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xx房产行政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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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周xx房产行政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篇一:上诉人李X平与被上诉人A市房产管理局、第三人李X林房产登记一案  上诉人李X平与被上诉人A市房产管理局、第三人李X林房产登记一案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XX)许行终字第8号  上诉人李X平因房产登记一案,不服A市人民法院(XX)禹行初字第14号行政判决书,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李X平及委托

2、代理人宋X强、被上诉人A市房产管理局及其代理人徐X宇、原审第三人李X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原审法院查明,原告李X平于XX年8月购得李X林位于A市神后镇南大九组的房屋一处,原告李X平购得后又在该宅建了厢房,门楼等。后李X平以神后南大居民身份和以自建房为由在A市

3、神后镇城镇建委员会补办了XX年6月4日编号为026号的河南省村镇建筑许可证。XX年9月在被告处办理了禹字第018XXX号房屋所有权证。XX年9月10日A市神后镇人民政府以李X平以虚假的神后南大九组居民为名骗取河南省村镇建筑许可证为由,撤销了该建筑许可证。XX年12月A市房产管理局以李X平在办理房产所有权证时“申报不实”为由注销了李X平的房产所有权证。李X平不服向本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原审法院认为,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一项“申报

4、不实”之规定,A市房产管理局通过查证认为原告李X平在申请办理房产所有权时“申报不实”,据此依法注销了原告李X平的房屋所有权并无不当。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A市房产管理局禹房(XX)98号注销李X平禹字第018XXX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

5、的建立  上诉人李X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称:被上诉人为上诉人颁发的房产证上人的房屋确系上诉人的房屋,系上诉人合法取得,产权确属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及第三人也完全认可,这是不争的事实,被上诉人为上诉人颁证确认是完全不错的,不能以颁证存在瑕疵就轻易注销上诉人的房产证,否则就是对行政资源的浪费,给当事人制造诉累。上诉人与第三人协议买卖的房屋系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个人有权处分,法律并无禁止,有哪一部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上所有房屋不允许买卖?因此一审判决如此认定没有法律依据。被上诉人一审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起诉状十日内向法庭提交答辩状和

6、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相关法律依据,上诉人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实,依法应认定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法律依据和证据,一审判决认为上诉人提不出证据证明没有道理和根据。据此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维持上诉人决定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上诉人的注销行为明显违法,应予撤销,因此请  二审法院明察,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重新作出判决撤销被上诉人的注销决定,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

7、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被上诉人A市房产局辩称:被上诉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其上诉请求依法不能成立,应依法驳回,维持原审判决。上诉人称其所购买的房屋是合法取得,应给予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被上诉人认为其所购买的房屋属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属限制转让不动产。买卖双方的民事行为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属无效合同。土地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根据“地随房

8、走”的原则,买卖房屋就意味着转让土地使用权,则直接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关于被上诉人在注销房屋登记具体行为中,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是先调查而第三人后申请,违反了程序,也与事实不符。申请是启动调查程序,没有第三人的申请,申明上诉人提供虚假登记材料,被上诉人怎能了解实情,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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