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争端解决中“交叉报复”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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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TO争端解决中“交叉报复”的案例分析  关键词 anian和asCotfier认为,发展中成员出口产品的种类比发达成员要少得多,选择报复产品的范围小得多。因此,终止TRIPS协定项下的减让和义务将成为发展中成员促使发达成员执行裁决的有力武器。RobertHudec指出,在TRIPS协定项下的报复能够成为比一般贸易报复更“可行”和更“有效的”报复形式。    五、交叉报复的三个案例    迄今为止,bling)  2003年3月13日,安提瓜及巴布达向WTO起诉美国,指责美国联邦法律禁止跨国网上赌博违反了WTO规则。2004年1

2、1月10日,专家组发布报告,裁定美国败诉。2005年4月7日,上诉机构做出裁决,认为美国《州际赛马法》对国内与国外业者采取双重标准,违反了WTO的规定。在合理期限到期后,美未能执行裁决。2007年6月21日,安提瓜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进行价值34.43亿美元的交叉报复。7月23日,美国对安提瓜提出的报复水平提出异议,认为最多只能报复50万美元,要求仲裁予以裁定。同年12月21日,WTO仲裁员裁定安提瓜可对美国采取每年2100万美元的贸易报复,同意安提瓜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方面进行交叉报复。截至目前,

3、安提瓜并未对美国实施交叉报复。  案例三:巴西起诉美国棉花补贴案(US-UplandCotton)  2002年9月,巴西向WTO起诉美国棉花补贴计划违反WTO规定。2004年6月和2005年3月,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分别裁定美国棉花补贴违反了WTO规则。2005年10月6日,巴西要求对美国实施交叉报复(对美国知识产权和服务业进行报复)。2007年12月,复审专家组裁定美国没有执行DSB裁决。2008年6月,上诉机构维持了复审专家组的裁决。2008年10月,巴西与美国共同要求仲裁员对巴西拟对美实施报复的水平进行仲裁(迄今未发布仲裁报

4、告)。2009年3月3日,巴西申请对美国实施价值25亿美元的报复,分三个部分实施:一是对美国“棉花支持计划Ⅱ”一次性实施3亿美元的报复;二是对可诉补贴部分每年实施价值10亿美元的报复;三是针对美国的禁止性补贴每年实施价值12亿美元的交叉报复,总体而言涉及美国版权、商标、工业设计、专利等领域。  巴西指出,之所以要求交叉报复,是因为对美国进口提高关税会影响这些产品作为资本或生产资料的成本,进而影响巴西工业的竞争力,对巴西的打击会大于对美国的打击。美国对巴西申请报复的水平、特别是交叉报复表示极为不满。目前,双方仍在磋商解决办法,DS

5、B尚未授权巴西实施报复。    (一)报复的性质  仲裁人解释了交叉报复的基本性质,并作出四点澄清:  第一,报复的目的是促使裁决的执行。仲裁人认为,交叉报复必须有助于促使裁决的执行,如果在同一部门或协定下无法进行报复或不能产生强有力的效果。那么,促使执行裁决的目标便无法达到,WTO争端解决执行机制便不能正常运转。  第二,交叉报复是一种例外情况。仲裁人裁定,交叉报复是一项例外情况。为此,DSU对引用交叉报复设定了限制条件和举证之责,这些条件在引用正常报复的情况下是不存在的。  第三,报复是一把“双刃剑”。仲裁人强调,报复从本质

6、上说是一把“双刃剑”,不仅会影响被报复方,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实施报复的一方。如果争端双方在经济实力和贸易规模上存在巨大差异,交叉报复对弱小成员的负面影响更大。  第四,报复应对胜诉方损害最小。仲裁人认定,采取正常报复形式对厄瓜多尔的伤害要大于对欧共体的伤害。因此,厄瓜多尔可以选择一种包括交叉报复在内的报复形式,即选用一种对自身伤害最小的报复形式。    (二)引用交叉报复的一般纪律  仲裁人解释了引用交叉报复的一般纪律,并提出以下四点:  第一,“可行性”、“有效性”的定义。仲裁人从字面上解释了“可行性”一词,认为此词的意思是

7、“在实践中有用或可用”或“倾向于或适合采取措施的,而不是一种猜测”。仲裁人认为“有效性”的含义是指“报复方需要确保报复足够有力,并产生预期的效果,即报复能够促使执行方执行裁决”。  第二,可行性或有效性的关系。仲裁人做出两点澄清:一是“可行的”或“有效的”之间的关系是“或”,而不是“和”,报复方只需证明两者其一即可,不必同时满足。二是报复方证明了在同一协定下另一部门报复是不可行的或无效的,并不意味着在另一协定下的交叉报复就是可行的或有效的。这是两套程序,需分别加以证明。  第三,对“情势已足够严重”的定义。在判定是否“情势已足够

8、严重”的过程中,仲裁人认为,发展中国家与世界最大贸易方之间存在差异的事实,足以证明厄瓜多尔在货物或服务领域对欧共体进行报复是不可行的或无效的。  第四,什么是“更广的经济因素?”仲裁人指出,交叉报复所涉及的“更广的经济要素”对争端双方均会产生影响,由于厄瓜多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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