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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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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代地主制经济的特权性地主制经济的核心,是地主阶级。探讨地主制经济,重点应放在地主阶级及其租佃者、雇佣者上面。宋代的地主阶级,若按占田多少可分为大、中、小三个阶层,若按政治身份可分为官僚地主、庶民地主①两个阶层。两宋时期(960—1279),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官僚地主。这是因为,在宋代的各种土地所有制中,占优势地位的是官僚地主土地所有制。对此,笔者在《试论宋代的官僚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文中已有论证和说明。②所以,宋代地主制经济的核心问题,便是官僚地主及其经营活动。对宋代对主阶级和地主制经济、以及由此决定的宋代经济的特点,例如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租佃制、租赁制
2、的盛行和干人阶层的出现为标志;土地所有权转移的频繁;工商业的相对发达等,史学界已做了不少研究论述,比较重视。但对宋代地主制经济尤其是官僚地主经济活动的特权性,探讨的不多。宋代地主制经济(主要是官僚地主经济活动)的特权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依靠政治权势获取田地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宋代的士大夫们,更是把土地视为“衣食之源”③和“致富”之源④,千方百计地获取土地。“宦游而归,鲜不买田。”⑤武将们也不甘落后,张俊、韩世忠、刘光世、杨存中等高级将领都有大量土地。如果文官武将们获取土地的方式都是通过买卖,并且是平买平卖,那是无可指责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3、。马端临总结秦汉至两宋土地兼并的情况时说:“田为庶人所擅,然亦惟富者、贵者可得之。富者有赀可以买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⑥漆侠先生指出:“宋代土地兼并也主要的是这两种方式:所谓‘贵者’,是凭借政治特权占有大片田产;所谓‘富者’,是凭借雄厚的货币力量购置大批良田。当然,这两者还可以结合起来,成为再一个方式。”⑦凭借政治特权占田得地的人主要是官僚地主。其手段和途径,大致有如下三种。______________①庶民地主,亦可称为民庶地主。现在看来,称庶民地主更好一些。②文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三期。后收入漆侠先生主编的《宋史研究论丛》第三辑,河北大学出版
4、社1999年4月出版。③《隆子集》卷7,《韩亿传》。④叶梦得:《石林治生要略》。⑤袁燮:《絮斋卷》卷16,《叔父承议郎通判常德府行状》。⑥马瑞临:《二、依靠政治权势减免赋役,逃税抗税两宋时期,富贵者田产多而税役轻、贫穷者田产少而税役重的现象,一直严重存在,难以革除。这种极不合理的社会弊病,主要是由官僚地主造成的。早在宋太祖建隆四年的诏书中就提到“见任文武职官及州县势要人户隐漏不供(赋、税)”问题。②开宝四年阆州通判路冲上奏说:“当州税租,多违日限。盖本州曹吏,倚以形势,迁延不纳,亦有一户庇三户者。”③宋太宗在淳化四年叹息说:“今州县城郭之内,则兼并之家侵削贫民
5、;田亩之间,则豪猾之吏隐漏租赋,虚上逃帐,此甚弊事。”④太祖、太宗两朝是宋代惩治贪官污吏最严厉、政治状况比较好的时期,官僚地主们抗税逃税即已如此严重,以后的情形更是变本加厉、日益猖獗了。宋真宗在大中祥符六年说:“然人言:天下税赋不均。豪富形势者田多而税少,贫弱地薄而税重。”⑤据《治平会计录》的说法,当时中央所统计的田数,“特计其赋租以知其倾亩,而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⑥由此反映出,在此之前的抗税漏税之弊已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而其主凶,则是官僚地主。宋徽宗宣和元年十二月的一道诏书中说:“豪右形势之家类蠲赋役而移于下户。”⑦伪齐官员揭露北宋末期的社会弊端时说:“
6、权要豪右之家,交通州县,欺侮愚弱,恃其高赀,择利兼并,售必膏腴,减略税亩,至有人其田宅而不承其税者。贫民下户急于贸易,储首听之。间有陈词,官吏附势,不能推割,至有田产已尽而税籍犹在者,监锢拘囚,至于卖妻鬻子、死徙而后已。官司摊逃户赋时,牵连邑里,岁使代输,无有穷已。”⑧南宋时,此弊不仅没有丝毫好转,反而更加剧烈,相习成风。宋高宗绍兴十二年九月十三日的赦文中说:“访闻州县催理税赋,多因形势官户胥吏之家不输纳,或典买之际并不推割,产去税存,无从催理。”⑨南宋中后期,王柏当时的恶劣现象说:“今州县大家,以不纳常赋为雄。”⑩“今势家巨室以不输王赋为能,相习成风。”⑾上
7、述官僚地主的逃税抗税行为,是违法乱纪的。也有一些权贵的免税,是皇帝批准的。前述王蒙正“特太后亲,多占田嘉州。诏勿收赋。”⑿宋高宗赐田给大将李显忠六十三顷,“依薛安靖例,放免十料租税。”⒀宋度宗咸淳十年,侍御史孙坚、殿中侍御史陈过等上奏中说:“邸第戚畹、御前寺观,田连阡陌,亡虑数千万计,皆巧立名色,尽______________①《宋史》卷173,《食货志》②《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2。③《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3。④《长编》卷34,淳化4年2月戊子。⑤《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65。⑥《三、倚仗特殊身份,突破禁令,违法经营工商业中国古代有土、农、工、商之区分。
8、官僚士大夫们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事务,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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