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身权益侵权获益赔偿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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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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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人身权益侵权获益赔偿的适用-->引言某整容医院未经明星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做整形广告的宣传,大量消费者慕名而来,医院为此获利颇丰。此时,明星固然可以以肖像权受侵害为由,要求医院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不可忽视的是医院因未支付明星应有的肖像权许可使用费,而导致明星财产的消极减少,其能否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换言之,当权利人无法证明其遭受的具体损失数额,而行为人因利用权利人的人身权益而获得巨大经济利益时,该利益应当如何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出台即专门应对这种侵权类型

2、,并明确了获益赔偿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但围绕着获益赔偿的适用基础、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学界仍存在着争议。首先,获益赔偿请求权是基于损害赔偿体系,不当得利体系,还是无因管理体系,学者看法不一;其次,获益赔偿是扩张性适用还是仅限于人身权益中的财产利益,也存在争议;最后,对于获益赔偿适用条件中“损失难以确定”的理解同样存在分歧。这三个问题是获益赔偿适用的不同层面和角度,但又彼此关联、相互支撑、相互印证,其本质根源于获益赔偿的制度功能和定位。为了清晰地界定获益赔偿的性质,更好地适用获益赔偿的法律效果,有必要在充分解读《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基础上,对问题逐个分析。第一,“侵害

3、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中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受侵害的人身权益须具备财产性要素,二是获益赔偿的前提须有财产损失。第二,“损失难以确定”,结合第20条第1句,表明该条适用的前提条件——“有损失,但损失的具体数额难以确定”。第三,“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中包含两层意思:侵权人须获益;侵权人的“获益”与人身权益的“财产性”及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第四,“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确定了赔偿的最高限额,即赔偿的范围以受益的范围为限,并且通常不能及于侵权人的全部获益。通过解释论的方法对《侵权责任法》第20条进行剖析后,我们进一步探讨上述提到的三个核心问题。.......

4、...一、人身权益侵权获益赔偿的请求权基础获益赔偿是指不以受害人的损失,而以行为人的获益为依据的赔偿规则。《侵权责任法》第20条为获益赔偿提供了法规范基础,并无异议,但在20条基础上引发的对人身权益获益赔偿性质的争议值得探讨。(一)学说之争获益赔偿兼具侵权责任归责要件和不当得利法律效果的特性,是二者的混合形态,这使获益赔偿的性质模棱两可,究竟属于何种请求权难以得出结论。事实上,由于侵权与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不法无因管理制度存在竞合关系,各请求权有其不同的规范目的,构成要件和责任范围,因此就获益赔偿的定性,须衡量各法规范基础的优劣势,并参考《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具体规定

5、。笔者就常见的几家观点及其不足作如下论述。不当得利分为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又以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为典型。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即无法律的原因,一方面侵害他人权益而获益,一方面致使他人受损。2无论给付型或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成立的前提是“无法律上之原因”,具体到侵害权益型不当得利,学界关于“无法律上原因”的判定有两种理论——违法性说和权益归属说。就违法性说而言,“无法律上的原因”即违法,类似于侵权责任中的违法性要件,这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不当得利和侵权之间的界限,使不当得利丧失成为独立请求权之必要,而附属于侵权法。随之提出的“权益归属说”认为,权益具

6、有排他性,由权利人独自享有,不仅享有特定法益,而且可以排除他人使用该法益并禁止其获得利益。权益归属理论为不当得利脱离侵权行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作为自成体系的债法制度,有独立的价值。不当得利要求受益人返还本该归属于权利人的法益,侵权责任则要求侵权人赔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致的损失,基于不同的目的,受害人可在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之间择一行使。...........(二)应然定性——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从《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表述可以看出立法者的观点,即在损失赔偿不能胜任或者损失难以证明时,才有人身权益获益赔偿的适用空间,获益赔偿只是损害赔偿的替代形式,是侵权责

7、任的承担方式。既如此,获益赔偿的功能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功能应保持统一,即关注受害人的损害救济,而非剥夺侵权人的获利。另外无论损失赔偿还是获益赔偿,都能在客观上起到威慑侵权人,防止其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的效果,这也是侵权法的功能之一,而且当行为人的获益大于损失,获益赔偿具有更大的威慑作用。获益赔偿最初是在德国立法和实务中通过扩大解释“损害”概念实现的。关于损害的本质有“差额说”、“组织说”和“损害事实说”,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差额说”,指损害事故发生前后被害人的总财产状况的差额。2在差额说的基础上,如何拓展损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包含“获益”,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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