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心国际合作与外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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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国际合作交流与外事工作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国际交流活动和外事工作,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开展,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和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国际合作交流是围绕中心定位和发展战略,结合国家和院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组织开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国家合作交流的形式包括国际项目合作,科研合作,交流讲学,考察访问或接待考察访问,召开或参加国

2、际学术会议,以及以公派身份出国(境)留学、进修、培训等。第三条国际合作交流旨在通过国际间交流和合作,跟踪国际技术研究前沿,保持技术领先,增强中心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基础服务能力,促进信息化应用发展,为我国和我院的信息化事业做出更大贡献。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和职责第四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如下:11(一)中心主任:对全中心的国际交流合作全面负责。(二)科技处:中心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归口科技处进行管理。主要负责中心的国际合作项目的组织与管理;中心外事工作的管理与协调;接待来访、对外联络

3、及办理出访手续;指导各业务部门办理出访手续等。 (三)业务部门负责人:向中心主任负责,负责本部门的国际合作交流和外事管理工作,及时通报本部门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动态。(四)业务部门外事协调人:各部门设外事协调人,负责协助编制各部门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和总结、撰写本部门外事宣传材料、接待外事访问以及因公出境活动的办理等外事工作。(五)CNIC国际交流专家委员会:对中心整体国际交流合作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及“CNIC国际会议基金”项目的遴选等,提出咨询建议。第三章国(境)外来访第一条国(境)外来访是指国(境)外人员为公

4、务目的而对我中心进行的短期访问,包括考察、讲学、合作科研等活动。第二条邀请国(境)外人员来中心访问须有明确目的和实质性交流内容,讲求实效;既顾及同类交流项目的连续性,又注重积极审慎地开拓确有前景的新领域。11第一条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的审批程序:(一)由业务部门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或(境)外人员顺访或临时来访的,业务部门外事协调人应通过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提出申请,应详细阐明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的目的和实质性交流内容。经国际合作主管、科技处处长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批。由中心层面邀请来访的,直接由科

5、技处通过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提交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二)签发邀请函与“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如需发邀请函与“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应由邀请部门(所级邀请由科技处),通过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提交申请,经中心主任批准后签发。第二条外事接待。外事应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要求的接待外宾的礼仪、规格和标准进行。(一)业务部门或中心层面邀请来访的,应由业务部门或科技处通过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填报申请,来访前需根据来访者的级别和重要性制定接待计划,经中心主任批准后,请中心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相关业务部门应协助做好接待工

6、作。(二)来访人员住宿应安排涉外酒店,确保来访人员访问我中心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三)来访人员的伙食费、宴请、赠送礼品标准参照中科院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来访人员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市内、市郊的参观游览活动。11(一)在国(境)外人员的来访接待过程中,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妥善安排好来访人员的食宿及交流等工作。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态度热情,细致周到,保证安全,注意工作效率。有重要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内报科技处。第二条来访总结。接待结束后,邀请部门应酌情提交来访总结(来访结束后2周内)或相关新闻稿件(来访结

7、束2个工作日内),与来访人员在中心期间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一起报科技处备案。第四章因公出国(境)第三条因公出国(境)是指为公务目的而进行的短期出国(境)访问、考察、讲学、合作科研、出席国际会议等出访活动。第四条中心领导出访参照《中国科学院所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执行。第五条出访原则。(一)公务出访应重点围绕中心的科技管理创新与发展进行。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讲求时效,精简节约、按需派出,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二)不得出国执行与本人分管工作或承担科研项目无关的任务。(三)出访必

8、须有外方对口单位和人员的邀请。管理性质的出访,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的身份和出国任务相称。(四)11出访路线应兼顾主、顺访单位,提高效益,不得擅自增访、延长时间或改道。     (五)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如因特殊情况需超过规定人数的,应在申请中详细说明理由。(六)出访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出访一国,在外停留时间最长不超过6天;出访两国,不超过10天;出访三国不超过12天。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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