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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实施方案为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着力抓好县政府承诺的实事,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优惠政策,以发放住房补贴购房为主,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为补充,以旧城改造和市政拆迁中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为重点,通过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逐步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二、工作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使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面积达到60m2。三、城区“两困”家庭认定标准(一)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当地居住生活的;(二)由县民政部门和城关
2、镇人民政府认定的特困户;(三)无房户和危房户(必须有市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书)及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m2的缺房户。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竹山县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领导小组”,沈明云同志任组长,刘宇飞、方孝春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监察、民政、财政、建设、审计、城关镇、物价、国税、国土资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办公,刘宇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两困”家庭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定、项目
3、审批、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二)规范土地市场供应。在旧城改造项目中,县政府每年审批1万m2左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通过招投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建设用地,建立规范的土地供应市场。(三)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划设计部门和房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房型面积必须控制在60m2以内。(四)规范申领购房补贴程序。城区“两困”家庭申领购房补贴程序:申请人向县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经济困难和住房困难证明),填写《竹山县城区“两困”家庭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报所在社区、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审核,由县解决城区
4、“两困”家庭住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听证、向社会公示15日后如无异议,由县政府审批并发放竹山县城区“两困”家庭《购房补贴证》。(五)规范购房补贴发放。县政府每年筹集10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解决100户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每户补贴资金1万元,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城区“两困”家庭购房补贴资金从土地出让金、财政预算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筹措。实行先购后补、不购不补政策,由城区“两困”家庭凭《购房补贴证》直接领取购房补贴款。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新购房面积不超过60m2,按1:1的比例补偿原产权面积后,超面积部分价款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购房补贴证》由县解
5、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减购房款,不足部分由购房户自行解决。(六)加强监督管理。县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年向社会公示城区“两困”家庭购房补贴户数、补贴对象等信息,实行申请公示、标准公示、许可证发放公示制度。县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要积极做好行政规费减免和协调安置工作,物价局要加强房屋价格监管和审批,确保“特困户”购买的小户型保障性住房低于同地段同户型商品房市场价20%左右。城区“两困”家庭享受购房补贴购买的房屋,10年内不准上市交易。在办理权属登记时,房管部门要在房产证上注明“城区‘两困’家庭住房”。对确需上市交易的,必须退还城
6、区“两困”家庭购房补贴款,并足额缴纳住房转让环节的各种税费。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要追回城区“两困”家庭购房补贴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