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了义务。《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简“《NAFTA》”)是在美国的主导之下由美国、加拿大以及墨西哥三国于1992年8月12曰签订的区域性贸易协定,并由此创设了北美自由贸易区。该协定规定三个国家在15年内相互之间排除所有贸易障碍,同时要求合力排除其他的非关税障碍,如配额、外汇管制、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保证金等,对劳工-->权利保护问题更是作了详细的规定。……….二、区域贸易协定中劳工权利保护水平.........16(一)劳工权利保护水平的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