,必须考虑到利益。利益是个人、集团或整个社会的、道德的、宗教的、政治的、经济的以及其他方面的观念而创造的。法律制度只是承认或者拒绝承认特定的利益是否值得予以法律保护。如果法律制度承认某种利益,那么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表示它的承认:表明或规定一定的人或一定的集团享有某种法律上的权利,因而可以使他们的利益得到法律上的保护;或者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使它们得到补偿或赔偿;或者规定
8、其他人或其他集团或整个社会负有某种义务。因此,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和保护一定利益的方式。 二、自由是实现利益的途径 “自由”源于拉丁语“libertas”,原意是从被束缚中解放出来。《法学阶梯》对自由的定义是,做一切想做之事的自然权利,以受法律禁止或强力阻碍为限。《牛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