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新旧国税发200931号与国税发200631号对照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新旧国税发200931号与国税发200631号对照表

ID:23377686

大小:173.69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1-06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新旧国税发200931号与国税发200631号对照表_第1页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新旧国税发200931号与国税发200631号对照表_第2页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新旧国税发200931号与国税发200631号对照表_第3页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新旧国税发200931号与国税发200631号对照表_第4页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新旧国税发200931号与国税发200631号对照表_第5页
资源描述: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新旧国税发200931号与国税发200631号对照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新旧对照表原31号文新31号文异同点分析一、已经完工开发产品的条件二、关于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1、竣工证明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2、已开始投入使用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3、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第三条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  (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共同点:三个条件相同。不同点:新31号文对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范围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上述三个条件适用“除土地开发之外”的开发产品。并且将完工开发产品认定条件由原来的一般表述上升到“总则”。二、核定征收方式的认定九、关于征收管理问题(二)开发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不得事先规定开发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3、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3、擅自销毁账簿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齐,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第四条企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

4、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共同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对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这是为防止房地产税收流失的一种征管补救措施,新旧两个文件都明确“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不同点:新31号文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情形,取消原31号文的列举方式,这样执行起来依据更加充分。并且将征收管理问题提升到“总则”里来加以表述,依法治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的意图可见一斑。19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三、开发

5、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认定二、关于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四)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开发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凡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开发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第五条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

6、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共同点:表述相同。四、销售开发产品的收入实现的确认二、关于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五)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应按以下规定确认: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六条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  (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

7、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共同点:都是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共同点:都是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共同点:都是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

8、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19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