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面向法律的立场理由-信任抑或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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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面向法律的立场理由:信任抑或信仰对于面向法律的立场理由:信任抑或信仰导读: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事业正在不断向前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和民众对待法律的不同心态影响着法律实施的效果,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对于法律,我们应该树立怎样一种价值立场,信任还是信仰?面对种种法律相关的理由,我们对法律是信任不够还是信仰不够?本文将就此论题展开初步探讨。  关键词法律信任信仰  简介:姜伟,贵州大学法学院200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1009-0592(2012)01-001

2、-02    一、法律信仰:一种模糊的立场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教授的《法律与宗教》一书中的这句经典,曾经使正处于法治进程中的我国掀起关于面向法律的立场的热烈讨论,激起学界内外的广泛关注。不过,这种经典的立场是否可以适用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和法律,本人认为是有待商榷的。面向法律的立场理由:信任抑或信仰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提供,.  首先,伯尔曼教授是在西方语境下发出该经典之论的。伯尔曼教授的《法律与宗教》一书,可以说主要是立基于西方的法律史,以西方历史长河中的法律与宗教的关系为视角,而一

3、部西策略律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部宗教史,一部宗教与法律相互交织作用的关系史,这种关系纵贯历史长河后,对西方主要国家法律的影响,这也许恰如“在某种作用上,一切都是宗教,在某种作用上,一切又是法律——恰如一切皆为时间和一切都是空间一样。”在伯尔曼教授看来,西方现代社会的种种法律危机的理由可以归结为法律中宗教信仰因素的退化,是一种“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为僵死的法条”的危机。但是,综观中国的法律史却没有这种宗教或者类似于宗教的因素能够对法律的影响如此之长期且深刻。  其次,宗教仪式与法律仪式的不可同一性。在伯尔曼教授的书中,法律与宗教具有仪

4、式的同一性。但是,具体来看却发现,关于仪式法律与宗教并不相同。宗教理念的传播和信仰的形成方式之一是信仰者长期的参加规律性的朝拜祈祷仪式,是一个先信仰再理解,理解之后进一步加深信仰的过程,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的过程,可以说是循序渐进的。这种仪式性的信仰途径正是宗信仰得到系统性传播和巩固的关键所在。然而,法律却不存在这样的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仪式,法律有的仅是在需求时(即必须进行诉讼时)而在法庭中暂时性存在的无周期性的连续性的仪式。同时,与宗教仪式的自愿性参加相比,法律仪式的参与性更具有一种迫不得已的情感因素参杂其中。  再次,信仰的价值基础源

5、自何处?在西方的宗教中,宗教教义传播的主要是一种普世价值观,是一种不断发展丰富但却相对固定的理念,这种价值和理念观因为西方特殊的历史和文化而在其法律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在宗教因素的影响下,在一定的程度上溶入进西方的立法理念和法律中。与宗教不同的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源自于正义。现代社会中,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工具性价值的法律,其调整人的行为的价值基础在于蕴涵于其中的正义,对于法律的工具性需求源自对其正义性的需求。可是,何为正义?“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式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这是一个很难给出定义的概念,一种

6、本就让人捉摸不透的隐形理念内嵌于法律中,即使法律是超稳定的,其信仰价值也会被大打折扣,更何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各种新形势和新情况的不断出现,法律本身也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  法律与宗教的如此不同,中国法律与西策略律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差异性,信仰的价值基础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让我们信仰法律是如此的困难和不确定,至少现阶段对于我国的普通大众来说是如此的不现实,法律信仰的价值是如此的模糊,成为一种甚至可能导向会让人迷失方向的立场。  二、法律信任:一种亟需的立场  法律作为“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怎样才能在

7、现实中切实的发挥作用,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维护各种社会秩序的良好状态呢?换句话说,法律怎样才能得到人们的遵守呢?现代社会是一种市场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社会,人们愿意遵守法律规则,愿意将有争议的事情交由法院裁判定夺,是因为相信法律会秉着正义公正的对待所涉及的当事人,相信法律能够会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即抱着对法律的信任心态,使人们愿意遵守法律,愿意服从与法律规则的治理。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实现法律的规则之治,即法治。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业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

8、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信任是法治的关键,只有人们信任法律,才会服从法律,法治事业才能顺利的推进。那么,怎样建立人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呢?本文认为应该从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法律监督者和守法者四个方面做到,只有四个方面做到了相互协调、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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