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

试议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

ID:22945479

大小:58.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1-02

试议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_第1页
试议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_第2页
试议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_第3页
试议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_第4页
试议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议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议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居间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月27日,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与被告陶德华签订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第1条约定,陶德华愿意委托中原公司居间求购本市株洲路某室房屋;第2条约定,陶德华在验看过该房地产后6个月内,本人或其委托人、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由.收集整摘要司法实践及房地产交易实践中普遍存在的视房地

2、产中介服务合同为居间合同的看法并不妥当。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非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契约,也非契约联立,而应为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构成的混合契约。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应采取类推适用主义,分别类推适用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及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则,但类推时应把握当事人缔约目的在于委托房地产中介完成房地产交易活动的意图,以寻求类推适用的和谐,避开类推结果的冲突。其次,要把握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  关键词居间合同跳单法律适用  :A  一、绪论  (一)选题的背景。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经济活动日益

3、显现,参次不齐的经济活动也容易导致层出不穷的法律理由,特别是在上海,这个我国最大、最繁华的一个城市,各类理由总会凸显出来。在法律理由方面,上海也是首当其冲站在风口浪尖。随着沪上房地产行业的蒸蒸日上,各类中介机构也相应兴起,在兴起的同时,关于房地产居间纠纷的数量已经在不断增加,看似简单的居间合同案件,却总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由于居间合同的特殊性以及长期以来对一些基本理由未形成统一认识,而且居间合同这个词语在中国的时间并不是很长,所以在居间纠纷处理中的执法不统一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对当前房地产交易中频繁出现的“

4、跳中介”现象如何认定、处理,实务界分歧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当前整个新兴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建设。本文拟对居间合同中“跳中介”现象的概念与法律认定标准做出界定,并从居间合同内部结构的角度弄清“跳中介”的法律后果。  (二)研究的动机和作用。  由于居间合同的特殊和长期以来对一些基本理由未形成统一认识,所以导致法官在审判居间合同类案件的时候很棘手,很难去判断,缺少一个正确办案的标准,所以,笔者从有利于各类人士评价居间合同类案件为动机,并结合平时所关注的民事方面的兴趣爱好而决定执笔此文。完成本文的作用也

5、很明确,弄清楚居间合同的概念,以及其中“跳中介”现象的概念与法律认定标准做出界定,并从居间合同内部结构的角度厘清“跳中介”的法律后果,呼吁社会人士用更多的诚信来推动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案例获取的渠道。  本案件是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X站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中获取的案件,然后从X站上摘录下来。  (四)研究范围的界定。  弄清楚居间合同的概念,以及其中“跳中介”现象的概念与法律认定标准做出界定,推出跳中介行为的构成要件,并从居间合同内部结构的角度厘清“跳中介”的法律后果,呼吁社会人

6、士用更多的诚信来推动交易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理由的说明。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酬劳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酬劳的一方为委托人。而本文所说的居间合同是指目前市场中最常见的包括劳务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尤其是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  “跳单”通常是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的居间服务联系上之后,跳开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公司

7、过户服务,以此逃避中介费的支付或少付。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二、基本案情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8年11月27日,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与被告陶德华签订了《

8、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第1条约定,陶德华愿意委托中原公司居间求购本市株洲路某室房屋;第2条约定,陶德华在验看过该房地产后6个月内,本人或其委托人、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居间合同“跳单”行为实例的法律由.收集,如需论文可联系我们.其有关联的人与出卖方达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中原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陶德华应按照与出卖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