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制度缺陷的反思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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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制度缺陷的反思与解析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制度缺陷的反思与解析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制度缺陷的反思与解析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转移支付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间存在的财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目标而建立的财政资金转移制度。我国自1994年建立的这一制度对弥补分税制造成的地方财力缺口,推动地区协调发展和优化配置资源等都起了重要作用,但它又存在种种弊端,需要我们深入反思,揭示其深层次理由,以寻找策略,消除其弊端,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给转移支付制度带来的缺陷  

2、1.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没有界定政府的事权,使转移支付缺乏依据。公共物品是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分别提供,要使各级政府履行职能都有物质保证,就应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再按税种划分财权,在各级政府间分配公共财政资源,使其财权与事权大体平衡。但这种平衡也存在理由,因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地位、职能不同,要保证中央权威,要有足够财力加强宏观调控,财力分配应向中央倾斜,这又会让地方产生财力缺口,导致纵向财力不均衡,使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都不匹配。而按同样的税种与比例在中央与地方划分财权后,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落后地区筹集的税收无法满足其提供基本公共物品的需要,发达地区税源充沛,

3、筹集的税收又会超过其提供基本公共物品的需要,形成横向财力不均衡,使同一级别不同地区的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平衡。要解决上述矛盾就需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转移支付的再分配来消除初次分配中的纵向与横向不均衡。因而事权划分是转移支付的基础,只有各级政府事权明晰,才能确定各自的支出范围和应得收入,也才能评估地方政府的财力缺口,为转移支付提供依据。  2.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使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基层财政困难,对转移支付依赖过大。建立转移支付制度是要实现纵向与横向的财力均衡,让每一级政府拥有的财力与承担的事务大体匹配。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不仅没有划分事权,使财权划分没有依据,而且当时还面对中央宏观调控能力

4、弱化这一背景,财力分配就过于向中央倾斜。财权划分又只到省级,财力向上的作法就层层仿效,由乡、县向地(市)、省层层集中,不断延伸放大。与此同时,事权则层层下沉,一些原本由中央或省财政承担的如军供粮,复退军人安置,生态保护,气象,消化粮食挂账,企业离退休干部、军转干部等支出责任,或全部或部分转移到市县,使基层财政不堪重负,其财力与承担的事务很不匹配,就必定依赖转移支付。财权与事权不平衡还使税权高度集中,地方没有税收立法权和自己的主体税种,没有完善的地方税收体系,财力的内生机制与造血功能不健全,也会对中央的转移支付高度依赖。  3.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转

5、移支付主要分两大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资金不规定用途,由接受方自主安排,故称无条件转移支付。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以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划分为依据,以服务于宏观调控为目标,通常要附加条件,如专款专用、配套资金等,又称有条件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种类繁多,投入零散,易重复设置;其审批权在各部委,运作往往不规范、不透明;它要求专款专用,大部分要求配套资金,既不能增加地方可支配财力,还加重地方负担,使贫困地区因无法配套而难获得。因而分税制国家通常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仅限于具有明显外部性、需要多级政府共同承担的基础性和公益事业项目。我国因分税制改

6、革不彻底,政府事权不明,转移支付缺乏依据,致使专项拨款范围过宽,在转移支付中占的比重过大。如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中专项转移支付为13310.91亿元,占总量的52%。为照顾地方既得利益,分税制改革还设立税收返还这种特殊形式,将增值税改为共享税、消费税改为中央税,按1993年地方净上划收入为基数,中央对两税实行返还,按比例逐年递增。这不仅使中央集中的相当一部分财力要返还给地方,还使分配向收入能力强的地区倾斜,这对转移支付就起了逆向调节作用。大量资金用于税收返还和专项补助,如税收返还1995年为1867.26亿元,到2010年增加到5004.36亿元,致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实现地区公共服

7、务均等化的目标。  4.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使转移支付的计算不科学,分配的基数、比例、数额不合理。由于公共资源在初次分配中要向中央倾斜,要通过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力缺口,“分税”之外就会有比例共享和补助,就需要确定适当基数与比例,需要通过计算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我国主要采用“因素法”和“基数法”。“因素法”是各国通常的作法,是用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乘以转移支付系数,其考虑因素比较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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