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民法学》重点难点串讲之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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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自考《民法学》重点难点串讲之继承权第五编继承权  第二十四章继承权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2个名词解释、2道简答题即可,本章不考案例题。  一、名词解释  1、继承  继承,即财产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遗嘱或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2、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之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二、简答题  1、继承的特点。  继承的特征:①原因上,具有特定性。即公民死亡,才发生继承。②主体上,具有限定性。即继承

2、主体只能是死者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即只能是自然人。国家、集体不能成为继承主体(√)。③客体上,具有限定性。继承的客体只能是死者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④后果上,具有权利变更性。财产权的主体发生变更,被继承人的财产变更为继承人的财产。  2、(★)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现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有: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是既遂还是未遂,是实行犯还是教唆犯,但过失不丧失。②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③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

3、情节严重的,但遗弃或虐待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丧失。④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侵害了缺劳少源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即为情节严重)。  三、论述题  继承权(包括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和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特点。  继承权的特征包括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特征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特征。  1、客观意义上继承权。客观意义上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即自然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实质上是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客观意义上继承权的特征:①是期待权;②与身份相联系但

4、不是身份权;③是专属权(有资格人专有,不得转让和放弃);④是私有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延伸。  2、主观意义上继承权。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又称继承既得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具体权利。  主观意义上继承权的特征:①是既得权;②是绝对权;③是财产权,但既不是所有权,也不是债权(而是和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并列的财产权);④是以取得遗产为内容的权利。  此外,还有几处可考选择题的地方也应留意一下:  1、继承法律关系发生在继承人与非继承人之间,是绝对法律关系,而不是发生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  2、继承只有法定继承和遗嘱

5、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虽然规定在继承法之中,但不属于继承;  3、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还只是的可能性,是一种资格而已,其能否转化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还要看:一是被继承人是否死了;二是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产;继承人是否丧失了对被继承的继承权等因素。第二十五章法定继承  本章重点掌握3个名词解释、4道简答题即可,本章可考案例题。  一、名词解释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先后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  2、(★)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

6、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  3、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转归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  1、法定继承的特征。  法定继承的特征:①是遗嘱继承的补充;②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③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确定的;④有关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遗产分配原则,都具有强制性。  2、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继承人顺序(顺位),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

7、。  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2)子女及其(3)晚辈直系血亲;(4)父母、(5)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1)兄弟姐妹、(2)祖父母、(3)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加继承。  3、(★)代位继承的成立条件。  代位继承的条件:①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②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③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④须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人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区别:①性质不同。前者为直接参加继承

8、,后者为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②发生时间和条件不同。前者从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死亡时即发生,后者从继承人死亡时发生。③主体不同。前者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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