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的发展及其发展趋势探讨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的发展及其发展趋势探讨

ID:24027116

大小:55.62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1-12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的发展及其发展趋势探讨_第1页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的发展及其发展趋势探讨_第2页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的发展及其发展趋势探讨_第3页
资源描述: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的发展及其发展趋势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的发展及其发展趋势探讨王萍(潍坊市经济学校山东潍坊262200)摘要: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木文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民法发展的趋势,使得木文的研究既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较高的实践参考价值。关键词:民法法律体系发展趋势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一、民法概念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关于民法的具体概念上法学界尚存在一定的分歧与争议,然而在其核心木质上,一般认为民法是用于规定并调整各个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以及任务的角度出发,认为民法是

2、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各种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典,也包括其他各种单行的民事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从民法调整的社会规范来看,民法属于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就民法的适用范围来看,民法是实行于一国的国内法律,属于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就民法的法律效力而言,民法是属于全国范围内平等主体间一般适用的法律,属于普通法而不是特别法。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法发展概述第一阶段是从1949年到1957年。废除前国民政府的一切法律,与资木主义及其以前社会所形成的全部成果完全决

3、裂。而政治上的“一边倒”也导致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学科内容的“一边倒”,这就是全盘学习苏联。对我国而言,1954年宪法颁布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起草民法典的班子,到1956年终于形成了一个括总则、所有权以及债和继承四编括525条的民法典草案。这一时期物权制度的核心是土地权利,债权制度的核心是契约自由,部分已被统购统销、计划任务所代替。第二阶段是从1957年至1978年。值得一提的是1962年中共中央着手纠正经济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了新的民法典起草工作,1964年7月形成了民法草案(试拟稿),包括总则、财产的

4、所有和财产的流转三编共计262条,遗憾的是这次民法起草工作因为之后的“四清运动”而中断,但是这次民法草案的起草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力图划清与资本主义的界限,将预算、税收等财产收入纳入民法草案,但是在民法草案中却没有使用“权利”、“义务”、“债权“物权”、“所有权”等法律概念,却使用了一些政治术语,如“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高举三面红旗”等。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时期,民法的建设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第三个吋期是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改革开放意味着民法和民法学的复兴。而民法和民法学的复兴又是在世界各国均未遇到过的一种特殊环境下进行的:这就是在强大的经济法思潮下的

5、民法复兴。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了第三次民法起草工作,1982年5月起草了4个民法典草案,1986年颁布了我国0前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在之后的吋间里,顺应经济发展形势,制定了《经济合同法》、《婚姻法》、《专利法》、《继承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公司法》与《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完善了我国民法体系。应该说,这一吋期民法工作的主要成就一是理论上阐述了民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即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二是立法上完成了民事基本法一-《民法通则》的起草和颁布,从立法上对民法的“领地”予以确认。三、我国民法的发展趋势分析1.以私法的观念对法治

6、建设进行改革。在法学界,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准确界定是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国是传统社会,个人权利意识淡薄,缺少民主政治的基础条件。从民法调整的是各个平等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来看,民法应该属于私法,要确保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要切实注意和解决用国家、社会或集体等概念去压制个体从而使得个人的权益面临着随吋被辆牲的可能。未来中国民法领域法治建设的改革应该进行整体改进,加强对民事主体的个体权利的研宄,完善权利制度,推进法治建设,使得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断规范,真正起到规范社会秩序、保障基本人权的作用。2.扩大民法在对财产关系的调整上的支配范围。由于历史的原因,如计划经济体制

7、遗留的影响,0前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中还涉及到许多由行政法律法规调整的事由,如用益物权的登记、期限规定等,这些规定使得民法的性质不具有纯粹的私法属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根本性的作用,政府也常常存在失灵的可能,我们应尽可能用市场方式配置资源。对民法而言,需要民法对财产关系的调整应注重对抽象财产的关注,改变B前只关注有体财产的观念。此外,0前对民法的研究重点应放在经行政许可取得的权利如何去行政化的问题,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就是比较好的模式。1.法律制度的发展,在对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