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2943276
大小:58.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1-02
《试论常见教育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教育法律责任的适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论常见教育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教育法律责任的适用常见教育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教育法律责任的适用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常见教育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教育法律责任的适用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教育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生的伤亡。(2)教育行政管理机或学校及其负责人员,对于属于职权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作出处理而不予处理,造成工作秩序混乱。(3)因玩忽职守而导致学校、教育管理机关的公共财物受到损失或损害。 (五)对学生或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侵犯。在现阶段,公民受教育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严重存在,主要表现在: 1.学校【摘要】现实生活中存在诸多的教育违法行为
2、。对此,应正确认定教育违法行为,准确追究教育法律责任,以强化教育管理,保障教育法的实施,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 【关键词】教育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教育法律责任适用 0450-9889(2013)06C- 0124-02 教育违法行为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因违反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法令等,从而给社会造成危害后果的有过错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存在诸多的教育违法行为。对此,应正确认定教育违法行为,准确追究教育法律责任,以强化教育管理,保障教育法的实施,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 一、常见教育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对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及教育管理人员、教师、
3、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人身权的侵犯。教育违法行为对公民或法人人身权的侵犯主要表现在: 1.对教师、学生、教育管理人员的生命权和身体健康权的侵犯。主要有:(1)故意殴打、杀伤教师、学生、教育管理人员。(2)体罚学生或者未成年子女。(3)拐卖、绑架、遗弃、未成年人。(4)采用各种手段、奸污女学生或女性未成年人。(5)玩忽职守致使学校师生或未成年人的生命或身体受到侵害。(6)排出废水、废气或制造噪音等污染学校、幼儿园的环境;违章建筑或者乱砍乱挖造成学校设施的危险;假冒伪劣的玩具、食品或常见教育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教育法律责任的适用由.收集,如需论文可联系我们.教学设备、仪器等,致使学校
4、师生或未成年人的身体受到危害,生命受到威胁。 2.对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及教育管理人员、教师的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名称权的侵犯。主要有:(1)任意更改学校的名称。(2)假冒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的名义,制造或者销售假冒伪劣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侵犯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的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3)以某种理由为借口,故意诋毁教育管理机关、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损害他们的名誉、荣誉。 3.对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的侵犯。主要有:(1)以赢利为目的,无视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是否同意,而以其人体形象做广告,招揽顾客。(2)非法剥夺或者窃取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的专利发明
5、所应获得的荣誉。(3)歧视、侮辱、、遗弃身体有残疾或者有过失足经历的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损害其人格尊严。 (二)对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的通信自由权、隐私权的侵犯。现实生活中对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的通信自由权、隐私权等权利侵犯的现象也经常发生,主要表现在:第一,教师、父母或监护人无视学生、子女或者被监护人的态度和人格尊严,私拆其信件。第二,公开披露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致使他们的身心受到伤害。第三,对失足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的审理、审判活动或违法、犯罪事实,公开指名道姓的披露或报道。 (三)对未成年子女或被监护人的被监护权、被抚养权的侵犯。侵犯未成年人的被监护、被抚养权利的现象,
6、主要表现在:第一,遗弃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抚养、被监护人。第二,未成子女,尤其是女性未成年人和有身体残疾的未成年人,侵犯他们的存活、生活的权利。 (四)对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及其教育管理人员、教师的教育权的侵犯。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这类侵权现象,主要表现为: 1.无理取闹或滥用职权妨碍教育行政机关、学校以及教育管理人员、教师的管理、教学、教育权利的实现。主要有:(1)教育行政机关、学校以外的有关组织或个人,以某种理由为借口,扰乱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2)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内部的工作人员或学生故意妨碍教育管理、教学、教育权利的实现。 2.因玩忽职守而妨碍学校或教育行政机
7、关教育、教学、管理权的实现。主要有:(1)玩忽职守导致学校校舍倒塌而造成公私财物的损失或师生的伤亡。(2)教育行政管理机或学校及其负责人员,对于属于职权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作出处理而不予处理,造成工作秩序混乱。(3)因玩忽职守而导致学校、教育管理机关的公共财物受到损失或损害。 (五)对学生或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侵犯。在现阶段,公民受教育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严重存在,主要表现在: 1.学校、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导致学生受教育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