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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8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年9月8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11〕25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规范和加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有序推进“六大系统
2、”建设完善工作,山东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以借鉴,不断创新监察方式,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提高监察效率,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所要求的时限按期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煤矿伤亡事故,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附件:山东煤
3、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试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一日-25-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安全监察工作,提高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以下简称《建设完善“六
4、大系统”通知》)、《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以下简称《建设完善规范》)规定,结合山东省煤矿实际,特制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监察办法。2.本监察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六大系统”的安全监察和执法工作。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监察办法的修定,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察、协调指导等工作;各监察分局
5、依据监察办法、上级文件规定和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使用、验收、检查、管理、维护等工作实施安全监察和执法,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3.各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负全责、负总责。4.每个系统都要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建立健全专业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维护人员等;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系统维护、调校、值班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做到
6、有制定、有考核、有落实。5.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年初制定“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规划,明确具体的工作安排、建设完善措施;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提足用好安全费用。6.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25-,定期检查、测试在用设施设备及线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检查、测试、处理结果,确保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7.“六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运行不正常等信息时,值班人员要及时上报,采取果断处理措施。“六大系统”中任一系统发生
7、故障,应立即维护,未恢复正常运行前必须制定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8.加强“六大系统”基础资料的管理,建立完善各系统的图纸、报表、台帐、记录等资料,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各类资料要符合现场实际,规范齐全,数据准确,确保为应急情况下抢险救援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9.“六大系统”相关配套的入井电气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10.切实抓好“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各个环节,认真组织,规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验收,强化管理,及时维护
8、,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定要求。11.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1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12.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入井职工要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避险设施。13.新建、改(扩)建、整合重组等矿井的“六大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应包括“六大系统”有关内容,设计内容符合规定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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