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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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渝卫发〔2018〕38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37-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7月26日-37-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

2、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第三条重庆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市内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

3、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审查,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等工作。第二章考核申请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37-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者,可以申-37-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第六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

4、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第七条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区县(自治县)内医疗机构执业、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37-第八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37-

5、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经多年实践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不满五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后应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九条符合本细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取得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拟到本市执业的

6、,应当向拟执业医疗机构所在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考核申请。第十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师承学习人员)》;(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37-术专长综述表》;(四)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37-(五)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六)跟师学习材料,包括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七)指

7、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跟师学习情况评价意见、出师结论,所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和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八)《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需填写和提交)。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由指导老师或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本条(一)、(二)、(三)、(四)款规定的材料;本条(八)款规定的材料(涉及使用中

8、药的考核人员需填写和提交)。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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