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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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民政厅行政权力清单(共28项)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行政许可0700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发挥实训、示范功能的养老机构和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四十四条2.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九条

2、、第十条3.《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冀民〔2014〕53号)第七条养老机构20个工作日不收费8行政许可07002申请筹备成立全省性社会团体审批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社会团体申请人60个工作日、承诺40个工作日不收费行政许可07003全省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

3、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2.《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属社会团体30个工作日、承诺20个工作日不收费行政许可07004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60个工作日承诺40个工作日不收费行政许可07005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省

4、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省属基金会60个工作日、承诺40个工作日不收费行政许可07006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5号公墓建设单位20个工作日不收费8行政许可0700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的企业资格认定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5、号)附件第67项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4第62项3.民政部《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企业20个工作日无非行政许可审批07008烈士评定审核省政府省民政厅《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公民30日不收费非行政许可审批07009评定、补办、调整伤残人员等级、备案以及补发伤残证件省民政厅优抚处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第二十五条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4号)第

6、二条、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评定、补办、调整伤残人员等级40日,备案以及补发伤残证件20日。不收费非行政许可审批07010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批准省民政厅优抚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第二十九条一至四级残疾军人30日不收费非行政许可审批07011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省民政厅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意见》(中办发〔2004〕2号)第七部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按照民

7、政部文件具体规定和要求不收费8非行政许可审批07012乡镇级行政区划管理省政府省民政厅1.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95〕8号)第五条2.《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冀政〔1985〕24号)设区市人民政府7个工作日不收费非行政许可审批07013省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审核省政府省民政厅民政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民政部令47号)第六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40日不收费行政处罚071001对社会组织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

8、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3.《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省属社会组织按法定时限办理不收费行政处罚071002对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处罚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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