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浅议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ID:24777562

大小:5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10

浅议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_第1页
浅议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_第2页
浅议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_第3页
浅议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_第4页
浅议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议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议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一、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的问题  (一)单纯判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一定能给个人带来期待中的利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法规中的第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以及提供劳动的相关单位都属于社会保险费缴纳的相关义务人员。因此,如果只让用人单位对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有效的缴纳,不让单位员工缴纳,单位个人也不可以得到相应的所期待的那部分利益。  (二)民事诉讼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矛盾性 

2、 司法的具体工作中,当事人在相关的劳动争议有关的案例中,一般仅仅是要求法院让相关的用人单位把应缴的社会保险缴纳上,但是对实际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有效的计算时非常复杂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的组成称之为社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进行缴纳,一般是按照企业所聘人员在企业职工工资当中的总额所占的比例来确定的,其中医疗保险的那部分费用以及生育保险的那部分费用都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缴纳的,由于行业不一样其工伤所具有的风险程度也不一样,所以对于工伤保险费用进行缴纳应该按

3、照不同行业所具有的风险程度来做相关的确定。工伤情况的发生率需要对行业所具有的费率方面的档次实施细致化。所以实际上缴纳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额是会随着社会经济的改变而改变的,当然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也会对其产生改变。若是法院判令相应的用人单位为企业的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不但要对企业不容年度所具有的职工工资的总额和因拖欠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滞纳金进行查询,还要查明相关的国家政策,同时还要进行复杂的计算,因此可操作性不强。  (三)民事判决要求一方当事人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  因为社会保险费用的性质比较特殊,因此

4、,我国人民法院在进行判决中不能根据用人单位没有或者是少量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而将其判给劳动者,法院不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上级机关,因此,任免法院只能依法办判决用人单位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纳费用的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就算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但是还是得不到及时的执行,是因为如果社会保险相关的经办单位不是这个案件里的当事人,所以他没有履行判决方面的相关义务。还有就是,我们在上面提到对社会保险进行相应的缴纳的对象是劳动者以及劳动者所在的单位。如果,案件当中法院判令劳动者所在的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话,那劳动者的部分无需

5、缴纳。  (四)社会保险费数额查清需要追加社会保险部门  要查清社会保险费数额,必须要社保部门做为第三方诉讼人,但是社会保险部门与原告以及被告的诉讼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没有赔偿以及返还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其追加为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二、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若是把劳动者与劳动者所在单位由于社会保险的原因出现的相关争议列入到相应的劳动争议当中。《社会保险法》其实是把社会保险给有效的分成了两种,一种是劳动者或者是劳动者所在单位跟相

6、应的社会保险费用的收纳单位之间,所出现的侵权方面的行为,进而出现的争议,出现此类情况能够做相应的行政诉讼,在就是行政复议的,第二类就是劳动者跟劳动者所在单位出现的保险方面的争议,能够实施诉讼,然而实际上是那种诉讼,相关的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国相应的司法方面的阐述,确定归入劳动争议受案领域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因为社会保险纠纷纳入劳动争议的范围是:根据我国中规定“劳动者退休以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为索要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其他社会保险

7、、养老金发生的纠纷”。劳动者因为其所在的单位没有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方面的手续,同时相关的办理单位没有对其实施补办方面的行为造成了劳动者不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方面的相关待遇,所以提出让其所在单位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补偿而发生的相关争议。所体现的法理内容为:对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费用进行缴纳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劳动者自身没有相关的能力执行行政单位的权利要求劳动者所在单位缴纳相应的费用,人民法院当然也不可以在劳动者不具备相关权利的条件下对其要求做有效支持。然而如果劳动者所在单位没有履行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些义务,

8、由此损害了劳动者的相关利益,出现了相关的债务方面的关系,在此条件下,劳动者就有了维权的能力,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自己的社会保险的全部待遇。对相关法律,在就是司法方面的解释进行有效的对比,对于司法解释来说,仅仅是把一些社会保险相关争议给有效的归入了相应的劳动政治的领域而已。经由对上面的阐述,笔者认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那些社会保险所引发的争议所做的规定是非常符合相关的行政权以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