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707506
大小:53.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14
《县级监管办事处履职中存在的五个难点及相关建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县级监管办事处履职中存在的五个难点及相关建议
2、第1 2003年4月,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议,中国银监会成立并行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一年来,中国银监会组织机构逐步完善,机构延伸到省、市、县,为切实履行银行监管职能提供了组织保证,但是机构设置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县级监管办事处职能定位、定编模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职能作用的发挥。一、县级监管办事处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一)存在“高效率与多环节”的矛盾,行政审批效率提高难。由于当前县级监管办事处只是银监分局的内设机构,对行政审批事务只有调查权、建
3、议权,缺乏必要的决策权和决定权,需上级监管部门最终加以决策和决定。而银监分局相关职能部门对基本情况不了解,信息掌握不充分,并且相关职能部门由于人手紧缺,从人力和精力上不可能对每个机构实行现场调查、对每个高管人员实行现场考察,因而在机构变更和高管人员管理上更多地听信于县级监管办事处的意见导致行政审批事务的多环节,当然这种多环节可以通过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来加以弥补,但是银监部门缺乏自己的信息支撑系统,增强了信息传递的不稳定性,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行政审批事项做出了最低时限要求,当前县级监管办事处由于内设原
4、因难以适应行政审批的高节奏。(二)存在“重职责和少人手”的矛盾,县域银行监管的有效性保证难。按照上级监管部门授权,县级监管办事处主要对县辖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部门的监管负责。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作为我国银行业中最薄弱的链条,点多面广,体弱多病。农村信用社是三农服务的主体,面临着经营包袱、道德风险等多重矛盾的困扰,具有较大的风险隐患。邮政储蓄由于混业经营,人员素质较低,内控薄弱,潜伏的风险不容忽视。这样使银行业现场监管具有不可替代性,而县级监管办事处的3至4人的少人手,既要完成非现场监管,又要完成经授权
5、的现场监管,难以保证监管的有效性。(三)存在“硬任务与软约束”的矛盾,抓降促效目标完成难。当前不良贷款“双降”工作已成为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监管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就是不良贷款“双降”的效果。为此,银监系统层层签定了不良贷款“双降”目标责任制。而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历史包袱重、占比高,县级监管办事处要完成年度不良贷款“双降”目标难度较大。据调查,县级监管办事处平均每人须完成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指标近1000万元、占比下降指标1.25个百分点。而上级监
6、管部门给县级监管办事处授权主要限于对县辖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部门的监管负责,而对县级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仅负“站岗放哨,通风报信”的职责,要督促其完成不良贷款“双降”目标又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和制约措施,甚至个别县级监管办事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报送基础数据和相关分析材料而遭到软拖硬磨,更加剧了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现象,这种“硬任务与软约束”的矛盾,难以保证不良贷款“双降”目标任务的完成。(四)存在“高素质和低空间”的矛盾,县级监管办事处人才开发难。县级监管办事处的人员从基层央行划转
7、时,都经过了精挑细选,划转的监管人员仅占原有监管人员的20%。并且由于对银行监管部门的良好预期,大多数有监管组织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的基层人行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到了县级监管办事处。而县级监管办事处由于职能、人员等局限,一方面存在着想搞好工作,“人员不足,授权不够”的现象,如果仅满足于站岗放哨、通风报信,则存在着“得过且过,事业荒废”的现象。另一方面限制了部分基层优秀监管人员的发展空间。(五)存在“多职能和无机构”的矛盾,群团集体活动开展难。当前,县级监管办事处只有3—4人,难以履行一岗两责,由于人手紧,缺乏
8、相应的机构,缺乏相应的氛围,致使党团、工会和集体活动和学习开展难。由于缺乏学习和教育这些有效的载体,可能在局部监管办出现“牧羊式”管理的现象。二、对策与建议(一)按照业务优先、适度前瞻、讲求成本、科学定编的思路,合理布局县级监管办事处。当前县级监管办事处设置是遍撒胡椒面和“山山设哨卡”,是一种不经济、不科学的过渡措施。应该尽快加以研究解决。《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因此银行监管机构设置上一定要坚持业务优先、防化风险的原则,要有利
9、于保证银行监管的效率,有利于维护银行业的稳健运行、有利于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要根据当地银行业机构数量、金融总量和风险状况决定县级监管办事处的层次和人员编制的多少,不能不顾实际情况,搞“无差别、无弹性”的平面设计方案。对于那些机构多、业务量大、距离上级部门远、风险较重的县级监管办事处可以升格为支局,编制放大到5—8人;对于那些机构少、业务量小、距离上级监管部门近、风险较小的县级监管办事处可以上收到分局;介于二者之间的县级监管办事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