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473956
大小:48.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1-15
《传统“慎刑”思想与社会和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传统“慎刑”思想与社会和谐中国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无数关于实现社会和谐的美好理想、文化理念。“和”、“和谐”也是中国哲学的根本范畴。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易经》中“太和”的观念就已出现,周幽王的太史伯阳父提出“和实万物,同则不继”的著名论断。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是做人的原则,也是处理社会矛盾的原则。在孔子之后,“和”又演化出“中庸”、“中和”等,都包含和谐的思想。基于“和”的思想指导,古代中国产生了世界历史上最早的“慎刑”、“宽刑”思想。这一历史经验也为我们今天
2、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关键词和谐刑典治国 :DF051:A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备受世人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于2010年8月23日已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8月23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有几个引人注目的地方: 1、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2、将《刑法》第
3、四十九条修改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中已有规定。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虽未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有体现。草案对刑法这方面的规定还有: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作为累犯;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4、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从严惩处严重犯罪的同时,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刑法中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以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的文明和人道主义,促进社会和谐。 一、“宽刑”、“慎刑”思想的产生 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用刑罚的手段来调整各种法律关系,从来就是中华法系区别于其他法系的一个典型特征。中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并有效地适用于中国这块古老而深厚的土地长达四千多年之久。是什么独特
5、的法律思想创造了这一历史奇迹呢?揭开这个谜底的答案之一就是几千年绵延不绝的“慎刑”“轻刑”思想传统。 与其他古代文明起源一样,中国古代最初的刑罚制度也是以残酷著称。从历史资料上看,中国在夏商周三代的刑罚制度是前后继承关系,刑罚体系没有大的变化。上古时代刑罚残酷,恐吓色彩浓厚。在当时刑罚的黑幕笼罩下,也有睿智的法律思想的火花迸现,《尚书·大禹谟》所记载:“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