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卫生计生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doc

孟州市卫生计生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doc

ID:25537212

大小:78.0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11-20

孟州市卫生计生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doc_第1页
孟州市卫生计生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doc_第2页
孟州市卫生计生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doc_第3页
孟州市卫生计生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doc_第4页
孟州市卫生计生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孟州市卫生计生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孟州市卫生计生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一、诉讼1(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争议1(二)不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1(三)精神障碍诊断、鉴定及住院治疗2(四)调解协议履行或内容争议2二、仲裁3(一)人事争议3(二)劳动关系争议4三、行政复议5(一)《行政复议法》5(二)《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7(三)不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8四、行政处理9(一)不服本单位违法生育行为人事处理、处分9(二)医疗事故争议处理10(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处理

2、12五、技术鉴定12(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2(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及鉴定14(三)职业病诊断与鉴定17(四)精神障碍诊断、鉴定及住院治疗18(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19六、调解途径21(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21(二)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22七、行政监察22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九、信访渠道25一、诉讼(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争议。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主席令第21号2009年)。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国务院令第351号2002年)。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的社会抚养费

4、征收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主席令第63号2001年),各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第四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2002年)。第九条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精神障碍诊断、鉴定及住院治

5、疗。法律依据:《精神卫生法》(主席令第62号2012年)。第八十二条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四)调解协议履行或内容争议。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主席令第34号2010年)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

6、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仲裁(一)人事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主席令第35号2005年)。第一百条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

7、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1〕88号)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

8、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第三条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