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

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

ID:23191796

大小:79.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1-04

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_第1页
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_第2页
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_第3页
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_第4页
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章绪论1.1研究现状在我国,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网购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困扰:由于买卖双方并不是面对面交流,同时也缺乏对商品的实际接触,这就为买卖双方的误解埋下了隐患,针对越来越多的网购争议,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增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釆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明确提出了“七日之内无理由退货”,实质是在我W建立购物“冷静期”制度,赋予消费者撤回权,以便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1.2目的、意义木文旨在通

2、过对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理论研究、历史研究、他国立法例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分析研究,提出这次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消费者撤权的规定存在的不完善,即对于其所规范的客体不全面、不予退换的商品界定不明确、起算期限和销售者的告知义务不明确、退货费用的承担方不灵活以及被退货商品的“完好”标准不具体等问题。通过理论研宄历史研宄和比较分析,提出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诸多不完善之处,以期更好地解决消费者撤回权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应用时出现的种种问题,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1.3范围、方法鉴于消费者撤回权并非我国独创,而是完全的舶

3、来品,在法律制度设立过程中参考了其他国家的规定。美国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有了与消费者撤回权和对应的“冷却期”制度。在法国,为了平衡契约自由与社会公正的冲突,保护处于“劣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被侵害,对合同传统订立过程进行了干预,消费者的“反悔权”顺应这种立法思潮而产生。因此,本文对各国以保护消费者为目的“冷却期”、“撤回权”“取消权”等等相似制度的立法背景、正当性、适用范围等进行考察,同时结合我国对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种种规定进行了分析。首先,木文仔细阐述了消费者撤回权的概念和特征,明确了消费者撤回权的法律界定,并从立法动因、理论基础、经济分析这

4、三方面对消费者撤回权进行了正当性分析。其次,本文对消费者撤回权的典型立法例进行了比较,详细阐述了德国、美国、英国对消费者撤回权的相关规定,并认真分析了消费者撤回权在我国的历史发展,对我国关于消费者撤回权的规定进行了客观评价。最后,基于以上对于消费者撤回权的种种分析,对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丫其在适用过程屮需要完善的具体问题,以期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章消费者撤回权的概述2.1消费者撤回权的法律定位2.1.1消费者撤回权的概念“消费者撤回权,是指消费者合同订立后,消费者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承扪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单方面、无条件地解除合

5、同的权利。”彭玉旺.论消费者撒回权及其制度重构□).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2009,(19).消费者撤回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一项特殊的权利。消费者撤回权所指的就是消费者在一定的特殊期限内可以冷静的思考自己所购买的商品对于自己来说是否具有实际的价值,而且可以无任何条件的解除该合同的权力。这种制度在各个国家的称呼是不一样的,在德国,它被称之为“撤回权制度”,在法国,它被称之为“反悔权制度”,在英国,它被称之为“冷静期制度”,但是不管它在称呼上如何变化,它的实质A容都是一样的。由于英国工业革命的到来,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被分离开来,消费问题

6、日益凸显,消费者撤回权由此产生。在世界第二次大战之后,人口数量快速增长,此前的落后的生产方式无法供应社会的需要,由此所产生的消费问题日益突出。全社会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消费吋代,大量的商品开始被生产,一窝蜂的销售给对其有需要的消费者。经营者则一改一直以来的以主抓生产为屮心的情形,转而进入了以注重销售为中心的时代,经营者用产品销售的好坏来决定生产者对该种产品的生产数量,此时,消费者在整个生产运营商中处在了的核心地位。以消费者为中心来判断产品的好坏,它的核心在于回归企业,这是始终不变的真理。经营者在这样的过程中将消费市场进行了细化,在商品的流通环节中运用一些压迫性的手段进

7、行销售,跟消费者签订一些购销合同。而在这样的过程屮,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意思也就非常的明显,由于商品缺乏,消费者处于非常明显的弱势地位,任经营者肆意摆布。由于这个原因导致消费问题日益突出,使得当时的经济秩序产生了非常严重的问题,给当时的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产成了恶性循环。“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巧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屮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参见http://baike.baidu.com/view/2552.html.“四项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