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2622230
大小:65.69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30
《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为规范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中安排的,对通过三峡船闸小吨位船舶拆解、长江干线老旧运输船舶拆解、三峡库区现有客船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改造和三峡库区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改造或拆解给予的补贴资金。 第三条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地方各承担50%。
2、 第四条 补贴对象是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在规定期间内将船舶拆解或改造的船舶所有人。 第二章 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通过三峡船闸小吨位船舶拆解的补贴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船舶拆解可享受补贴: 1.船舶种类为运输船舶,船龄在30年(含)以下且船舶总吨位在600总吨(含)以下; 2.船舶持有交通运输部、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河南省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检验
3、、船舶登记、船舶营运等证书; 3.在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7月20日期间,至少有一次通过三峡船闸的过闸记录(以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的数据为准); 4.在有关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船厂拆解。 (二)补贴标准 单船补贴金额=补贴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 其中:补贴基数为0.1万元; 船舶总吨按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 船龄系数按船舶拆解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手续时的实际船龄对应《通过三峡船闸小吨位船舶船龄系数表》(附件1)确定; 船舶类型系数:干
4、散货船为1;驳船为0.6;客船、液货危险品船、集装箱船、推(拖)轮为1.5。 第六条 长江干线老旧运输船舶拆解的补贴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船舶拆解可享受补贴: 1.船舶种类为运输船舶; 2.船舶持有交通运输部、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河南省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舶营运等证书,并于2009年7月20日前在上述八省二市范围内的船籍港取得所有权登记
5、; 3.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25年(含)以下; 4.船舶经营范围为长江干线或长江主要支流干支直达(以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为准); 5.在有关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船厂拆解。 (二)补贴标准 单船补贴金额=补贴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 其中:补贴基数为0.1万元; 船舶总吨按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 船龄系数按船舶拆解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时的实际船龄对应《长江干线老旧运输船舶船龄系数表》(附件2)确定;
6、 船舶类型系数:干散货船为1;驳船为0.6;客船、液货危险品船、集装箱船、推(拖)轮为1.5。 第七条 三峡库区现有客船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补贴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船舶改造可享受补贴: 1.船舶种类为客船(含载货汽车滚装船),且经营范围涵盖三峡库区(以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为准); 2.船舶持有交通运输部、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河南省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
7、检验、船舶登记、船舶营运等证书,并于2009年7月20日前在上述八省二市范围内的船籍港取得所有权登记; 3.改造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的要求; 4.按照现行法规规范的要求,在有关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船厂改造,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经船检机构检验合格。 (二)补贴标准 单船补贴金额=补贴基数+单位客位补贴额×船舶载客定额 其中:补贴基数为9万元; 单位客位补贴额为0.11万元/客位; 船舶载客定额按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 第八条 三峡库区单壳油
8、轮、单壳化学品船改造或拆解的补贴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船舶改造或拆解可享受补贴: 1.船舶种类为单壳油轮或单壳化学品船,且船舶总吨位在600总吨以上; 2.船舶持有交通运输部、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河南省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舶营运等证书,并于2009年7月20日前在上述八省二市范围内的船籍港取得所有权登记; 3.船舶经营范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