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法律风险防控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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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部门法律风险防控实务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依法行政被提至空前高度,政府部门法律风险日益突显,如何发现并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成为政府部门需要重视的工作之一。本文作者作为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提供者,根据工作实践,提出对政府部门法律风险进行节点梳理,并根据梳理结果,为政府部门构建风险防控机制,建议将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政府风险管理体系予以运行,为政府部门排除法律风险。关键词政府部门法律风险节点作者简介:杨波,成都大学政治学院讲师,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燕,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中图分类号:D6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

2、(2015)01-097-032013年7月,刘某某之子刘小某以596分的高分落榜成都某著名高中,刘某某不服,要求成都市教育局公开该校2013年高中录取学生的姓名及中考成绩。同时,刘某某通过市长信箱,信访请求回复教育招生政策的公平性等问题并向成都市公安局申请以刘某某、刘某某之妻及刘某某之子组成的游行示威活动。成都市教育局对刘某某的信息公开申请及信访请求依法予以回复,刘某某对回复不满,随后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2013年8月底,刘某某撤诉。在刘某某维护其子公平受教育权利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随着法治意识的提高,除传统观念认为的维权手段信访

3、、行政诉讼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等已成为行政相对人取证、维权的重要途径,但部分政府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公开的程序等不够规范,稍有不慎就有涉诉及败诉的风险。我们认为,政府部门的法律风险己开始突显。一、政府部门风险概述从形而上的角度讲,政府行为涉及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及法律风险。任何一个政府行为的作出,只有综合考虑前述三个风险才有可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从形而下的角度讲,根据政府部门职责职自'&的划分,可以分为业务风险、安全风险及综合风险。业务风险为政府部门职能项下的专业风险,是政府职能区别带来的

4、该部门特有的风险;安全风险包括人、财、物的安全,每一个政府部门都涉及;综合风险是除业务风险、安全风险以外的,政府部门内控机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只要政府部门存在,不管其履职与否,其行为必然伴随着风险,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法治政府的要求将政府法律风险提到了空前的高度,政府部门只有建立包含形而上及形而下两个层面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才能有效降低执政风险。二、政府部门法律风险节点在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对政府部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梳理,认为政府部门的法律风险节点至少应当包括:表-1政府部门法律风险节点三、政府部门法律风险关键节点我们将从以下10个关键节点来阐述

5、政府部门法律风险:(一)系统风险行政公职人员,特别是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具有全局思维,形成系统风险观念,即政府部门所设处(科)室均是该政府部门的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处(科)室的法律风险意识及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出现问题,均可能引发“蝴蝶效应”,导致社会公众对该政府部门的负面评价。以“城管”为例,城管执法大队仅是城管部门的内设处(科)室,但其粗暴的执法方式引发的却是整个社会对城管部门的信任危机。(二)岗位风险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是每位行政公职人员应尽的义务,上至政府部门的最高领导,下至普通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触及法律底线,轻则违纪,重则违法犯

6、罪。因此,与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每位行政公职人员均应熟悉并谨慎对待,特别是其中的“红线”部分。某机关在食堂改建的招投标过程中,负责该招标的工作人员与政采中心人员串通,为供应商量身订作招标文件,该机关负责人对此视而不见。在该食堂工程施工过程中,供应商的工人不幸摔下身亡后供应商逃跑,该机关对死者家属予以赔付近100万元。该机关负责人、负责该招标的工作人员被依法追宄法律责任。(三)规则风险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行政非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被政府部门经常使用。本政府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或会签规范性文件,是政府部门工作的常态。但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合

7、法性、内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等往往容易引发风险。以《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例,该《实施细则》涉及诸多问题:(1)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界定不清;(2)在户外广告管理方面,为经信、建设、交通、园林、人防、公安交管等政府部门违法设置联动审批、监管户外广告设置及查处违法设置公共载体设施权力及职责;(3)超越立法权限制户外广告设立等。在会签程序上,该《实施细则》的起草单位成都市城管局要求相关单位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予以回复,不回复即视为会签单位认可《实施细则》,此种程序设置实际上并不对会签单位产生法律效力。作为参与会签的单位,若在该《实施细则》签字

8、,则后续在户外广告管理方面就存在作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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