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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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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美独立董事制度的比较与启示. [摘要]虽然2002年安然事件的出现,使许多人对美国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提出了质疑,但人们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热情并没有降低。本文通过对美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考察,以及中国独立董事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适时构建中国独立董事市场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 一、美国独立董事制度 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中就规定至少需要40%的董事由独立人士担任。1977年经美国SEC批准,纽约交易所引入一项新条例,要求本国的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
2、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这些独立董事不得与管理层有任何会影响他们作为委员会成员独立判断的关系”。其他证券交易所也有类似的要求,美国证券交易所提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但不做硬性规定;全国券商协会也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至少要占大多数。20世纪70年代银行危机后,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也开始执行新的审计委员会组成方案,要求一些较大的保险储蓄机构在组建审计委员会时,必须包括银行和财务专家等独立董事。20世纪90年代,《密歇根州公司法》在美国各州公司立法中首先采纳了独立董事制度,该法规不仅规定
3、了独立董事的标准,而且同时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命方法以及独立董事拥有的特殊权利。为了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纳斯达克于1999年9月针对其中的独立董事提出了修改方案,并于1999年12月14日获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批准。根据OECD1999年的调查显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美国为62%。而《财富》美国公司1000强中,董事会的平均规模为11人,外部董事就达9人,内部董事仅2人。根据美国投资者责任研究中心一项名为“1997年董事会事务:标准普尔500家超大型企业的实践”调查表明,在研究所涉及的所有公司中,董事会中独力董事的比例平均为6
4、1.1%。大公司的董事会变得越来越独立,并且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独立董事的比例也显着增加。标准普尔500家公司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从1995年的64.7%上升到1996年的65.8%,再到1997年的66.4%。美国公司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其中外部董事约占董事会成员的3/4,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多数是独立的非执行董事控制。可以说与内部董事相比,人们把更多的信任给予了独立董事。一、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将独立董事引入公司治理的国家。早在19世纪30年代,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简
5、称SEC)就建议上市公司要设立“非雇员董事”,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以下简称1940年法案)首次提出“独立董事”的概念,并规定“董事会至少要有40%的独立董事”;1977纽约证券交易所在其上市规则中明确规定“1978年后上市公司应设立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1999年SEC颁布(建议规则),要求那些希望适用1940年法案中禁止性规定的基金必须做到:设立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具备2/3多数的独立董事;由在职的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任新的独立董事以及赋予独立董事独立聘请法律顾问的权利。目前,美国基金与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6、基本都在2/3左右。安然事件后的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萨班斯法案(简称SOX法案),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美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席位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基本上为内部董事所把持。即使偶尔有些公司为外部董事设有一两个席位,外部董事往往由公司总裁的亲朋好友担任。其结果是,外部董事对公司总裁言听计从,唯唯诺诺,俨然好好先生。70年代初的水门事件丑闻促使美国证监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以审查财务报告、控制公司内部违法行为。纽约证券交易所、全美证券商协会、美国证券交易所也纷纷要求上
7、市公司的董事会多数成员为独立董事。 殆至1980年,企业圆桌会议、美国律师协会商法分会,不仅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多数成员为独立董事,而且要求董事候选人的任命完全授权给由独立董事构成的提名委员会。到了90年代,大量经营效益滑坡的公司的总裁被独立董事们掌控的董事会扫地出门。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席位中,独立董事席位大约为三分之二。独立董事制度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也得到确立。例如,据经合组织(OECD)1999年调查结果表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在英国为34%,法国29%。独立董事制度对于提高公司决策过程的科学性、效益性、安全性,加强公
8、司的竞争力,预防公司总裁和其他公司内部控制人为所欲为、鱼肉公司和股东利益,强化公司内部民主机制,维护小股东和其他公司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公司法》并未规定独立董事制度,但该制度率先在中国海外上市公司中试点。国家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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