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244669
大小:58.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1-19
《延安时期司法干部教育培训的实践及现实启示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延安时期司法干部教育培训的实践及现实启示延安时期的干部教育,以其成熟的指导思想、完整的教育体系、宏大的教育规模和丰硕的成果,写下了中国共产党教育事业极其重要的历史篇章,积累了非常宝贵而丰富的历史经验。[1]司法干部的教育培训是延安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结、研究这一时期司法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经验,对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当下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无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延安时期司法干部教育培训的实践(一)形成了司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1938年党的六中全会后,干部的教育培训被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中共中央先后发布了《一刻也不要放松学习》、《关于在职干部教育学习的指示》等多项政策
2、文件。陕甘宁边区政府根据中央的指示,先后制定了《边区教育工作的方针与计划》、《陕甘宁边区战时教育方案》等,从而建立起一整套干部教育学习的工作制度。司法干部作为边区干部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要遵守和参加这样的教育学习和考核制度。此外,为了更好地督促司法干部学习,同时也为了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管理,边区政府规定有考绩与奖惩制度。依据边区政府颁发的相关法令,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业务熟练程度与精通程度,学习勤惰等被纳入考绩的主要内容。考绩一般由司法机关的首长负责,分定期和临时性的,也有平时的。[2](二)注重思想道德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或者说是政治信仰是道德教育的重要一环,边区政府、边区高等
3、法院非常重视司法干部的道德人格教育。如在1941年5月,雷经天在边区高等法院对各区县司法工作的指示中,曾列出挑选司法干部的五个条件:①忠实于革命事业;②奉公守法;③能够分析问题,判断是非;④刻苦耐劳,积极负责;⑤能够看得懂法律条文及工作报告。然后经过边区高等法院办的司法干部训练班,就可以上岗。[3]理论上的贫乏必将导致理想信念的动摇。在注重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边区政府、高等法院把抓好马列主义理论学习作为坚定革命信念和道德教育的关键。如当时延安大学的必修课有《中国政治》、《中国经济》、《中国通史》、《思想方法论》等,延安大学还将《中国革命史》、《革命人生观》等科目设为全校公共课,通过对学员进
4、行中国革命历史与现状、人生观与思想方法的教育,培养学员正确的政治方向、革命的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4](三)司法干部司法理念的培养陕甘宁边区司法理念既有别于中国传统的司法理念,又与西方现代司法理念不同,是由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条件所决定的。主要表现为:①人民满意。即让人民群众来衡量司法活动的效果。在边区的领导人看来,司法工作的任务就是为人民排忧解难,因而检验司法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人民是否满意。谢觉哉将此归结为:“合情合理,即是好法。要在判案的许多实际中了解民情,要在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赞许中,证明司法工作的对与否。”[5]②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是共产党人一切工作的宗旨,因而司法工作和司法机关也不例外。习仲勋就指出,“司法工作是人民政权中的一项重要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一样,是替老百姓服务的……越是能使老百姓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少打官司,不花钱,不误工,安心生产,这个司法工作就算越做得好。”[6]司法为民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边区简化司法程序,方面群众诉讼。如规定诉讼不收费,口头、书面起诉均可,此外,边区还实行就地审判、巡回审判等便民方式,彻底改变了坐堂办案的传统。③司法公正。边区的司法公正更多是对实质公正的追求,反对因形式公正而影响实质公正,因过程而影响结果。边区的司法工作讲求实事求是,司法工作者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做出合情合
6、理的判决。要在案件处理结果上,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的追求。此外,边区司法公正理念还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资格老、功劳大、地位高的人犯了法,也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绝不允许有任何待遇和特权,如发生在1937年的黄克功杀人案就是说明。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并履立功勋的抗大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遂,枪杀陕北公学院学员刘茜,该案经过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最终被判处死刑。(四)加强司法干部业务技能培训边区政府、边区高等法院根据战时形势和工作需要,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方式。①举办短、长期司法训练班进行集中培训。如在1937年12月,各县裁判员联席会议后,边区高等法院对参加会议的各地司法人员进
7、行了应急式的短期培训,上课训练两星期。[7]从1939年开始,边区高等法院准备实施全面培训边区司法人员的计划,培训重点为基层司法人员,培训教师由边区高等法院工作人员担任。截止到1941年底,边区高等法院共举办司法培训班3期,培训各县裁判员、书记员共约60余人。[8]用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的话说,“这个训练班就是我们司法干部的来源。”[9]除高等法院办有司法训练班外,1941年7月,延安大学设立了法学院,不久后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