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

探讨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

ID:23836706

大小:58.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11

探讨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_第1页
探讨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_第2页
探讨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_第3页
探讨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_第4页
探讨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_第5页
资源描述:

《探讨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探讨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预算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在预算监督之外,进而导致一些政府官员利用资金分配权寻租的腐败行为。  4.公开的财政信息不建全面、不具体、不及时。现在政府公开的财政信息通常是笼统的数字,缺乏明细资料,不能对该项支出的构成以及具体安排适当与否做出判断。政府所提供的财政信息是滞后的,公民不能及时了解预算和决算,人大代表通常只是在开会时才看到预【摘要】2009年以来,我国财政预算逐步公开,

2、就目前公开信息存在种种缺憾,需改善和完善公开的途径,从而达到降低行政成本真正目的。  【关键词】完善;预算公开;途径;行政成本    一、引言  自2008年5月1日我国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后,我国政府信息的公开才有了法律依据,财政信息的公开也是在此背景下才迈出了第一步。2009年3月20日,财政部首次在“两会”后的第一时间在财政部门户X站公开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2010年3月25日,财政部将其公开范围从4张表格扩大至12张表格。2010年共有74个中央部委公

3、开了部门预算。2011年,财政部开始公开上年全国财政的决算信息;同时,国务院要求中央各部委公开其“三公”经费,到目前已有94个中央部门按要求做了公开。日前北京市政府发布通知,明年起,北京将首次公布行政经费支出,具有一定的破冰作用。  众所周知,我国行政开支一直居高不下,也备受多方关注和评议。据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介绍,2006年,我国预算内的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18.73%,远远高出日本的2.38%、英国的4.19%、韩国的5.06%、法国的6.5%、加拿大的7.1%以及美国的9.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1995~200

4、6年,国家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由996.54亿元增加到7571.05亿元,12年间增长了6.6倍;行政管理费用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1978年仅为4.71%,1995年为14.60%,到2006年上升到8.73%。近几年,我国的行政成本依然居高不下,很显然,行政开支确实过高,是不争的事实。要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就必须降低行政成本,深孚民意,具有多重作用。  3年来,我国在财政预算公开理由上,已取得较大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缺憾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与完善,公开只是形式,削减行政开支才是我国工作重点和真正目的。  二、预

5、算公开目前存在理由  从预算公开总的趋势来看,坚冰已经打破,航道已经开通。然而,当我们仔细分析那些已经实现预算公开的事例时,不难发现这里面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理由:  1.人大代表的主动监督意识缺乏。人大对于预算草案的审议是预算科学合理的关键步骤,但是近几年来,越来越成为象征性的审议。从2005年起,各级两会不再宣读预算报告,只发给代表自己阅读,理由是有的人大代表提出政府预算报告与政府工作报告存在着较多的内容重复,从精简会议议程的角度,主张取消口头报告。这样做尽管完善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途径降低行政成本,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可以节约会议时间,提升会议效

6、率,但是,按照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习惯,会给人这样一种印象,预算报告与人民代表大会所审议的其他报告不在同一层次上。这样一来,客观上对增加预算的透明度不利,因为财政部在大会上做预算报告,公众可以通过媒体得知预算的大体情况,现在公众对有关信息了解不够直接,政府预算给人的感觉比以前降格了,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消极影响,影响了预算公开透明的效果。人代会上虽然下发了详细的预算报表,为代表的审查创造一定的条件,但长期形成的观念在短期内难以扭转,在时间短、内容多、技术性比较强的情况下,有些人大代表对政府预算的关注度并不高,投入的精力也有限。因此在各级人大代表中普遍存在一种不

7、正确的观点,认为政府预算是个专业领域,一般人看不懂,没有真正意识到政府预算作为国家的“钱袋子”,与老百姓的利益休戚相关。  2.立法不够完善。从立法角度看,制约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发展的缺陷主要表现为:首先,信息公开立法条款不完善。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虽然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笼统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但对财政信息公开的详细程度缺乏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对此有较大的自由度和随意性,自由裁量权较大。因而容易造成政府部门笼统信息予以公布,详细信息予以保留的目前状况。原本赋予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义务的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反倒成了政府部门逃避义务的挡箭牌。其次,法律

8、法规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及相关权责分配的规定,对逃避义务行为的惩处措施规定弹性较大,惩戒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