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886570
大小:162.86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1-11
《梅州市行政审批标准(事项编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梅州市行政审批标准(事项编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梅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XX-XX发布2016-XX-XX实施一、受理范围1、申请人: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申请内容: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城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3、申请条件(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满足该许可证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要求;(4)、建筑设计
2、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审定并与报送的材料一致;(5)、已获得正式的基建项目投资计划文件、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6)、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三、四十七条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梅州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县级。1.权责划分(市)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2、权责划分(县、市)10/10县(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县(市)、乡
3、级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一、许可条件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三、四十七条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1)、在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的。(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3)、建筑工程规划总平面经审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应当与图纸所示相一致。2.不予批准的情形:(1)不符合城乡规划及各项规范要
4、求的,不予审核,出具不予审核书面意见(不准予理由)。二、申请材料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申请函说明申请办理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办理基本要求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改过程的说明10纸质原规划许可证级附图附件无10纸质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
5、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01纸质10/10授权委托文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0纸质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如土地使用证抵押,须抵押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01纸质建筑施工设计图基础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标明有化粪池构筑物位置的相关图纸,面积核算单位盖章,附电子文件20纸质+电子版建筑面积核算资料附电子文件10纸质+电子版规划成果数据检查审核报告(建筑方案)附电子文件10纸质+电子版单元买受人、抵押权人的书面
6、同意已预(销)售和建设项目已抵押的10纸质说明:1.窗口收件时所有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2.建设单位(个人)需在复印件上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签名按手印)。3.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须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及建筑面积核算单位印章。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一、办理时限10/10申请时限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受理时限说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
7、2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说明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七、办理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⑴补正材料:窗口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够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的,申请人可当场获得告知书。告知书的内容应是需要一次性补正的全部材料。实施机关不能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的,申
8、请人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2日内获得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为申请已被受理。⑵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审批,作退件处理。审查过程,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