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版)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版)

ID:24053266

大小:122.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11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版)_第1页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版)_第2页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版)_第3页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版)_第4页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版)序号权力类型项目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承办机构追责对象范围备注1行政许可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一)有法人资格;(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四)有健全的技术

2、、质量、财务管理制度。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00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十七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

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39号)附件《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100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应当受理的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

4、见。符合规划要求,可以上局办公会商议;不符合规划要求,不予办理。3.决定责任:符合规划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许可办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资质》证书;不符合规划要求,不予办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资质》证书,应当说明理由。4.送达责任: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颁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资质》证书,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5.备案:《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5、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

6、可申请。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城市科1.城市科办理人员;2.城市科负责人;3.城市科分管领导;4.城市科办理人员;5.城市科负责人。2016年省级下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权力清单调整的通知》(黔建法通[2016]263号)附件2《下放市(州)及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

7、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4条。予以通过的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6.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维护规划设计市场秩序。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