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2509636
大小:73.62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0-29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最关心,基层组织最迫切、党员干部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屮共屮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的要求,结合XX县农村基层实际,县委决定在XX锁、XX镇、XX乡进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K实施意见。一、筑牢防线,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1、抓好以
2、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的勤政廉政教育。围绕以“三村四化”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乡(镇)党员领导干部、站所部门股所以上干部和农村“两委”班子为重点对象,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为重点内容,按照“八荣八耻”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廉洁奉公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2、强化以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四个阵地建设。一是加强中心组学:1阵地建设
3、。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理论学4屮心组的作用,定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条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法。二是规范廉政培训阵地建设。把廉政培训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县委每年对乡(镇)、村(社)干部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培训教育。乡镇培训到站所、村社干部;村社党支部培训到村民小组干部。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利用云南省第四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每年定期组织乡(镇)、村(社)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四是注重先进典型教育阵地建设。加大农村基层优秀党员干部的培养力度,树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
4、榜样,乡镇有宣传身边廉政勤政典型的宣传册,村社有宣传勤政廉政典型的宣传栏。3、开展以“三送四建”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在农村创造性地开展送廉政课、送廉政片、送廉政戏和建立制度、建“三务”公开栏、建廉政文化园地、建廉政文化长廊为主的“三送四建”活动。各乡镇村社开展结合本地实际的、形式多样、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廉政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在全县广大农村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闱。4、深入开展规范干部行为活动。农村基层干部要以“八荣八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云南省农村工作条例
5、》为行为规范,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做到八个不准:不准利用职权挪用、侵占集体财产和损害群众利益;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不准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或者违反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不准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聚钱敛财;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违纪违规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替代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决定村务事项,各级党政机关、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到村帮助、联系、指导工作吋,不准接受所在村的公款宴请、礼品馈赠及其它消费活动;不准乡镇、村组干部直
6、接经手经济、办理业务,从中借机捞取好处;不准在工程发包、山林承租、土地出让等重大事项中避开民主决策,群众监督,从屮获取个人利益。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二、规范管理,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结合乡(镇)和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切实抓好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制度、农村党员大会制度,健全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和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制度;建立《XX县乡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及征
7、求民意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或“两委”会议讨论决定。2、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XX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和乡(镇)站(所)零户统管制度,村(社)、组资金、财务由乡(镇)农经站统一管理,站(所)资金统一由乡(镇)财政所管理,乡(镇)站(所)不得另设银行户头和账外账,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会计法》进行核销和监督;二是建立农村民主理财制度,由村民会议选举出本村办事公道、德高望重,且有一定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村民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的财
8、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三是严格执行费用支出三方“会签”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发生的财务开支,必须由经办人、分管领导、乡(镇)长会签后,交会计人员审核入账,村(社)发生的财务开支,必须由经办大、村(社)主任和村民主理财小组“会签”后,由会计人员报乡(镇)农经站(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入账,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