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增值税条例下固定资产特殊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增值税条例下固定资产特殊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新增值税条例下固定资产特殊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一、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L.增值税的核算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销售的固定资产原价中含有增值税,则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针对这两种不同情况,举例说明如下: [例1]企业于2009年7月10日转让5月购入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00000元
2、,已提折旧50000元,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计税价格)900000元,实际收款1053000元。 分析:首先,判断是否满足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条件。在通知中指出,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本例题中所销售的固定资产已提折旧50000元,满足该条件。第二,判断固定资产原价中是否含税。由于该固定资产购于2009年5月,此时对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已实行全面和全行业抵扣,因此该固定资产原价中不含固定资产增值税。满足这两个条件,按照通知规定,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这笔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3、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950000 累计折旧5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0 ②借:银行存款1053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0 ③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50000 [例2]企业于2009年1月10日转让2008年5月购入的生产用固定资产,销售所得价款900000元。该固定资产原值1170000元,已提折旧50000元,购进时所含增值税170000元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分析:本固定资产已经计提折旧,满足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
4、资产这一条件。但由于该固定资产购于2008年,题意中明确表明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170000元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因此应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业务处理如下: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1120000 累计折旧50000 贷:固定资产1170000 ②借:银行存款9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00000 ③借:固定资产清理1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 ④借:营业外支出238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38000 如果不考虑其他相关业务,例1中,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
5、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53000-170000=-17000(元),即尚未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额为17000元。例2中,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8000-0=18000(元),即企业应交纳增值税额为18000元。也就是说业务2比业务1现金多流出35000元。例1中,处置固定资产损失为50000元,而例2中为238000元,差额是188000元。该项差额是由两方面构成的:一方面是计入成本的增值税额170000元;另一方面是由企业承担的按照售价的2%计缴的增值税。因此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下实施新条例,对于提高我
6、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视同销售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核算 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列出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8种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如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等。视同销售的固定资产,能够确定销售额的,按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通知中规定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若视同销售的固定资产原价中包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视同销售时按照公允价直接
7、计收销项税额,并计算出应抵扣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果视同销售的固定资产原价中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视同销售时按照公允价直接计收销项税额,扣减当期的进项税额计算出应纳税额。 [例3]企业于2009年7月10日以5月份购入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向其他企业投资,原值1000000元,已提折旧50000元,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计税价格)900000元,该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170000元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950000 累计折旧5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0 ②借:长期股权投资1053000
8、 贷:固定资产清理9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0 ③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50000 [例4]企业于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