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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发表时间:2010-9-27/浏览次数:7350)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节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 第三节前期物业管理与物业交付第三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节业主大会 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住宅物业的装饰装修 第三节车库与车位的使用 第四节业主自治管理第五章物业服务企业 第一节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节行业自律第六章物业服务 第一节物业服务内容与合
2、同 第二节物业服务收费第七章物业的维护 第一节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第二节专有部分的维护 第三节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四节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第八章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一节社区物业管理 第二节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发表时间:2010-9-27/浏览次数:7350)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节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 第三节前期物业管理与物业交付第三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
3、大会筹备组 第二节业主大会 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住宅物业的装饰装修 第三节车库与车位的使用 第四节业主自治管理第五章物业服务企业 第一节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节行业自律第六章物业服务 第一节物业服务内容与合同 第二节物业服务收费第七章物业的维护 第一节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第二节专有部分的维护 第三节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四节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第八章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一节社区物业管理 第二节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发表时间:
4、2010-9-27/浏览次数:7350)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节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 第三节前期物业管理与物业交付第三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节业主大会 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住宅物业的装饰装修 第三节车库与车位的使用 第四节业主自治管理第五章物业服务企业 第一节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节行业自律第六章物业服务 第一节物业服务内容与合同 第二节物业服务收费第七章
5、物业的维护 第一节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第二节专有部分的维护 第三节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四节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第八章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一节社区物业管理 第二节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发表时间:2010-9-27/浏览次数:7350)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节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 第三节前期物业管理与物业交付第三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节业主大会
6、 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住宅物业的装饰装修 第三节车库与车位的使用 第四节业主自治管理第五章物业服务企业 第一节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节行业自律第六章物业服务 第一节物业服务内容与合同 第二节物业服务收费第七章物业的维护 第一节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第二节专有部分的维护 第三节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四节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第八章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一节社区物业管理 第二节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
7、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服务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 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负责全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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