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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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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最新公布高校今后5年学费不上涨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21日指出,根据新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违者将受处罚。 在教育部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杨周复说,去年教育部在各地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进行调查。除对个别地区学生公寓式的住宿收费作了微调外,全国各地学校收费的总体标准均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在此期间,有个别地区根据各地区省级政府的批准,也对过去偏低的学费进行了微调。 针对有记者提出的大学收费保持稳定是否会
2、与物价上涨发生矛盾,杨周复强调,虽然学校培养成本与物价上涨有关系,但学校收费标准的制定与物价“不挂钩”,而是按照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这在1996年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我国高校目前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如果培养成本因物价提高而提高,学校入不敷出而收费标准又不够,国家财政要适当增加给高校的拨款。学校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教师调整工资也将由国家拨款。 学校不会因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 根据这一意见,我国今后要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 杨周复
3、强调,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要对教育收费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支出管理。 “如果这次意见下发后,有的地区的学校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就要按照有关乱收费的规定给予处罚。”他说。 根据这一意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惠及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名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名学生。 意见明确,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
4、平均约占全国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央与地方还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职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强调,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但资助条件和衡量标准将根据今后出台的具体办法决定。 他还表示,为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给予与国家助学贷款同等的优惠政策。 广东高校目前学费与2003年持平 又讯(本报记者黄丹彤)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广东省每年在
5、秋季开学前都会对教育收费项目进行公示,目前高校学费收费一直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经过规定程序审批,几年来保持稳定没有“涨价”。2006年公示的收费仍与2003年一样。 记者从教育厅了解到,目前普通高校的学费收费标准是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2006年公布的收费中,文史、财经、管理专业为3800~4560元/年;理工、农林、地矿、外语、体育专业4300~5500元/年;医学专业4800~5760元/年;高职高专院校及专业4500~5500元/年;普通艺术专业:本科6000~10000元/年,专科4000~8000元/年;高职高专艺术专业6000~10000元/年。这些收费项目
6、都是依据2003年出台的《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2003年,广东省对部分院校专业收费进行调整之后,四年间没有再涨过价,这也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结果。 教育厅不久前下发的《2007年广东省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搞降分招生高收费;按学年制规定收费的高校,未经批准不得以“改学分制”为名乱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按学年制收费的高校)”、“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联系安排工作手续费”以及押金、保证金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强制学生接受服务或
7、代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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