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740396
大小:50.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10
《从老子到韩非—浅论道法渊源的几个方面(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从老子到韩非—浅论道法渊源的几个方面(1)内容摘要:道家与法家这两种看似差别很大的学派之间其实存在着明显的渊源关系,法家通过对某些道家思想资源的吸收,从而使道法之间出现了合流的趋势。关键词:老子韩非道法渊源 道家思想①和法家思想这两种看似差别很大的学派之间本来就有着十分深厚的渊源,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说:“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远矣。”从道家到法家的发展是先秦思想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但过去我们对这一点似乎重视得
2、不够,这里仅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点浅见。 第一,道家思想为法家思想提供了哲学基础。道家思想尤其是老子把“道”当作万物的本原和规律。老子认为天下万物都是由道产生的,即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下引《老子》只标注篇章数)。“道”也是天下万物的总规律,老子说道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地高悬于社会之上对社会生活起着根本的指导作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老子的“道”简直成了万物的主宰,“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第四章)超越了传统思想中至上神的地位。“道”的作用是
3、无处不在的,“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三十九章)从老子对“道”的这些描述可以看出道实际具有自然规范的意义,这种规范是客观存在的绝对权威,而人类社会作为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也要服从“道”的规范。在道家看来人是只能服从于这样的外在规律的,《庄子》②中说:“天有六极五常,帝王顺之则治,逆之则忘”(《庄子·天运》)。这种对外在的自然规范的强调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导致纯任法治思想的产生。葛兆光先生认为道家“对‘道’的超越性理解和普遍性解释,正好为权势主义者所强调的君主权势至
4、高无上而又广大普施,提供了宇宙依据”。范文澜先生也在《中国通史》第一册中指出老子思想认为“人对自然只能任(顺从)和法(效法),不能违背它。”“后来法家引申这种思想为极端的专制主义,就是君主制定法令,臣民绝对服从,象服从自然规律一样。” 韩非子继承了老子关于“道”的思想,他把“道”看成万物的根本,“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主道》,以下引《韩非子》只标注篇名),“道者,万物之所以然也”,他把“道”作为万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的根本依据:“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
5、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时得之以御变气”,轩辕得之以擅四方,赤松得之与天地统,圣人得之以成文章(《解老》)①,这和《老子》第三十九章的话如出一辙。韩非子还把“道”看做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是以死生气禀焉,万物斟酌焉,万事兴废焉”(《解老》)。这样的“道”是宏大无边无所不在的,“夫道者,弘大而无形”(《扬权》)。当然韩非子对老子的“道”并不仅是继承,也有所发展。韩非子明确区分了“道”和“德”,他认为“道”的实际功用就是“德”,“道有积,而积有功;德者,道之功”(《解老》),他还提出
6、了“理”的范畴,即万物各自的“道”的特殊性规定,他说:“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理”和“道”的关系就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黑白之谓理,理定而物易割也”,“道者,万物之所以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然也,故曰:道,理之者也”(《解老》)。 韩非子之所以要继承老子的“道”是因为他要把“道”来作为自己社会哲学的依据。韩非子在分析了“道”对万物的控制能力之后,把道引向人类社会,他指出人也要依“道”而行,“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无不能成者,大能成天子之势尊
7、,而小易得卿相将军之赏禄。夫弃道理而妄动者,虽上有天子诸侯之势尊,而下有猗顿、陶朱、卜祝之富,犹失其人民而亡其资财也。众人之轻弃道理而易妄举动者,不知其祸福之深大而道阔远若是也”(《解老》),所以他念念不忘要人们从失败中汲取教训“今众人之所以欲成功而反为败者,生于不知道理而不肯问知而听能”(同上),他心目中的圣人就是能“从于道而服于理者也”(同上)。这样的“道”已经由绝对的规律性引申为外在的规定性,由“道”引出法是很自然的事。韩非子进一步把“道”扩展到治理国家上来,把“道”看成一个国家能够生存的根本,他说:“所谓有国之
8、母,母者道也。道也者,生于所以有国之术”(同上)。不仅如此,他还把“道”的绝对独尊地位引申为君主的独尊,而为独裁找到依据,他说:“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扬权》),这样的明君也就是道在人间的体现者,是活生生的“道”。 第二,道家为法家提供了辩证法的方法论依据。关于这一点我们又要分成几个方面来论述,首先是术。道家思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