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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8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琼高师[2014]5号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今年8月初举办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初步掌握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基本适应高校教师角
2、色;以人为本,以立德修身为起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二、培训对象新分配或调入我省高等学校工作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三、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部分。具体如下:(一)教学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4门课程教学,重点放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面。(二)教师职业素养:以立德修身为起点,以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为主线
3、,针对高等学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通过专题讲座体现出对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人文关怀,丰富岗前培训内容,突出岗前培训的实效性。(三)教学实践:组织每位新进的青年教师听一次课、备一次课、讲一次课。备课、讲课安排可与每年新进教师考察时的试讲结合进行,由各高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四、培训方式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一)集中培训。主要是教育理论部分,授课教师进行课堂讲授为主,答疑和讨论相结合。(二)专题讲座。专题讲座是凸显研究型岗前培训的关键,是体现对青年教师人文关怀、促进青年教师职业发展
4、的基础。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并组织好专题讲座,要聘请讲座效果好的专家学者,讲座的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实际需求,要富有感染力。(三)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关键环节,各高校应按照学科专业对参训教师进行分组,参训教师现场试讲,由相关的专家组对参训教师的教案制定和课堂教学两个环节做现场点评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操作依据实际情况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四)网络培训。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设置的《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在
5、高校教学中的应用》、《高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实践(文,理)》4门网络在线课程纳入2014年我省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选修课程。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支持和鼓励教师选修上述课程。五、培训考核(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为教师资格认定必考科目。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的严肃性,其考核按照规范化考试要求,采取教考分离、闭卷考试形式,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评卷。(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为考查课程,考核方式为撰写课程小论文各1篇。课程论文成绩记录在岗前培训证书的培训成绩表中。六、有关
6、要求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我中心将选派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制定严格的学员管理制度,每班配备班主任一名,实行考勤制度,缺课1/3的不能参加考试。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从体现对新教师人文关怀的角度,提供切实的政策和经费支持。请各高校于7月10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将学员名单报送到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上课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学员关注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上有关上课和考试通知。中心办公地点:海南师范大学第二
7、办公楼410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5885645、15248939421邮箱:hnspzx@163.com特此通知。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2、2014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告表3、2014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登记表4、2014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课堂教学实践评价意见表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14年6月23日抄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师资管理处、审批办公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为了保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
8、学管理秩序,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特制定以下规定: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二、文明礼貌,为人师表,进入教室应自觉遵守课室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仪表端庄,衣着整齐,保持课室内卫生整洁。上课期间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震动或静音。三、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须按规定赔偿。四、尊重授课教师,服从授课教师管理,按照教学计划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五、上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凡下列情况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须重修该门课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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