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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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议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劳动关系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徐志强(1984?),男,云南麒麟人,西南政法大学2012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直将退休人员视为无劳动能力人,在将来延长退休年龄后,法律单凭退休年龄决定相关法律关系及其规制后果,未免有失公允。  质疑二:《劳动合同法》立法之主要特色之一,即在劳动关系的确立上摘要:劳动关系“不法”是指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时的法律后果和效

2、力状态。超龄劳动关系虽不合法,但并未丧失“从属劳动”的实质特征。基于社会法的“扶权”理念,劳动法应当彰显其社会保障的法益功能,正确处理好超龄劳动关系的可受保障性理由。规制劳动关系“不法”的法律思路是:应当汲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分作用;劳动关系应当与社会保障关系“有限脱钩”;应采取“用工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逻辑顺序来认识劳动关系的主体;应当对劳动关系进行多层次、不同标准的保护。  关键词:劳动关系;“不法”;劳动者;超龄劳动;用工事实;法律规制  1672-3104(2013)01?0118?06  一、超龄劳动关系“不法”的论争  (一)劳动关系

3、“不法”之界定  劳动关系“不法”,是指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时的法律后果和效力状态。依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合法”包括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的满足。概而言之,劳动关系的“合法”是指劳动关系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的满足,就是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四个方面的要求。从广义上理解,所谓“非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论文资料由.提供,地址.法用工”就是指劳动关系的“不合法”,即指不满足上述要件之一而无法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用工。譬如,劳动关系主体不适格,意味着丧失了参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前提,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一般认为,劳动者是否具备劳动能力,其衡量因素

4、主要在于年龄。劳动者不具备“劳动能力”,就会出现童工、超龄劳动等劳动关系“不法”状态。对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格,参照一些地方的立法例,可以将其归纳为具备以下三个要素: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劳动酬劳、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能承担民事责任,后两个要素在初始用工时并不能即时确定,因此,实际上只要符合民事主体的资格,即经过“依法成立”,在具体用工时获得主管部门的招工批准手续,就可以认定为其具有用工资格,否则为非法用工,劳动合同无效。  (二)超龄劳动关系“不法”的论争  根据《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童工,用人单位不得招用。这是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所作的立法

5、规定。由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身体未发育完全,心智尚不成熟,适于接受教育,而不是劳动。对劳动权的限制,从年龄方面我国并未规定上限,没有任何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的超龄人员参与劳动。有法谚云,“法不禁止即可为”。所谓超龄劳动,即表现为现实中大量存在的“退而不休”现象。超龄劳动关系之所以“不法”,是因为其依旧承受着理论上的诸多质疑和批评。  质疑一:劳动法上“劳动者”定义通常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的自然人[1,2]。然而“劳动能力”指示的是一个复合概念,年龄不过是衡量它的标准之一。而且,劳动者之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

6、为能力是统一的,只有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能使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同时丧失。那么,退休难道意味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始于16周岁,终于退休或退休年龄吗?况且,“现行退休年龄太早,几十年来人口寿命的增加还没有反映到退休年龄上”[3],退休年龄的延长符合未来社会发展趋势。如果以目前的退休年龄要求而径  收稿日期:2012?09?12;修回日期:2012?12?08  基金项目:东莞市2012年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东莞新型社会理由研究”(2012JZ12)  简介:景春兰(1969?),女,四川射洪人,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劳动

7、与社会保障法;徐志强(1984?),男,云南麒麟人,西南政法大学2012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直将退休人员视为无劳动能力人,在将来延长退休年龄后,法律单凭退休年龄决定相关法律关系及其规制后果,未免有失公允。  质疑二:《劳动合同法》立法之主要特色之一,即在劳动关系的确立上存在“书面说”到“用工说”的重大转变。劳动关系的发生不再以书面形式为充分要件,只要存在客观的“用工事实”,劳动关系当然发生。在超龄劳动关系中,不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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