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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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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关于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思考导读:关于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思考是一篇关于行政和主体的优秀论文格式,免费分享供广大学者参考,希望对学生们写作论文提供清晰写作思路。(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北京100192)摘要:行政相对人是指参与行政过程且其利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主体,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影响着行政过程的启动与运行,制约着行政管理的结果.依法治国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都把人权放了至关重要的地位.行政管理中,对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正确认识,将直接制约政府管理的效益.关键词: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权利意识中图分类号:D912。1文献标志码:A:10022589
2、(2012)26005302行政相对人是行政行为指向的对象,和行政主体共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传统的国家统治形态中,国家作用的展开是以行政为轴心的.,人们关注的焦点总是围绕着行政主体,将注意力放行政主体的主导地位、行政权力的支配性、行政行为的单方性和公定力等方面,不重视行政相对人行政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然而,伴随着民治政治的发展,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管理的制约作用越发突出,这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审慎的思考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问题.一、行政相对人应由被管理者转变为权利义务主体长期以来,我国传统行政法理论中,行政相对人的评判标准突出地体现了管理论的思想,认为
3、行政相本篇关于关于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思考论文范文综合参考评定下度:经典题目对人无足轻重,漠视相对人的权益.甚至把相对人看成是和行政主体对立者的角色,认为相对人只是单纯的被管理、受支配的角色.这种指导思想下的政府管理,无论制度设计上、还是管理实践中,都必然会政府和百姓间形成一道障碍,执法行为得不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反而会当事人间引发敌意,甚至冲突.贵州事件、云南普洱事件等都表明,漠视群众甚至与民争利仍然是我们行政管理理念中的痼疾.以罗豪为代表的行政法学者们有关行政相对人地位的问题中引入了平衡论思想,即从权利义务平衡关系的角度来识别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这种思考维度从观察行政相对人
4、与行政主体间的内关系入手,强调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间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的相对性.行政相对人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对行政主体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废弃了传统的控权论、管理论思想.使行政相对人权利本位的法学理念被大力弘扬,这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的趋势和要求.从本质上看,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是本源的,而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则是派生的.作为国家主人的公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正是这一基本权利的基础上产生了行政机关的有职权.平衡论强调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间的权利义务平衡,将行政相对人放到了一个比行政主体更为重要的位置.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不再只具有被动、消极的防
5、卫作用,还具有参与行政法律关系,对行政主体享有权利等多方面的主动性功能.这种理念与意识对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监督等法律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行政相对人的自主性明显增强.《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这篇关于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思考原创出处:shuoshilunargin-top:5px;margin-right:10px;text-align:center;float:left;argin-left:10px;border:1pxsolid#ddd;border-bottom:2pxsolid#ddd;posit
6、ion:relative;overfloargin:0auto;font-size:12px;color:#666666;">行政和主体优秀论文格式政主体的权利.我们知道,行政立法过程中,行政主体的权力与行政相对人权利间的关系问题是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现代行政法发展的一个方向是控制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扩大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自由.实践中,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对行政相对人而言其实是一种权利的限制.但这种限制必须是合法、合理的.这要通过法律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力进行严格的界定和规制.时,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活动中应当积极履行义务,这种义务的对应部分也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此,具
7、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都应平等地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设定的基本义务.伴随着社会主义和法制的发展,我国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呈现出不断增长的势头.首先,行政相对人权利的种类不断增多,行政诉讼权、行政复议权、获得国家赔偿权、申请听证权、申诉权等等,而且每一种权利下的具体权利也随着法制的完善而不断丰富.行政主体必须积极履行行政法设定的义务,将过去权利本位的行政主体变为现义务本位的行政主体.打破国家权力对公民义务的单向的不对等的格局,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平衡地位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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