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152731
大小:49.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2
《关于加强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加强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依法做好我县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不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优化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福建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福建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我县某某年年度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征费氛围。其它机动车辆(农用车、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和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费(以下简称交通规费),是国家向拥有或使用车辆、经营车辆运输业务
2、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费义务人)依法征收并用于交通建设、管理的专项费用。缴纳交通规费是缴费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为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征费氛围。要坚持宣传先行,充分利用乡(镇)、村的有线电视、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规费取之于车,用之于路,利之于民”的认识,切实增强车主缴纳交通规费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督促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车辆按时缴纳交通规费,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
3、人员要带头缴纳交通规费,用实际行动推动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进展;各乡(镇)、场要积极协助乡镇运管站开展工作,帮助解决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形成良好的交通规费征收氛围。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切实提高交通规费实征率。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以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运管部门(交通规费征稽机构)为主体,各地各有关部门为依托的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交通规费实征率。(一)县交通局及所属县运输管理所、乡镇运输管理站等交通规费征稽部门要大
4、力宣传和严格执行征费政策、法规、规章,按章收费,切实加强费源和车辆台帐管理工作等,积极做好辖区内车辆的征费工作,不断提高交通规费实征率;要开发并应用征费微机管理系统,实现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现代化。(二)县交警部门、县农机监理部门在办理车辆入户、年检审等手续时,要检查车辆交通规费的缴纳情况;对尚未缴清交通规费的,要责令车主到县交通运管部门缴纳后方给予办理车辆入户、年检审等手续。(三)设立交通征费协办点。对车辆较多的村(居)和单位,乡镇运输管理站可在有关村(居)和单位内设立交通征费协办点,有关村(居)
5、和单位要指定专人给予协助。(四)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做好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对加快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对拖漏逃欠交通规费的车主予以曝光,以舆论监督推动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进展。(五)对拖漏逃欠交通规费经县交通运管部门多次督促仍不补交的车主,将诉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伪造、贩卖假交通规费缴费凭证、收讫凭证的,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拒绝、妨碍交通规费征稽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
6、刑事责任。三、依法行政,加强服务,推动征费工作有序开展。县交通规费征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确保征费工作有序进行。要坚持“应征不免、应免不征”的原则,足额征收交通规费。对逾期(缴费期限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缴纳交通规费的车辆,应按规定予以补缴后按日加收滞纳金。要加大交通规费征稽力度,对逃漏拖欠规费的车辆,要依法查处,除按规定予以补缴、按日加收滞纳金后,并处于应缴费额三倍以下的罚款,确保国家规费不流失。对没有养路费收讫凭证行驶公路的车辆,交通规费稽征人员采取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时,
7、应开具交通稽查暂扣凭证。缴费人缴清规费的,应即时放行车辆;缴费人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接受处理的,交通规费稽征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被暂扣的车辆依法实施拍卖或变卖,拍卖或变卖所得冲抵应缴纳的费、款、余额应返还缴费人。要强化源头管理、服务观念,进村入户,深入到各村居、各部门团体、车属单位、公路路口、运输站场等车辆集散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现场为车主提供缴纳交通规费的服务。**县交通局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