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

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

ID:23664414

大小:50.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09

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_第1页
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_第2页
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_第3页
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_第4页
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关于的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导读:摘要最近,X络上出现了多起有关校园案的报道,于是一直强调的“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口号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和深思。众所周知,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这几年一直强调“依法治国”。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能认清法律的威严,不过违法犯罪行为却愈演愈烈,除了上述的案,今年很热门的还有“校园投毒案”,各线城市的扰乱公共治安案例;再如,稍微普遍一点就是各种婚姻关系上的“为财产纠纷”的情杀等等。  关键词法律传播学术层面人民群众教育阶段传播途径实践学习  

2、1009-0592(2013)07-010-02  以上现象给法律工作敲响了一个警钟,那就是: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其中法律传播是指当今时代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作为一个社会公共概念在各种渠道向大众普及的运转过程;学术层面是指包括教学在内的各种理论研究,逻辑验证等形式所呈现出来的结构层次;停留是指学术作用上的,某种知识在原点上进行滞留的状态。“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指的就是法律作为一个大众化的公共概念,其根基应该在于群众而不是在于学术上的研究。法律传播应该尽快从学术层面上释放出来,这

3、样有利于群众对中国的法律有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也有利于减轻诉讼负担,节省行政资源等等。  目前我国所面对的法律传播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阶段群体所呈现出的法律意识认知度低下。其中,大学阶段学生的法律意识要大于高中,高中要大于初中,初中要大于小学。这一方面跟人的成长有关,人越成长,心智发育也越成熟,所以到了大学很难看见打群架,拉帮结派等年少轻狂之事。但总体上看,高中教育及以下阶段所呈现出的法律认知度普遍低下,这也是教学体系层次混乱所导致。众所周知一个学生从小学开始,主要课程无非就是语数英(高中

4、阶段再加上文理综合),次要课程也无非就是体育,音乐,美术等等。别说是主要课程,就连次要课程上,即使到了高中,美术和音乐等课程也占了不少课时,而法律教育居然不见踪影。最常见的只能是某某学校请某某法律专家来讲座几小时,然后就结束等等。另外,教育阶段部分教师也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譬如,最典型的就是“档案记录”一说。其实在《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第100条第二款就已经规定,犯罪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然而目前很多老师都把在考试中作弊,在学校中打架的学生记录到

5、个人档案中,以至于让他们一生留下污点,这实在是与法律相悖。法律作为社会发展最根本的保障,在教育阶段竟然只字未提,有时候还被教育工所曲解,实乃一重大缺陷。  2.法律传播途径不畅通,形式比较单一。笔者曾经看过一部叫《盲山》的电影,讲的就是一个女大学生被拐卖至山区,由于山区人民法律意识普遍低下,所以各种拐卖妇女儿童也见怪不怪。其实这种现象在建国初比较常见,现在已经比较少了。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存在的现象,重要理由就是传播途径不畅通,法律意识的散发无法渗透到边远地区。另一方面,法律传播形式的单一性,目前我国公民

6、能够了解法律的途径大体只有三种:一靠媒体,比如新闻某天又报道了一起案件,然后群众就一起跟着了解;报纸上又有了某某专家的论文,然后群众又在茶余饭后闲谈等等。二靠临时性的宣传,比如某某小区在消费者维权日发放有关《食品安全法》的传单,某某学校给学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三靠突发性实例,比如平常不了解法律,但某天自己身边一有官司要打了,于是就开始找律师,看法律文件,寻法条等等。综合来看,法律传播形式的单一往往具有更大的消极影响,因为这恰恰反映我国对于法律传播工作的不到位,这样一来就会导致社会上“法盲”的增

7、加,更多人就会靠着拉拢关系,贪污腐败的心理做事,久而久之法律条文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成为阻碍我国法治社会进程的重要障碍。  3.学术层面停留过多,基础层面渗入过少。正如笔者标题所说,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而我国目前法律传播在很大方面仅局限于学术层面,通俗地说,就是法律的研究和解释被学者和专家所把持,而对于普通老百姓涉及较少。而人们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法律所为历史发展部分,其创造者是人民群众,那其研究者和解释者也应该扎根于人民群众。倘若离开了人民群众来讲法律,那法律就可能演变为政治斗争的手段和

8、工具。而对于我国来说,在基础层面上,一般群众普遍缺乏对于法律的认知度,这点笔者在上述中已经提出;另一方面,专家和学者对于法律资源的垄断也是重要理由之一。就如笔者前面所讲,很多公民只有等到要打官司了才会急急忙忙地找律师,翻法条,这一点来说,公民的法律资源被“律师”所掌控。再者就是普法教育融入的不彻底,群众和法律之间的隔阂较大。比如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只要不违法,不犯罪,那就不会触犯法律,一辈子也用不着跟法律打交道。其实殊法律传播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