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职业打假的法律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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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阐释职业打假的法律之困职业打假的法律之困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职业打假的法律之困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假人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些人大都是些初级职业打假人。”杨连弟说,“他们通常不具备参与行政诉讼的能力,所以打假走到法院就是尽头了,失败了就只有再去找素材,然后不断地去法院起诉伪劣产品的商家、厂家,以此博取赔偿。”比较“高端”的职业打假人则喜欢追求打假成功率,因此将行政部门告上法庭的通常都是那些大腕级别的行业“精英”。  对于厂商、【√】职业打假人这种猖狂的扫荡式打假,以及部分职业打假人对金钱利益的盲目追求,使得许多职业打假超出了法律许可的范围,其法律正当性正

2、在普遍受到质疑  2008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职业打假这种以打假获得的赔偿来谋生的行业实属社会的“寄生虫”。4年后,当记者再问同样的理由时,夏学銮则表示,这些年来他对职业打假的看法有所改观,不愿意再称他们为“寄生虫”。  多年来,像夏学銮一样对于职业打假的看法摇摆不定的人,不在少数。其实从“王海现象”产生以来,关于职业打假的争论就从未止息。  有学者认为,职业打假之所以备受争议,根本理由在于他们游弋于法律边缘的打假手段,以及“消费者”、“敲索赔”等数个法律概念本身的争议。  蝗虫式打假诟病多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两个月以前的一项统计表明,该院自2

3、010年以来处理的789件消费者纠纷案件当中,接近70%的案件中有职业打假人参与。  罗湖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郑有培介绍,这几百个案件中,总是有几张熟悉的面孔,或为原告,或为人,他们广种薄收,经常同一时间打好几个官司,均是以产品瑕疵为由要求索赔。  职业打假人不止是法院的“常客”。据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区分局统计,2010年接到的职业打假人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3起,占全年此类案件的38.2%;2011年接到的此类案件共12起,占全年的33.3%。这已经是一个很高的比例。  北京市门头沟区质监局副局长闫明表示,近年来,职业打假人本身的打假技能及对消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运

4、用正变得越来越纯熟,随之而来的,其对执法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越来越多,各执法部门、监管部门也是深受职业打假人所困扰。  “这些人大都是些初级职业打假人。”杨连弟说,“他们通常不具备参与行政诉讼的能力,所以打假走到法院就是尽头了,失败了就只有再去找素材,然后不断地去法院起诉伪劣产品的商家、厂家,以此博取赔偿。”比较“高端”的职业打假人则喜欢追求打假成功率,因此将行政部门告上法庭的通常都是那些大腕级别的行业“精英”。  对于厂商、法院甚至地方行政部门来说,职业打假人的频繁出动让他们苦不堪言。  “成都王海”刘江5年间打遍10余省市300多家电视台,在这期间他曾经提起过500多

5、次民事诉讼、35次行政诉讼,光是山东一地,就扫荡了95家电视台,转战河南,又将56家电视台告上法庭。  某知名服装品牌高管曾评价职业打假人这种猖狂的打假方式:“破坏力就像蝗虫一样。”  职业打假人的倔强与坚持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强势地位,但他们的很多做法则备受质疑。  最具争议的是职业打假人“闹”的手段。许多职业打假人的公司都雇用一批“线人”,潜伏到目标厂商的内部,进行调查、取证。但这种类似于私人侦探的调查行为,事实上,在国内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得到认可,他们习惯采取的安装、摄像头,或者假冒执法部门公务人员身份等等行为,也都有违法的嫌疑。  罗湖区法院的郑有培法官介绍,该院近两年

6、的几百起由职业打假人参与的消费者纠纷案件中,胜诉率还不足两成。其中还有一些是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这侧面体现职业打假的法律之困论文资料由.提供,地址.了,许多职业打假行为在法律的评价下都是不过关的。  另有法官表示,即使胜率极低,也无法阻挡这些职业打假人的热情,“消费者纠纷这类简单民事案件起诉成本很低,他们交了25元的起诉费就可以将厂商拽进法院,他们的优势在于时间和精力,可以拖住厂商打持久战,而厂商通常耗不起。”  杨连弟告诉记者,许多职业打假人甚至走到为金钱所差役的地步。刘江和黄志宏等人就曾公然宣称“打假就是为了挣钱谋生,绝对不会做公益打假”。很多新晋的职业打假人更是对金钱利益趋

7、之若鹜。  正是因为这种猖狂的扫荡式打假,以及部分职业打假人对金钱利益的盲目追求,使得许多职业打假超出了法律许可的范围,它们的法律正当性正在普遍受到质疑。    是不是消费者?构不构成欺诈?  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以赢取的索赔为生,已经远离了“消费者”的概念。而且他们的知假买假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商品流通秩序,给社会经济也带来很大困扰。  职业打假人为了索赔而购买商品是不是“消费者”?对于这个理由,学界持续争论不休。从实务上看,大多案例都承认打假人的“消费者”身份。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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