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因原则案例

近因原则案例

ID:24574671

大小:6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5

近因原则案例_第1页
近因原则案例_第2页
近因原则案例_第3页
近因原则案例_第4页
资源描述:

《近因原则案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案例一:到底哪一个为近因?【案情介绍】王某于2001年10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生死两全保险,被保险人为本人,受益人为其妻李某。2003年1月,王某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精神分裂症。治疗期间,王某病情进一步恶化,终Id意识模糊,狂躁不止,最终自杀身亡。据王某的邻居和同事反映,王某生前性格开朗,乐观豁达,家庭和睦,从未流露过悲观情绪。王某的医生介绍,王某所患的这种精神分裂症比较特殊,患者极易产生臆想,导致自残行为。事发之后,妻子李某以保险合同屮列明“被保险人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为由向保险公

2、司提出给付死亡保险金的索赂要求,而保险公句则依据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以死者系自杀身亡,且Q杀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之后的两年之内为由,拒绝了李某的索赔要求,只同意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案例分析】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从表面看保险公司似乎拒赔有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贵任,但对投保人己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H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0杀的,保险人可以按

3、照合同给付保险金。”但仔细分析王某死因和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立法初衷,保险公司则应承担给付死亡保险金的责任。本案屮王某的死亡与两个原因有关,突发性精神分裂症和自杀行为。据王某的邻居和同事反映,王某生前性格开朗,乐观豁达,家庭和睦,从未流露过悲观情绪。王某的医生介绍,王某所患的这种精神分裂症比较特殊,患者极易产生臆想,导致Q残行为。王某生前从未存轻生之念,皆因患病后意识模糊不能0控而自汆。由此可以判断,突发性精神分裂症冰是王某死亡持续起决定作用的、有效的原因,即近因,而非自杀行为。因此,本案屮保险公司应当

4、承担给付死亡保险金的义务。【启示】近凶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主要、最冇效的原因。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宥直接因果关系。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人是否需要赔偿的标准之一。我国现行保险法过未直接规定近因原则,但在句法实践屮,近因原则己成为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单一原冈即为近冈;对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持续地起决定或有效作用的原因为近因。如果该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保险人就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案例二:死亡原因与交通事故时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案情介绍】张某

5、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后其因交通事故腿部遭到重创,腰部的肌肉受到损伤,这些伤害直接引起了急性肾功能衰竭。接着,由于大腿的肌肉坏死引起的感染无法控制,被迫锯腿以求保命。由于张某在遭遇此交通事故之前,患冇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事故之后其肝功能不全的疾病并发,GOT等指标急速上升,在事故发生一年盾死亡。其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支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公句以其死因是源于肝脏病,死因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之问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为由扪绝支付保险金。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患者的死亡和交通事故中受伤冇因果关系

6、,对原告的大部分请求予以认可,一部分要求不予支持。二审法院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案例分析】在寿险和意外险的保险实务中,经常会遇到死因和保险事故之问究竟有没有冈果关系的问题。关于张某死亡和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之间冇无因果关系,成为本案原被告之间争论的焦点。木案的事实关系错综复杂,因为,张某是由于上消化道出血、肺炎、肾脏、肝脏、心脏功能衰竭、败血症等并发最后导致死亡,所以从医学角度也难以做岀十分权威的结论。法院对上述事实进行了分析,第一,张某由于右腿开放性骨折造成了右下肢血流不畅,导致败血症的感染,形成

7、肌肉坏死。为了保全生命而进行了截肢,但是,手术后并没宥阻止败血症的进一步感染,导致死亡。第二,肝脏功能不全的加重GOT指标的急增是由于右腿肌肉坏死异致败血症感染而致。第三,无法证实张某的死亡是直接源于肝脏疾病,但是不排除加速死亡的可能性。法院从主要病因着手,从屮找到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冈,借助比例因果关系的理论,认定张某的死因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之间冇因果关系,但不是全部,只宥80%。另外20%的死因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之间没宥因果关系。因此判决保险公司赔付80%的保险金。【启示】近因原则是保险的基本

8、原则之一,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奋效的原冈。近冈原则是指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这两者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冰能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当保险事故是屮多个原因导致的时候,往往难以判断其中的因果关系问题。这需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中可能会涉及到多方而的专业知识。案例三:药物过敏能否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案情介绍】某被保险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被保险人因支气管发炎,去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