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环境法对环境利益消极保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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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国环境法对环境利益消极保护的思考摘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环境法在部门法中的分工决定体现出环境法应该以环境利益为第一位。环境法是环境利益的基础,现行法律体系在保护环境利益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总的来讲,这是环境法对环境利益采取消极保护态度的体现,关于这一点,我们应当反思。关键词:环境利益;环境法;态度中图分类号:D92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7-0110-02作者简介:王文博(1992-),女,河南开封人,河南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研宄生。因环境利益的损害诞生了环境法,环境法是用于约束对坏境破坏的行为,所以说环境法对环境具有正义

2、性,是一部用于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环境法是在人们意识到环境已经开始遭到破坏而采取的补救措施,没有从根本上给环境应有的权利。因此,通过这种现象可以看出人们对环境的保护处于一种消极状态,因为没有积极的把环境利益转变为环境权利。一、我国现行环境法对环境利益的消极保护现状对环境的保护已经由来已久,但是一直以来,包括环境法的出现,都没有把环境利益转化为环境权利,只是停留在义务履行的基础上,从一般的行政管理机构上作为一种职责、社会义务,进行侧面性的保护。这样的保护现状不利于环境的发展,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了环境利益的法律保护。环境利益具有复杂性,而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只能保护部分的

3、环境利益。所以在很大的范上都受到了限制,然而,权利性规范则是多方面的包含环境利益,让环境利益的法律化越来越深入,在环境法中,职能部门一般会采取多样的手段对环境的整体进行调整,比如说行政、民法的规范还有相关制度,用这样的方式对环境进行单方面的调节,随之产生的就是这样的方法会产生许多弊端,因为这导致了环境利益的巨大差别。在很多环境遭到破坏之后没有办法进行及时的或者是充分的补救修复,坏境的破坏很多是不可复原的。再者对环境的消极保护还体现在环境法是针对多种利益进行同等的保护。这些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是两个有交点的部分,但是目前所看到的环境法却把这些利益都分割开来,使之不能得到法

4、律的救济和保障。所以,在环境法的制定上,应该表明保护环境积极的态度是环境得到正面或是直接的保护。二、环境法消极保护态度的形成原因形成环境法消极保护态度的原因主要是客观上的和主观上的,客观原因是立法的经验和水平不足,对立法的定位缺乏一定的研究,法制建设的盲目性。主观因素是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够,不能及时或是准确度的意识到环境破坏后的情境,加之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导致人们的主观意识得不到正确的反应。(一)指导思想陈旧法制工作者在针对环境立法的过程当中,没有很好的把环境利益上升为法律利益,并且对环境的立法不清楚。理论认为,环境法的基础应该是环境利益,所以,环境法应该是仅仅围绕着环境

5、利益而展开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对环境法中环境的利益定位没有得到明确,只是一种反射性的利益,虽说在客观上、理论上得到了保护,但是在人们的主观意识里却没有这个概念。现在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对经济的需求是巨大的,社会的发展让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对环境利益的需求也在进一步扩大,在环境法中,很大程度上,一些法律准则也带有很强烈的时代色彩,缺乏可操作性,并且制度之间并不协调,而且范围也不明确。这种思想制定出来的环境法必然对环境的保护有着消极作用,(二)法制建设盲目法制的建设,应该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生活环境,然而在实际中,存在一些法制建设的盲目性。这种盲目性导致

6、了许多不利的情况出现,在环境法中具体表现为:为了经济的增长,不惜牺牲环境为代价,环境污染严重,但是治理措施却相对缺乏;法律过于原则化,通俗的讲就是死板,在实际中的可操作性不强;法律制度建立起来操作性不强或是没有执行力,就会导致法律内容和法律权威的丢失,司法途径有限。三、理论研宄的薄弱和不健康状态在现今社会中,重视经济的发展远远大于对环境的保护,导致人们在潜意识里就厚此薄彼。环境法学理论研宄相比其他部门法而言还比较薄弱,太过于把人放在中心位置,而把环境法的“科学技术性、综合性、公益性”丢在一边。不重视对法学基础理论的研宄和发扬,对环境法的运行尤其是司法实践问题的解决缺乏体系化的思

7、考和与其他部门法缺乏交流。(一)环境利益是环境法的第一位首先,环境法的最高层次法律意识是环境法的价值理念即环境法的精神向导,它直接影响着环境法的定位和实施成效。要把我国的环境现状和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相结合,提倡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其次是要以环境的利益作为出发点,把环境利益上升为法律利益,要让人们根本的意识到环境问题会给这个社会环境带来什么样的灾难。把长期和短期的目标相结合,把环境利益放在第一位。(二)环境法的任务应是保护环境利益任何一部法律的出现都是为了保护弱者而存在,应给要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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