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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采用标准探析[电子证据采用标准探析] 一 1997年原告榕树下公司创办了一家登载中文原创作品的网站,陆续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了大量网络原创作品,并通过签约方式取得了所发表作品作者的授权,获得了在全国范围内自行出版或者再许可第三方出版其作品的独占性出版权利,电子证据采用标准探析。但此后,原告发现被告某出版社于2000年出版的《网络人生系列丛书》中,擅自收进了原告网站上发表且其享有专有出版权的9篇文章。为此,原告诉诸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其专有出版权的侵害行为,不再销售并销毁上述书籍,并在知名媒体上刊登启事赔礼道歉。 被告则辩称,在原告与作者签订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丛书》编者已经与作者或登载有关作品的网站通过电子邮件取得联系,并获得了出版授权,因此不存在原告所称的侵权问题。为证明这一主张,被告向法庭提交了由《丛书》编者之一刘某“取得”作者陈某(网名“宁财神”)及有关网站“授权”的5份电子邮件界面的打印件(带屏幕显示)及其软盘。 其中,在刘某于1999年6月16日与“宁财神”联系的电子邮件上载明:“宁财神:您好,我将要在我的一本关于网络文化方面的书中选用来自你网站上的文章和其他网站上署名为‘宁财神’的文章。我将在文章最后注明:本文宁财神,:jb2ds.163..本着对你原创作品版权的尊重,避免今后引起纠纷,特写信请求许可选用署名为‘宁财神’的文章。希望及时给予回复,法学论文《电子证据采用标准探析》(..)。刘某。”“宁财神”对此的回复为:“你好,刘某,特此授权,你的书中可以转载我网站中的作品。但请告知你将转载哪些文章。另:请书出来之后,将样书寄给我一份。” 原告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均提出了异议,认为上述证据上载明的信息和日期是普通的计算机技术人员极易伪造和编造的。另外,还当庭出示了陈某本人的书面证言,陈某在证言中否认曾经向被告方作过上述授权。 显而易见,本案庭审中关于证据的核心争议是:上述证明汇编作品编辑人已取得授权的电子邮件能不能被法庭许可采纳而进入审判程序?如果这些电子邮件具有可采性的话,它们的证明力如何,能否证明该《丛书》的汇编者早于原告取得了本案所涉文章作者的合法授权以及被告在出版时尽到了合理的审查注意义务?前者是电子证据的采纳问题,后者是电子证据的采信问题,它们正好构成了法庭采用电子证据的两大任务。 二 关于对电子证据如何采用,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存在争议,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而足。一种观点认为,电子证据同传统证据相比并无特别之处,它们在本质上都同属于证明的根据,传统证据的采用标准仍然可直接延伸至电子证据上。有人把这种遵循传统法律精神来解决电子证据新问题的“老瓶装新酒”做法,称为“循传统论”。另一种观点认为,电子证据确有不同于传统证据的地方,法官在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时必须进行全新的特别考虑。这反映了人们对电子证据的一种特别担心,似乎隐含有不平等对待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的意味,故也被戏称为“歧视论”。 其实,无论是“循传统论”,还是“歧视论”,都有偏颇之处,为国际上立法经验所弃用。例如,《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9条一方面规定了“ (1)在任何法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适用在任何方面均不得以下述任何理由否定一项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a)仅仅以它是一项数据电文为由;……(2)对于以数据电文为形式的信息,应给予应有的证据力”,另一方面又规定了“在评估一项数据电文的证据力时,应考虑到生成、储存或传递该数据电文的办法的可靠性,保持信息完整性的办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1][2]电子证据采用标准探析2 第2篇WTO与企业财务管理 〖预览〗一、入世后财务管理环境的变迁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任何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都是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展开的,人世后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变迁必定会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极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加入WTO之后,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要求及与有关WTO成员国达成的双边协议,我国将逐步放松外资金融机构准人的范围和区域限制。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必将使我国金融市场发生全面而深远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从而对企业筹资投资产生极大的影响。第一,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资金供给的增加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为我国企业筹资、投资和规避风险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组合方式。第二,金融创新丰富了金融工具品种,拓展了金融服务范围,但同时也派生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表外风险等新的风险,使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大,规避风险将成为人世后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最重要课题之一。第三,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我国金融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金融机构自律性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也将进一步规范,必将便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得以更加有效地发挥。这样,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在金融市场都将处于公平竞争的地位,只能凭借其良好的经济效益、看好的市场前景与持续高速的增长而获得资金,况且企业筹资有时还要……电子证据采用标准探析3 第3篇浅谈利润管理的合理性 〖预览〗由于现实不成熟的社会经济环境及人们对假账的深恶痛绝,“利润管理”被习惯上理解为非善意的利润操纵。的确在现阶段“利润管理成为一个很消极的词汇,但是凡事都有它的另一面,利润管理也有它的合理性,就象纳税筹划与偷税一样,虽然其目的都是为了节约税费支出,但其实现目的的手段截然不同:前者合法合理,是一种较高水平的理财行为;而后者是以违法和不合理的手段来实现的,承担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是一种愚昧的理财行为。 一、利润管理“度”的把握 利润管理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其“褒”与“贬” 的分水岭就是一个“度”,在这个“度”内是合理的利润管理行为,应该被人们所接受;超过这个“度”就是利润操纵,就应受到惩罚或谴责。这个“度”如何把握是这一行为性质判断的钥匙。借鉴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现实特征,笔者认为利润管理的“度”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1)法律制度框架。法律制度是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是企业经营的游戏规则,企业的任何行为都应在符合规则的前提下进行。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度”就是法律制度的框架,在法律、制度、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所作的利润调整和选择是合理行为;超越法律制度框架范围的利润管理是一种违法或违规行为,是利润操纵。 (2)企业各利益主体的协调性。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结果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数额,一…… 〔电子证据采用标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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