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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高中历史必修一_岳麓版_第一单元_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一单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夏(约前2070--前1600)1.第一个国家政权,依据:出现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2.王位传子制度商1.政治制度:内服与外服,内服是王畿,商王直接统治地区 ,外服是附属国管辖地区 .商王对附属国控制力是有限的。2.弥漫着神权色彩,通过垄断神权强化王权西周政治制度——封邦建国(前1046--前771)1.分封制概念:保证王室强大,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各地,广建诸侯国内容:周王是最高统治者,同姓亲族是分封主体。形成“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等级序列影响:周王确立天下共主的地位,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扩大了统治
2、疆域。其他:成语典故“烽火戏诸侯”2.宗法制目的:巩固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矛盾特点:血缘纽带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 内容: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确立严格的大小宗体系。大宗和小宗是相对的。影响:1.不仅是家庭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2.确立分配继承制度,保障世卿世禄特权3.有利于凝聚宗族力量,“国”“家”结合起来。防止贵族之间因权力继承问题发生纷争。评价:优点:①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②有利于团结广大海外同胞③有利于实现和巩固国家的完全统一。缺点:“任人唯亲”“重男轻女”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分封制是源于
3、上周盛行于先秦地方的管理制度。宗法制实行的目的是维系分封制度。分封制是宗法制的政治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纽带。两种制度承认了世袭制,保证了政局的稳定,在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3.礼乐制:各级贵族的政治生活准则,实质是维护宗法分封的工具。秦朝的统一 (前221年)从群雄割据,春秋争霸到大统一1.条件:①春秋开始,宗法分封遭到破坏,大宗频繁取代小宗,周王失去共主地位。②战国时,新兴地主夺权,诸候竞争,各国在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进行变革。③商鞅变法使秦国强大,为统一创造了条件。2.“始皇帝”与三公九卿特征:权力高度集中 表现:皇权至上,
4、皇位世袭中央管制:三公九卿,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三公之下的中央官职合称九卿。它们之间互相配合,互相牵制。3.废分封,置郡县1.郡县制,皇帝任命郡县官员。选拔和考核官吏制度,制定了细密、严苛,轻罪重刑。2.起源于春秋战国,秦统一后推向全国,郡县两级下还有乡里地方机构,郡县官吏都由中央政府任免。3.柳宗元曾说过:“周之失,失于制,不在于政;秦之失,失之于政,不在制。”这是说秦亡的是因为暴政,而不是因为实行郡县制。4.郡县制和分封制的不同郡县制:地域分,占有,、支配,易割据。分封
5、制:以血缘为基础,管辖,治理权小,不易割据。影响:加强皇权,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政治制度的基础。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汉1.七国之乱(安史之乱),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汉武帝集权措施:建中朝消相权,设刺史,加强对地方的监察,颁布“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2.安史之乱后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破坏了社会生产,给人民带来了灾难。五代十国分裂是藩镇割据的继续扩大。3.“汉承秦制”并非汉代完全照搬秦朝的制度,而是基本上沿袭秦朝制度,并有所损益变化。选官制度:察举制和征辟制隋唐1.三省六部制: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
6、省(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六部(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只有行政权。影响:相互牵制、互为补充、分工明确。表明封建国家的专政机构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积极方面:提高效率,有利于避免决策失误,相权被分割。消极方面:不能从根本上约束皇帝的权力,也为杜绝官僚队伍中腐败抵消的现象。选官制度:科举制,为不具有贵族身份的士人提供参政机会,扩大了统治基础;为官僚队伍提供高素质人才,是官僚体制进一步成熟的表现。宋1、背景:安史之乱—藩镇割据—五代十国—后周改革—陈桥兵变—北宋建立2、措施:宋太祖采纳宰相赵普的建议,从“
7、权、钱、兵”入手加强中央集权收精兵:实现了统兵权欲调兵权的分离削实权:削弱宰相、节度使、州郡和官的权力,下设通判向朝廷直接奏报。制钱谷:财赋由其余由中央掌握,大部分运往京师,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物质基础。影响:利:改变了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分裂局面中央与地方分权斗争处于绝对上风弊:造成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3.设“中书门下”省(宰相办公机构)、枢密院管军政、“三司”管财政。(二府三司)宰相权力被枢密院和三司分割。元一省制(中书省)宰相权势过重。明明太祖废除丞相,设置殿阁大学士,不参与决策,明成祖时,内阁制度确立,内阁可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
8、,但仅有“票拟”权,没有决策权。明宣宗后,内阁地位上升。清清朝的军机处(1)清初:内阁和议政王大臣会议(2)雍正设立军机处特点:军机大臣品级不高,受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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